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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狼煙一九三一

    兩情相悅,以心交流稱為愛情。

    既然相約,必是兩人心心相通,兩人能在一起交流,當然是有愛情的,至於婚姻方式,因俗而定,反而是次要的。越簡單的人,感情越純潔,愛情越堅貞!

  • 2 # 明月居士109

    以前流傳著雲南十八怪,其中有一怪是說:火車比牛走得慢,這就說明雲南交通的現狀。雲南少數民族各村寨之間比較閉塞,來往很困難,走婚在形式上保證了人口的發展。雲南十八怪中還有一怪是:揹著孩子談戀愛。在農曆的三月三前後七天,當地會舉行重大的活動。男女雙方在這七天內,基本上能找到自己比較滿意的另一半。男女相中後,男方到女方住三天然後回到自己家。第二年女的必須有了孩子,男方才同意結婚。這也就是所說的揹著孩子談戀愛了。其實少數民族比我們更懂得珍惜一份來之不易的婚姻,他們對愛情的訴求比我們想象要簡單的多。

  • 3 # 棲哈丶

    母系社會也稱女系社會。女性在所有社會生活中處於主導地位。摩梭人的走婚習俗,更加弱化了男子在家庭中那些傳統意義上的責任義務。他們的出現,僅僅不過是對自己傾心的女子,按照習俗規約去赴會。能夠贏得女子芳心,便可頻頻約會,也可以生孩子。但孩子的撫養又不與男子有什麼瓜葛。這是一種非常自由,幾乎不能看成婚姻制度的現象。

    雖然如此,摩梭人的那些母親,仍然能夠把孩子教育得很好。從歷史上看,這個人口極少的民族幾乎沒有多少犯罪犯法的記錄。這也是這種走婚現象得以延續的原因之一。

    至於說走婚有沒有感情,我看還是有的。首先他們男女之間最初的交往,就是在各種聚會活動中進行的。這就增進了男女間的相互瞭解。男子去女子家走婚,一定是自己心儀之人,而女子對於前來走婚的人也會給予某種暗示。這就可以看作是他們的感情基礎。事實上,摩梭人當中,也有不少男女一生都維持著這種走婚現象,這就像我們通常的婚姻關係中的“白頭偕老”。

    總之,走婚現象是極少見的婚姻現象。這也是五十六個民族之花中的一朵奇葩。

  • 4 # 想象一陣風

    走婚是“三權鼎立”的母系社會中摩梭人的最佳選擇。

    摩梭族為代表的少數民族的走婚是一種社會現象,更是一種社會制度。它是摩梭族為代表的少數民族母系氏族社會”三權鼎立“下的必然選擇。摩梭族為代表的少數民族是母系氏族的生活制度和生活方式。母系氏族制社會是最早期的社會制度,是 建立在母系血緣關係上的社會組織,按母系來確定血緣關係和財產繼承。

    嚴格遵循“三權鼎立”制度,是保障五萬摩梭人按照母系氏族井然有序生活的根本。摩梭人首先是老祖母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握有類似掌管刑罰的行政大權;其次是母親是一個家庭或家族的一家之主,握有類似掌管支出的財政大權;最後是舅舅是一個家庭的生活支柱,握有類似掌管婚喪嫁娶必須明正言順進行的禮儀大權。

    摩梭人走婚的習俗和傳承是母系社會的必然選擇,也是最佳選擇。它和歐亞的一夫一妻制,非洲的一夫多妻制是一樣的。不是香豔不是獵奇不是性關係混亂。

    摩梭人生活在幾乎是與世的世外桃源瀘沽湖畔,有自己的民族語言但沒有文字。13歲就視為成年,女性行穿裙禮,男性行穿褲禮。成年後有資格走婚,但一般在16歲後才開始走婚,這和大部分歐美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是一樣的。

    走婚在摩梭語叫“色色”,實行“男不娶,女不嫁”也是愛情的產物。男人和女人只要成年後情投意合,互相發出同意的訊號,男方就會晚上去女方家的“花樓”裡“開房”,進行兩情相悅、暮合晨離的兩性關係。男女雙方沒有固定的法定的婚姻關係,只有在晚上男方會到女方家居住,白天仍在各自家中生活與勞動。

    摩梭人的走婚女子佔有主動權和決定權。走婚不是隨隨便便的一夜情,也有他們傳統的道德倫理進行約束。相親相愛的男女一旦走到一起就要對外散發資訊,看似隱蔽的婚姻其實透明度很高。只有雙方產生了隔閡就會和平分手,在尋找情投意合的下一個。

    隨著交通的發達,摩梭人與外界的交流擴大,走婚這種母系氏族的社會現象會慢慢消失,但是會以一種傳統文化和旅遊節目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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