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過年放炮,就跟吃稀飯一定要來一盤小菜一樣,燃放煙花爆竹可以看作是過年的一盤小菜,無它不香,索然無味。對於很多小孩子來說,過年的炮聲以及能夠看到絢爛的煙花,加上可以吃好吃的,拿壓歲錢,這些似乎都成了過年最大的意義所在。
但是基於安全和環保的考慮,現在很多大城市的核心區域都禁止在過年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前幾年,有些地方會在市區設定煙花爆竹燃放點,並且規定相應的時間,比如我曾經在重慶生活的時候它就規定了在除夕和15的末期時間段可以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設定了專門的區域,拉上了警戒線,消防車和救護車就在旁邊隨時待命,我覺得這種安排是比較合理的。但是這幾年管理的越來越嚴格,取消了煙花爆竹的燃放點和燃放時間規定。
在我們所在的小城市,因為之前曾經發生過售賣煙花爆竹的售賣點發生過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影響比較惡劣),所以後來所有的煙花爆竹售賣點都搞成“無藥”商店,就是大家所看到的煙花爆竹,其實裡面都沒有火藥,只是作為一個樣品的展示,在城鎮是不允許燃放的。
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比如我的老家陝西省漢中市南部山區,在各個鄉鎮燃放煙花爆竹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在趕集的時候很容易買到這些煙花爆竹,只要自己願意放,燃放多少都可以。但是在每年的大年初一甚至大年初二的早上,整個天空都籠罩在淡藍色的煙霧和火藥味中,只不過農村地區的空氣質量比較好,有個一兩天時間,風吹或者下雨之後,這裡仍然會變得風清氣朗。
但是在城鎮,即便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沒有Sunny的冬天,霧霾特別嚴重,有時候都會影影響能見度。在這個空氣質量本來就很脆弱的地方,如果集中燃放煙花爆竹,那麼這裡的空氣質量將變得更差,它並不能像農村那樣在很短暫的時間當中將火藥味和煙氣消散,所以確實對人民群眾的出行和生命健康造成了不利影響。
透過上面的對比我覺得,在地廣人稀的農村地區,在能夠確保防火等安全前提下,有限度的放開煙花爆竹的燃放,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這裡的空氣質量本身比較好,短暫燃放煙花爆竹之後,這裡的空氣有自我淨化的能力。這既能滿足人民群眾過年的喜慶需求,又對環境都會造成巨大的破壞。但是在城鎮,特別是人口聚集度特別高的地區,如果環境質量持續不好,那麼我認為還是應該嚴格的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管控。
當然我也不支援一刀切在城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還是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過年前後的空氣質量進行綜合研判,在這個基礎之上,選定比較合理的煙花爆竹燃放地點,然後再規劃合理的燃放時間,同時對於人民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量進行必要限制。這樣既能解決人民群眾過年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能科學合理的防治環境汙染,減少火災等突發事故。在這個問題上進行科學研判,有效管理,比一刀切的明令禁止肯定要好的多。
在這個基礎上,我還建議過年的時候,有條件的城鎮人可以回農村過年(當然需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農村這個廣闊的天地當中,既能夠和家人實現團聚,又可以滿足自己過年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並且不會對區域性的環境造成巨大破壞,因為農村地區地廣人稀,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問題也會降低,這能夠實現一舉多得的目的。
當然我們還必須認識的,過年是一個很喜慶的日子,燃放煙花爆竹是過年的一種必要形式,如果能夠燃放,那麼年味肯定是越來越濃,如果不能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燈會,鑼鼓喧鬧起來,舉辦其他有益的群眾文化活動,照樣可以讓我們的年味變得更濃,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應該調整我們的思想和認識,我們確實需要過一個安寧祥和,熱鬧非凡的年,並且這個年不會對我們的生產生活和環境造成影響,這才是我們最終過年的目的。
我覺得過年放炮,就跟吃稀飯一定要來一盤小菜一樣,燃放煙花爆竹可以看作是過年的一盤小菜,無它不香,索然無味。對於很多小孩子來說,過年的炮聲以及能夠看到絢爛的煙花,加上可以吃好吃的,拿壓歲錢,這些似乎都成了過年最大的意義所在。
但是基於安全和環保的考慮,現在很多大城市的核心區域都禁止在過年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前幾年,有些地方會在市區設定煙花爆竹燃放點,並且規定相應的時間,比如我曾經在重慶生活的時候它就規定了在除夕和15的末期時間段可以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設定了專門的區域,拉上了警戒線,消防車和救護車就在旁邊隨時待命,我覺得這種安排是比較合理的。但是這幾年管理的越來越嚴格,取消了煙花爆竹的燃放點和燃放時間規定。
在我們所在的小城市,因為之前曾經發生過售賣煙花爆竹的售賣點發生過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影響比較惡劣),所以後來所有的煙花爆竹售賣點都搞成“無藥”商店,就是大家所看到的煙花爆竹,其實裡面都沒有火藥,只是作為一個樣品的展示,在城鎮是不允許燃放的。
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比如我的老家陝西省漢中市南部山區,在各個鄉鎮燃放煙花爆竹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在趕集的時候很容易買到這些煙花爆竹,只要自己願意放,燃放多少都可以。但是在每年的大年初一甚至大年初二的早上,整個天空都籠罩在淡藍色的煙霧和火藥味中,只不過農村地區的空氣質量比較好,有個一兩天時間,風吹或者下雨之後,這裡仍然會變得風清氣朗。
但是在城鎮,即便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沒有Sunny的冬天,霧霾特別嚴重,有時候都會影影響能見度。在這個空氣質量本來就很脆弱的地方,如果集中燃放煙花爆竹,那麼這裡的空氣質量將變得更差,它並不能像農村那樣在很短暫的時間當中將火藥味和煙氣消散,所以確實對人民群眾的出行和生命健康造成了不利影響。
透過上面的對比我覺得,在地廣人稀的農村地區,在能夠確保防火等安全前提下,有限度的放開煙花爆竹的燃放,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這裡的空氣質量本身比較好,短暫燃放煙花爆竹之後,這裡的空氣有自我淨化的能力。這既能滿足人民群眾過年的喜慶需求,又對環境都會造成巨大的破壞。但是在城鎮,特別是人口聚集度特別高的地區,如果環境質量持續不好,那麼我認為還是應該嚴格的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管控。
當然我也不支援一刀切在城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還是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過年前後的空氣質量進行綜合研判,在這個基礎之上,選定比較合理的煙花爆竹燃放地點,然後再規劃合理的燃放時間,同時對於人民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量進行必要限制。這樣既能解決人民群眾過年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能科學合理的防治環境汙染,減少火災等突發事故。在這個問題上進行科學研判,有效管理,比一刀切的明令禁止肯定要好的多。
在這個基礎上,我還建議過年的時候,有條件的城鎮人可以回農村過年(當然需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農村這個廣闊的天地當中,既能夠和家人實現團聚,又可以滿足自己過年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並且不會對區域性的環境造成巨大破壞,因為農村地區地廣人稀,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問題也會降低,這能夠實現一舉多得的目的。
當然我們還必須認識的,過年是一個很喜慶的日子,燃放煙花爆竹是過年的一種必要形式,如果能夠燃放,那麼年味肯定是越來越濃,如果不能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燈會,鑼鼓喧鬧起來,舉辦其他有益的群眾文化活動,照樣可以讓我們的年味變得更濃,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應該調整我們的思想和認識,我們確實需要過一個安寧祥和,熱鬧非凡的年,並且這個年不會對我們的生產生活和環境造成影響,這才是我們最終過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