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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師說心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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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皮卡丘講雅思
不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學生只有應該在校期間出了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其他不在校時間不用負責。值得注意的,例如學生週一上午9:00-12:00應該到校上課,但是學生沒有出席,老師也沒有詢問家長或其他干涉行為,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可能就是學校的責任。
不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學生只有應該在校期間出了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其他不在校時間不用負責。值得注意的,例如學生週一上午9:00-12:00應該到校上課,但是學生沒有出席,老師也沒有詢問家長或其他干涉行為,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可能就是學校的責任。
學生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加強學生安全教育,但是學生在假期期間出現安全問題,真的需要老師去承擔什麼責任嗎?
每到假期以前,我們都需要反覆加強學生假期安全教育,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同時教師要分包學生,假期期間特別是暑假汛期,老師要透過家訪等形式,不斷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同時也提醒家長謹防孩子出現安全問題。
即使這樣,我們也常常被告知,假期期間如果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承包老師要承擔一定責任,為什麼會這樣,未免強人所難了吧?
現在已經出現一種奇怪的意識,一旦學生出現任何問題,家長找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找學校,而學校就把責任推向老師。
學校把各項任務層層分解,分包到人。這樣明確責任,加強監管,本也無可厚非。但是不管青紅皂白,學生一旦出現問題,就把老師推出去,充當替罪羊,未免有失公道。
家長是第一監護人,假期期間,學生出現安全問題,家長責無旁貸。
當然我們誰也不想學生出現任何問題,但學生萬一出現問題,請不要事事都推到老師頭上。老師已經夠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