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衛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德清知縣,勤敏有異
政。正德初,遷刑部主事,改御史。出為嘉興知府,調杭州。田租例參差,材為
酌輕重,立畫一之法。遷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鎮守中官畢真與宸濠通,將舉
城應之。材與巡按張縉劫持真,奪其兵衛。尋以憂去。嘉靖初,起補雲南。土官
相仇殺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當死。今貰汝,以牛羊贖。”御史訝其輕,材
曰:“如是足矣,急之變生。”諸酋衷甲待變,聞無他乃止。歷貴州、廣東左、
右布政使。吏民輸課,令自操權衡,吏不得預。時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
材與姚鏌也。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刑部左侍郎。
尋改戶部,遂代鄒文盛為尚書。自外僚登六卿,不滿二載。自以受恩深,益
盡職。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萬兩,而所出至二百四十萬。加催徵不前,
邊費無節,凶荒又多奏免,國計安所辦?詳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職,三冗食,
四冗費,五逋負。乞集廷臣計畫條請。”於是宗藩、武職各議上三事,其他皆嚴
為節。帝悉報可。惟武職閒住者議停半俸,帝不納。經費大省,國用亦充。中官
麥福請盡徵牧馬草場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勳戚莊田,言宜量等級為限。材奏:
“成周班祿有土田,祿由田出,非常祿外復有土田。今勳戚祿已逾分,而陳乞動
千萬,請申禁之。自特賜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並清已賜者,額外
侵據悉還之民,勢豪家乃不敢妄請乞。畿輔屯田,御史督理,正統間易以僉事,
權輕,屯政日弛。材請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視國初減半,宜通行清
丈。材恐紛擾,請但敕所司清釐,籍難稽者始履畝而丈。帝悉可之。母喪去。服
除,起故官。大同巡撫樊繼祖請益軍餉,材言:“大同歲餉七十七萬有奇,例外
解發又累萬,較昔已數倍。日益月增,太倉銀不足供一鎮,無論九邊也。”繼祖
數請不得,議開事例,下戶、兵二部行之。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郭
勳請給月糧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請,當歲費銀四十五萬;且冬衣例取內庫,
非部事。勳怒,劾材誤公。帝詰責材,竟如勳奏。勳復建言三事:請開礦助工,
餘鹽盡輸邊,漕卒得攜貨物。材議,不盡行,勳益怒。
材初為戶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見從。及是屢忤權幸,不得志,乃乞
改南。為給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書許贊等請留之。帝不悅,令與材俱對
狀。材引罪得宥,而贊等坐奪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書六年滿,遂令致仕。初,
徽王守莊者與佃人訟,材請革守莊者,令有司納租於王,報可。王奏不便,帝又
從之。材已去,侍郎唐胄等執初詔。帝大怒,並責材。令以右侍郎閒住,而奪胄
俸,下郎官詔獄。
明年,戶部尚書李廷相罷。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薦者,乃召復故官,加太
子少保。三掌國計,砥節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監之。
有大獄不能決,又命兼掌刑部事。帝嘆曰:“尚書得如材者十二人,吾無憂天下
矣。”大工頻興,役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勳籍其不至得,責輸銀僱役,廩食
視班軍。廷相嘗量給之,材堅持不予。勳劾材,帝命補給。勳又以軍不足,籍逃
亡軍布棉折餉銀募工。材言:“今京班軍四萬餘,已足用,不宜藉口耗國儲。”
帝從其奏。勳益怒,劾材變亂舊章。無是,醮壇須龍涎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
遂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閒住。歸,旋卒,年七十一。隆慶初,贈太子太保,諡端
肅。
當嘉靖中歲,大臣或阿上取寵,材獨不撓,以是終不容。自材去,邊儲、國
用大窘。世宗乃嘆曰:“材在,當不至此。”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衛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德清知縣,勤敏有異
政。正德初,遷刑部主事,改御史。出為嘉興知府,調杭州。田租例參差,材為
酌輕重,立畫一之法。遷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鎮守中官畢真與宸濠通,將舉
城應之。材與巡按張縉劫持真,奪其兵衛。尋以憂去。嘉靖初,起補雲南。土官
相仇殺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當死。今貰汝,以牛羊贖。”御史訝其輕,材
曰:“如是足矣,急之變生。”諸酋衷甲待變,聞無他乃止。歷貴州、廣東左、
右布政使。吏民輸課,令自操權衡,吏不得預。時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
材與姚鏌也。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刑部左侍郎。
尋改戶部,遂代鄒文盛為尚書。自外僚登六卿,不滿二載。自以受恩深,益
盡職。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萬兩,而所出至二百四十萬。加催徵不前,
邊費無節,凶荒又多奏免,國計安所辦?詳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職,三冗食,
四冗費,五逋負。乞集廷臣計畫條請。”於是宗藩、武職各議上三事,其他皆嚴
為節。帝悉報可。惟武職閒住者議停半俸,帝不納。經費大省,國用亦充。中官
麥福請盡徵牧馬草場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勳戚莊田,言宜量等級為限。材奏:
“成周班祿有土田,祿由田出,非常祿外復有土田。今勳戚祿已逾分,而陳乞動
千萬,請申禁之。自特賜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並清已賜者,額外
侵據悉還之民,勢豪家乃不敢妄請乞。畿輔屯田,御史督理,正統間易以僉事,
權輕,屯政日弛。材請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視國初減半,宜通行清
丈。材恐紛擾,請但敕所司清釐,籍難稽者始履畝而丈。帝悉可之。母喪去。服
除,起故官。大同巡撫樊繼祖請益軍餉,材言:“大同歲餉七十七萬有奇,例外
解發又累萬,較昔已數倍。日益月增,太倉銀不足供一鎮,無論九邊也。”繼祖
數請不得,議開事例,下戶、兵二部行之。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郭
勳請給月糧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請,當歲費銀四十五萬;且冬衣例取內庫,
非部事。勳怒,劾材誤公。帝詰責材,竟如勳奏。勳復建言三事:請開礦助工,
餘鹽盡輸邊,漕卒得攜貨物。材議,不盡行,勳益怒。
材初為戶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見從。及是屢忤權幸,不得志,乃乞
改南。為給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書許贊等請留之。帝不悅,令與材俱對
狀。材引罪得宥,而贊等坐奪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書六年滿,遂令致仕。初,
徽王守莊者與佃人訟,材請革守莊者,令有司納租於王,報可。王奏不便,帝又
從之。材已去,侍郎唐胄等執初詔。帝大怒,並責材。令以右侍郎閒住,而奪胄
俸,下郎官詔獄。
明年,戶部尚書李廷相罷。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薦者,乃召復故官,加太
子少保。三掌國計,砥節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監之。
有大獄不能決,又命兼掌刑部事。帝嘆曰:“尚書得如材者十二人,吾無憂天下
矣。”大工頻興,役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勳籍其不至得,責輸銀僱役,廩食
視班軍。廷相嘗量給之,材堅持不予。勳劾材,帝命補給。勳又以軍不足,籍逃
亡軍布棉折餉銀募工。材言:“今京班軍四萬餘,已足用,不宜藉口耗國儲。”
帝從其奏。勳益怒,劾材變亂舊章。無是,醮壇須龍涎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
遂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閒住。歸,旋卒,年七十一。隆慶初,贈太子太保,諡端
肅。
當嘉靖中歲,大臣或阿上取寵,材獨不撓,以是終不容。自材去,邊儲、國
用大窘。世宗乃嘆曰:“材在,當不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