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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極速法務

    又到了一年春運的時候,回家過年大家首選交通工具是高鐵火車,那如果在高鐵站、火車上摔倒摔傷,能否要求鐵路部門賠償醫藥費等相關損失呢?

    乘客購買車票就與鐵路部門形成了客運服務合同關係,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部門首要任務就是將旅客安全的送達目的地,對於旅客在火車站或火車上摔倒摔傷,鐵路部門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應該分不同情況來分析:

    若鐵路部門存在過錯的,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比如:列車未平穩執行,因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而摔傷;

    未提供完好的相關硬體裝置,未提供按國家標準設計施工的設施;例如,地面很滑,扶手設定不合理等;

    未設定足夠的安全警醒標誌,沒有足夠的安全提醒;

    人流密集時,未採取有效分流措施,以至於被擠倒或踩踏事故;

    事故發生後,列車員、車站等工作人員沒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採取應急措施;

    沒有提供相應的救治服務,造成延誤治療,損害後果加重的,等等…

    鐵路部門履行承運合同中存在上述過錯的,就應當對旅客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摔倒摔傷與鐵路部門無關

    當然鐵路部門沒有違反客運合同,純屬乘客自己不小心踩空摔落,自己身體健康因素摔倒等,那就是自身的過失行為導致,與鐵路部門無關。依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鐵路部門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防範措施與基本維權步驟

    建議購票時,花幾塊錢買份保險;

    出事後,及時固定儲存好證據;

    若遇到相關責任單位不管不問,先撥打鐵路的12306客服投訴;

    以上措施均未得到滿意的解決,就先找有該類案件經驗的律師分析案情,依法維權;

    同理,在汽車站、飛機場、商場等公共場所,由於相關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造成你的人身或財產損失,也一樣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最後我們要提醒大家要依法維權,切勿盲目維權,過渡維權!

  • 2 # 寧靜以致遠SFY

    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訴求,是不合理的要求,因為車廂是公共廠所,由於個人原因或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傷害,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的,有許多事往往都是意外,這些意外事件的發生你都要客觀理智的做出判斷,而不是為自己找出口,推脫責任找替罪羊,這是不道德的表現,也是為人所不恥的行徑,是應該杜決的歪風邪氣,有些事得從自身找原因,讓這個社會有些正能量,別一遇事就推脫責任,有行為能力的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做一個豁達心內灑滿愛的Sunny的人,你才能活得有品質有素養!

  • 3 # 花花綠綠就是我

    你開車在公路上開溝裡了,你讓公路給你賠你說會賠嗎?你買的票是坐車的,如果說車出事故你受傷可以得到賠償,但是車沒有事故你走路摔的你要誰給你賠?

  • 4 # 宇文庶學75179738

    現在很多長途旅行,或者對於時間不是很急的乘客都會選擇乘坐火車作為交通工具。車輛行駛過程中,難免會有意外發生,對於在臥鋪車廂內摔傷的,能不能向鐵道部索賠?這邊有一個例子:老張去某地旅遊乘坐臥鋪上鋪,火車夜間執行時,老張內急從鋪位上下來時不小心踩空,從上鋪摔下後導致身體多出骨折。事發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通知列車就近車站停靠並呼叫了120急救車,最終,老張支付了上萬元的醫療費。於是,老張將鐵路局告上法庭,法院經過審理後,最終駁回了老張的訴訟請求,原因是事發時列車正平穩的行駛,並未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老張乘坐的臥鋪位的硬體設施完好;老張所在車廂內照明裝置良好。那麼,作為承運人,鐵路局已經提供了乘客所有必須的設施且設施完好,所以不承擔老張的損失賠償。從這個例子裡我們可以得出:在火車車廂內摔傷能不能得到鐵路局的賠償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像老張這樣的,完全是由於個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鐵路局不承擔賠償;另一種是由於行駛中的列車突然緊急制動;車廂內的硬體設施不全或者硬體設施不能正常工作;車廂內照明條件不良導致的乘客摔傷可以向鐵路局要求賠償,但是這邊也有一個問題,就是乘客要做好取證工作。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理解,如有不妥之處歡迎補充,提醒各位乘客,特別是上鋪的乘客,上下鋪時多多注意安全,預祝各位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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