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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極速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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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寧靜以致遠SFY
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訴求,是不合理的要求,因為車廂是公共廠所,由於個人原因或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傷害,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的,有許多事往往都是意外,這些意外事件的發生你都要客觀理智的做出判斷,而不是為自己找出口,推脫責任找替罪羊,這是不道德的表現,也是為人所不恥的行徑,是應該杜決的歪風邪氣,有些事得從自身找原因,讓這個社會有些正能量,別一遇事就推脫責任,有行為能力的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做一個豁達心內灑滿愛的Sunny的人,你才能活得有品質有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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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花綠綠就是我
你開車在公路上開溝裡了,你讓公路給你賠你說會賠嗎?你買的票是坐車的,如果說車出事故你受傷可以得到賠償,但是車沒有事故你走路摔的你要誰給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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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宇文庶學75179738
現在很多長途旅行,或者對於時間不是很急的乘客都會選擇乘坐火車作為交通工具。車輛行駛過程中,難免會有意外發生,對於在臥鋪車廂內摔傷的,能不能向鐵道部索賠?這邊有一個例子:老張去某地旅遊乘坐臥鋪上鋪,火車夜間執行時,老張內急從鋪位上下來時不小心踩空,從上鋪摔下後導致身體多出骨折。事發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通知列車就近車站停靠並呼叫了120急救車,最終,老張支付了上萬元的醫療費。於是,老張將鐵路局告上法庭,法院經過審理後,最終駁回了老張的訴訟請求,原因是事發時列車正平穩的行駛,並未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老張乘坐的臥鋪位的硬體設施完好;老張所在車廂內照明裝置良好。那麼,作為承運人,鐵路局已經提供了乘客所有必須的設施且設施完好,所以不承擔老張的損失賠償。從這個例子裡我們可以得出:在火車車廂內摔傷能不能得到鐵路局的賠償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像老張這樣的,完全是由於個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鐵路局不承擔賠償;另一種是由於行駛中的列車突然緊急制動;車廂內的硬體設施不全或者硬體設施不能正常工作;車廂內照明條件不良導致的乘客摔傷可以向鐵路局要求賠償,但是這邊也有一個問題,就是乘客要做好取證工作。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理解,如有不妥之處歡迎補充,提醒各位乘客,特別是上鋪的乘客,上下鋪時多多注意安全,預祝各位旅途愉快!
回覆列表
又到了一年春運的時候,回家過年大家首選交通工具是高鐵火車,那如果在高鐵站、火車上摔倒摔傷,能否要求鐵路部門賠償醫藥費等相關損失呢?
乘客購買車票就與鐵路部門形成了客運服務合同關係,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部門首要任務就是將旅客安全的送達目的地,對於旅客在火車站或火車上摔倒摔傷,鐵路部門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應該分不同情況來分析:
若鐵路部門存在過錯的,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比如:列車未平穩執行,因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而摔傷;未提供完好的相關硬體裝置,未提供按國家標準設計施工的設施;例如,地面很滑,扶手設定不合理等;
未設定足夠的安全警醒標誌,沒有足夠的安全提醒;
人流密集時,未採取有效分流措施,以至於被擠倒或踩踏事故;
事故發生後,列車員、車站等工作人員沒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採取應急措施;
沒有提供相應的救治服務,造成延誤治療,損害後果加重的,等等…
鐵路部門履行承運合同中存在上述過錯的,就應當對旅客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摔倒摔傷與鐵路部門無關當然鐵路部門沒有違反客運合同,純屬乘客自己不小心踩空摔落,自己身體健康因素摔倒等,那就是自身的過失行為導致,與鐵路部門無關。依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鐵路部門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防範措施與基本維權步驟建議購票時,花幾塊錢買份保險;
出事後,及時固定儲存好證據;
若遇到相關責任單位不管不問,先撥打鐵路的12306客服投訴;
以上措施均未得到滿意的解決,就先找有該類案件經驗的律師分析案情,依法維權;
同理,在汽車站、飛機場、商場等公共場所,由於相關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造成你的人身或財產損失,也一樣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最後我們要提醒大家要依法維權,切勿盲目維權,過渡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