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警方晚間通報:9月21日16時許,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嫌疑人林某某,受傷小孩葉某被送往醫院,遺憾的是,最終搶救無效,於19時左右死亡。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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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妖妖水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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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一株小小的毛竹
鄰家的兩個七八歲的孩子玩惱了,打起架來。雙方家長聞訊而來,各執己見,吵得面紅耳赤。正激烈時,雙方發現兩個孩子又粘在一起玩的開懷大笑……拿成年人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去判定天真無邪的孩子們言行,這是成人的成長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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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冰峰2018018
孩子的世界大人不可過度介入。父母應該注重抓好日常家庭教育。教會孩子什麼是個人道德品格,什麼是社會公共道德,同學朋友之間應該怎麼交往,同學朋友之間發生矛盾怎麼解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讚賞故意殺孩子父親行為的這些人的法治思維、道德修養、身心健康應該和肇事家長一樣。
這種目無法紀、道德淪喪、盲目護犢、故意殺人的父親,肯定會判處死刑。這個父親永遠沒有第二次機會引導和保護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
發現很多評論裡還有向著兇手說話的,實在不可思議!殺人償命不知道嗎?一個成人帶刀捅殺一個10歲孩子,英雄得很嗎?校園霸凌解決的手段就是以暴制暴,殺回去嗎?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憑什麼剝奪他人生命?這個父親打著愛的名義,對一個10歲孩子動刀,不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吧?!可能他個人心理也不健全!如此不理智的家長,竟然還有人叫好,這個社會怎麼啦?!
一、小孩的糾紛應該透過正當途徑解決,如果只是同學間的打鬧,要求對方道歉就可以了!
二、如果確屬校園霸凌,可以和對方家長溝通,要求校方解決,再不濟還有公安機關可以報警!即使是未成年人,在出警記錄上留一筆也是不光彩的事!
三、本案明顯不是霸凌這種情況,就是一個小男孩欺負了小女孩,家長可以透過老師坐下來溝通,好好解決這個事。
我的親歷:我的小孩(女)在五年級時被一個男同學打了,當時孩子哭著給我打電話,我立馬趕到學校,老師已經把2人都叫到辦公室,老師有點重男輕女,給我說的時候,很輕描淡寫,覺得沒打痛,是互毆。我很嚴肅的給老師說,我的孩子從小有禮貌沒有和同學發生過糾紛,這次即使是互毆,也是男孩先動手,我的孩子很吃虧,因為她是女孩力量有限,我要求見對方家長,並且要求對方道歉。老師瞭解了我的立場,也認真起來,結果對方藉口事忙不露面。我給老師說事情必須解決,老師答應再次溝通對方家長。當天晚上對方媽媽給我打電話,道歉表示以後好好教育孩子不和女孩動手!這件事到此就完了。後面我的孩子說,那個男孩以後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