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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安168352668

    由於問題不太具體,先回答如下:

    人事代理和勞動者只是檔案、社保關係的代理關係,幫助辦理檔案保管,社保繳納,職稱評定,說白了就是對自由職業者臨時搭建一個管理服務平臺,具有一定的商業合約關係。政府人才中心等官辦人事代理一般不收費或者收費少,和勞動者不具備勞動合同關係。

    勞務派遣,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具備法人勞務公司,和勞動者是一種勞動合同關係,被派遣人員接受派遣勞務公司和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並由受派遣公司交納社保。目前許多銀行、移動公司都是採取勞務派遣,不佔正式編制。優點就是同人單位不用人了可以和勞務公司協商解除勞務合同,和工人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用工更加自主。但是,法律規定派遣工和用人單位的職工同工同酬,一般單位做不到。

  • 2 # 一心唯公

    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比起來,唯一的優點就是就業門檻低。沒有一般的能力與關係,你當不了人事代理。可是,只要是個人,一般都能找到勞務派遣的工作。除此而外,勞務派遣和人事代理沒法比。

    首先,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單位或者人事部門簽訂勞動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資、人事關係、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單位直接發生關係的。而勞務派遣工的勞動關係,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產生的,和用人單位只存在間接關係,不直接由用人單位供養和保障。

    其次,人事代理的工資收入,遠遠高於勞務派遣工。人事代理的工資收入等個人待遇、社會地位,只略低於正式職工。但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費用給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給付的,其工資水平不僅低於正式職工,也低於人事代理和合同工,屬於收入最低的階層。

    第三,保障不如人事代理。如果出現工傷、勞務糾紛等,人事代理是由用人單位直接負責的。而勞務派遣工則往往在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之間推諉扯皮,個人權益得不到保障。人事代理的“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相對比較正規,而勞務派遣工要麼什麼都沒有,要麼就是不能按時繳納,或者缺項漏項。

    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工雖然都是編外人員,是臨時工,也都沒有機會轉正入編。但相對而言,人事代理是最接近正式職工的,而勞務派遣工卻即使是在臨時用工模式中,也是處於最低層次的,不僅收入待遇低,個人也沒有什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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