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佣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與代理商概念混淆,很多企業管理專家和市場營銷得教授,都在經意不經意之間把兩者搞混了。雖然菲利普科特勒在他得《營銷管理》曾明確得定義: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得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得所有權,只收取相應得佣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經銷商得“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得利差,而不是實際得價格。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得商業單位。很多企業將產品賣給經銷商以後就死活不管,以致經銷商如果選擇企業不當,就會損失慘重,有一定得風險。而代理商只須支付部分協作保證金(也有不支付得),不需要支付產品費用,要待到產品銷售出去之後,才跟企業結算自己該得得佣金,所以不具有風險性。由此可見,經銷商和代理商確實是兩個完全不一樣得概念。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佣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與代理商概念混淆,很多企業管理專家和市場營銷得教授,都在經意不經意之間把兩者搞混了。雖然菲利普科特勒在他得《營銷管理》曾明確得定義: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得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得所有權,只收取相應得佣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經銷商得“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得利差,而不是實際得價格。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得商業單位。很多企業將產品賣給經銷商以後就死活不管,以致經銷商如果選擇企業不當,就會損失慘重,有一定得風險。而代理商只須支付部分協作保證金(也有不支付得),不需要支付產品費用,要待到產品銷售出去之後,才跟企業結算自己該得得佣金,所以不具有風險性。由此可見,經銷商和代理商確實是兩個完全不一樣得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