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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136867717565

    看這兒

    致庸生有六子,十一個孫子。在他執掌家務時,可稱得上人丁興旺,四世同堂了。在他手上,“在中堂”的事業突飛猛進,有了很大的發展。如起先是“復字號”稱雄於包頭地面,接著有大德通、大德恆兩大票號活躍於全國各大商埠及水陸碼頭。當時“在中堂”的財勢已擠身於全省富戶前列,家資千萬,商業遍佈全國。他為了光大門庭,又大興土木,於同治初年開始,先在老院西側隔小巷購買了不少房基地皮,又修了一座裡五外三的樓院。而且兩樓對峙,主樓為懸山頂露明柱結構,通天欞門,有陽臺走廊。登上陽臺,可觀全院。陽臺前沿,設有扶欄,扶欄上刻有磚雕,磚雕工藝精湛,栩栩如生。明樓竣工後,又在兩樓院隔街相望處,陸續興建了兩個橫五豎五的四合鬥院。四座院落正好位於街巷交叉的四角,為後來連成一體奠定了基礎。在他手裡建築的房屋佔到現在整個房院的三分之二。

    喬致庸的確人如其名。他待人隨和,處世中庸。由於他善於計謀,在他執掌家業時,資產越滾越多,是“在中堂”殷實家財真正的奠基人。

    喬致庸的一生頗有善行,經常救濟貧民百姓。特別是在清光緒三年,天遭大旱,赤地幹裡,寸草不生。民謠有:“光緒三年,人死一半“的說法。當時喬致庸曾開倉賑濟。對此,光緒八年版《祁縣誌》有記述,並給予褒獎。

    在理家上,他經常告誡兒孫:經商處事要以“信”為重,以信譽得人。其次是“義”,不哄人,不騙人,該得一分得一分,不掙昧心錢。第三才是利,不能把利擺在首位。又誡“驕、貪、懶”三個字。他治家有方,以《朱子治家格言》為準則,把它當作兒孫啟蒙的必讀課,同時寫在屏門上,作為每日的行動規範。兒孫如若有過,則令跪地背誦,到有針對性處,令讀多次。如犯拋米撒面之錯,便把“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反覆誦讀,直到認錯為止。然後再作一番訓教,最後犯者謝赦,慢慢退出。

    喬致庸還把他親擬的對聯著人寫好刻就,掛在內宅門上:“求名求利莫求人,須求已。惜農惜食非惜財,緣惜福”。以此告誡兒孫,注重節儉,不要貪圖安逸,坐享祖業。他對他的兒子進行了排隊分析,認為長子不可委以重任,因為長子驕橫跋扈;次子個性暴烈;三子過於老實,亦非經濟之才;四號樸實遲鈍,不善於說話;五子是個書呆子;六子體質瘦弱,難擔大業,沒有一個是他的理想繼承入。只有長孫喬映霞性地忠誠厚道,聰明伶俐,故對映霞寄予厚望,教誨亦多。常對其教育說,唯無私才可訟大公,唯大公才可成大器。“氣忌燥,言忌浮,才忌露,學忌滿,膽欲大,心欲小,知欲圓,行欲方”。“為人作事怪人休深,望人休過,待人要豐,自奉要約。思怕失益後損,威怕先緊後松”。這些教誨,對喬映霞的立身行事是有很大影響的。

    俗話說,人老惜子,喬致庸老年時,對他的六子寵愛至極,偏袒極甚,因而在他的幼子去世後,慟哭不起,染病臥床,二年後離開人間。

    喬景儼,字望之,是喬致庸的三兒子。生於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卒子民國元年(1912年),在喬致庸晚年當家。開始執掌家務,約在光緒二十年前後。其人深得其父處世之道的薰陶,有長者風度,辦事謹小慎微,以之主持家業綽然有餘;讓其經商理事,膽識顯然不足。因而一生未涉外埠,而家務則賴其經管。他一生無大作為,只是為人善良,多行公益,為喬家堡村捐資並主持挖了一條伏溪河水和渠,可澆灌田地千餘畝。在這以前,每年夏季天旱無雨,眼看莊稼就要枯死。縱然有時可用河水灌溉,但往往你搶我奪,無章無序,澆不成地。為此農民之間互相械鬥,常有人命案件發生。一年,炮守堡村和喬家堡村農民,因澆地發生鬥毆,雙方用鐵鍬劈出人命。縣官坐著轎子去辦案,被農民搬起石頭砸了轎頂。在此情況下,喬景儼捐資挖渠灌田,改善了農田的灌溉條件,解除了農民的一大危難。渠本翹集資開辦祁縣中學堂及孟步雲在太原開辦私立光華女子學校時,喬景儼也曾捐資相助。本人還懂醫術,經常為人免費診治,施捨藥物,因而很受鄉人敬重。他所經手診治的患者大都是窮人。他認為施捨藥物也是一種花錢辦好事的辦法,花了錢可以消災免難,比抽了大煙和 貝者博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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