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紋了身之後,我失眠越來越嚴重。
我紋的是一條小蛇,蛇身火紅色,隔一小段就有一圈細細的黃圈,形態慵懶的纏在左腳踝的位置,紋身師說,這叫三更蛇,閻王叫你三更死,誰敢留你到五更,要是被這種蛇咬一口,五更也留不到了。
我紋它,是因為初戀喜歡。初戀養了一條土色的寵物蛇,毒性弱,性格不算溫順,膽小,有些攻擊性,給它餵食,冷不丁就被纏上了,所以,初戀對它,也談不上十分的喜歡。
我自小怕三樣東西,毛蟲、蚯蚓、蛇,只要是長條形態的動物,看見了都有些發毛,但我喜歡初戀,喜歡到,能不惜一切代價剋制對他心愛事物的恐懼。
第一次得知初戀喜歡蛇,我就去紋了這個紋身,紋得很逼真,紋完一個禮拜不敢看不敢碰,襪子都穿臭了,也不換。
後來閉著眼睛抖著手指戳,戳一下,念一句“這是腳,我的腳”,漸漸的,竟然真的克服了。
第一次約會,特意穿的低幫鞋,沒穿襪子,鮮亮的一圈紅,印在初戀眼裡都是欣賞。
我們在一起三個月後,初戀突然說不想要肥子了(那條土蛇),他想要一條個頭更大的。但是毒蛇越大越危險,在我的強烈反對並建議下,初戀最後只好選擇一條無毒的花蟒,雖然沒有毒性少了點個性,好歹個頭大,性格溫順,沒什麼危險。我們給它娶了一個霸氣的名字,叫霸王。
我們在三環外租了間兩室的公寓,我跟初戀一間,霸王單獨一間。
霸王的食慾旺盛,尤其是在夜晚。那時候我失眠已經很頻繁了,常常整晚整晚的睡不著覺,頭髮掉得厲害。但是初戀工作也忙,回家倒頭就睡,無暇顧及我。
於是,我常常溜到隔壁房間,給霸王餵食藉以打發漫長的黑夜。
霸王長得很快,才一個多月,就趕上我手臂粗了。為了避免它攻擊人,我們一直給它喂生肉,就是去菜市場買處理好的雞肉。一個禮拜喂一次。
但是有一段時間,霸王開始絕食,整整一個月,什麼也不吃,從手臂粗縮到手腕粗,初戀急壞了。我們帶霸王去看獸醫,醫生說是因為霸王身體裡少了一種酶,導致消化系統出了問題。這種酶,只有活物身上才有。猶豫再三,我們買了一隻活雞。
我的不安,很快得到了證實。蘇蘇是我的閨密,她養了一隻泰迪犬,叫乖乖,每次去外地出差,她都會把乖乖寄養在我這裡。
那天,一如往常,我去超市買東西,為了防止乖乖亂跑,我將它鎖在屋子裡,但是,我忘了鎖上霸王房間的門。
結果,我回來的時候,看到了霸王鼓囊囊的肚子,從形狀判斷,可以看出是乖乖。我毛骨悚然,嚇得又叫又哭,立刻打電話給初戀讓他回來將霸王送走。
初戀急急忙忙趕回來,安慰我沒事,乖乖個頭小,毛又長,估計被霸王當成了雞,以後出門記得把門鎖上。我才想起,罪魁禍首其實是我,如果我走的時候記得把房門鎖上的話……
最後,我沒有告訴蘇蘇真相,只說乖乖弄丟了,又賠了她一隻更貴些的泰迪,她也就沒深究。
我跟初戀一起生活了三年,三年裡,我倍受失眠的困擾折磨,整個人瘦得皮包骨頭,頭髮乾枯,稀稀拉拉,眼袋黑厚腫大,面板蠟黃,臉頰長滿了密密麻麻的粉刺,往日一對神采奕奕的眸子變成了死魚眼。
而初戀呢,事業上的成就讓他卻變得越來越出色,金錢帶來的外在修飾讓他越來越有魅力。我知道,自己已經配不上他了。
那一天,終於到來――他向我提出分手。
我默認了這結局,關上門,許久的委屈與患得患失再也不想壓抑。哭泣是撕心裂肺的。背後有涼意貼近,我知道是霸王。它在安慰我。
初戀忙於事業的這幾年,霸王一直都是我在照顧,它現在已經認我作主,常和我有一些親密的互動。
宣佈結束的那天,我下廚做了晚飯,初戀也體貼的早點下班回來,我們心平氣和的敘了話別,又感謝了對方几年的陪伴,然後互敬紅酒,一飲而盡。
初戀的眼睛漸漸變得溼潤,他說,你走以後,就沒人照顧霸王了。
我笑笑,怎麼會沒人照顧,會有新的姑娘替你照顧嘛。
他也笑笑,她怕蛇。
第二天一早,我去洗掉了紋身,回到家,躺在地板上曬著落地窗太陽,摸著肚皮快要脹開的霸王,心滿意足。
這樣,誰也不離開。真好。
自從紋了身之後,我失眠越來越嚴重。
我紋的是一條小蛇,蛇身火紅色,隔一小段就有一圈細細的黃圈,形態慵懶的纏在左腳踝的位置,紋身師說,這叫三更蛇,閻王叫你三更死,誰敢留你到五更,要是被這種蛇咬一口,五更也留不到了。
我紋它,是因為初戀喜歡。初戀養了一條土色的寵物蛇,毒性弱,性格不算溫順,膽小,有些攻擊性,給它餵食,冷不丁就被纏上了,所以,初戀對它,也談不上十分的喜歡。
我自小怕三樣東西,毛蟲、蚯蚓、蛇,只要是長條形態的動物,看見了都有些發毛,但我喜歡初戀,喜歡到,能不惜一切代價剋制對他心愛事物的恐懼。
第一次得知初戀喜歡蛇,我就去紋了這個紋身,紋得很逼真,紋完一個禮拜不敢看不敢碰,襪子都穿臭了,也不換。
後來閉著眼睛抖著手指戳,戳一下,念一句“這是腳,我的腳”,漸漸的,竟然真的克服了。
第一次約會,特意穿的低幫鞋,沒穿襪子,鮮亮的一圈紅,印在初戀眼裡都是欣賞。
我們在一起三個月後,初戀突然說不想要肥子了(那條土蛇),他想要一條個頭更大的。但是毒蛇越大越危險,在我的強烈反對並建議下,初戀最後只好選擇一條無毒的花蟒,雖然沒有毒性少了點個性,好歹個頭大,性格溫順,沒什麼危險。我們給它娶了一個霸氣的名字,叫霸王。
我們在三環外租了間兩室的公寓,我跟初戀一間,霸王單獨一間。
霸王的食慾旺盛,尤其是在夜晚。那時候我失眠已經很頻繁了,常常整晚整晚的睡不著覺,頭髮掉得厲害。但是初戀工作也忙,回家倒頭就睡,無暇顧及我。
於是,我常常溜到隔壁房間,給霸王餵食藉以打發漫長的黑夜。
霸王長得很快,才一個多月,就趕上我手臂粗了。為了避免它攻擊人,我們一直給它喂生肉,就是去菜市場買處理好的雞肉。一個禮拜喂一次。
但是有一段時間,霸王開始絕食,整整一個月,什麼也不吃,從手臂粗縮到手腕粗,初戀急壞了。我們帶霸王去看獸醫,醫生說是因為霸王身體裡少了一種酶,導致消化系統出了問題。這種酶,只有活物身上才有。猶豫再三,我們買了一隻活雞。
我的不安,很快得到了證實。蘇蘇是我的閨密,她養了一隻泰迪犬,叫乖乖,每次去外地出差,她都會把乖乖寄養在我這裡。
那天,一如往常,我去超市買東西,為了防止乖乖亂跑,我將它鎖在屋子裡,但是,我忘了鎖上霸王房間的門。
結果,我回來的時候,看到了霸王鼓囊囊的肚子,從形狀判斷,可以看出是乖乖。我毛骨悚然,嚇得又叫又哭,立刻打電話給初戀讓他回來將霸王送走。
初戀急急忙忙趕回來,安慰我沒事,乖乖個頭小,毛又長,估計被霸王當成了雞,以後出門記得把門鎖上。我才想起,罪魁禍首其實是我,如果我走的時候記得把房門鎖上的話……
最後,我沒有告訴蘇蘇真相,只說乖乖弄丟了,又賠了她一隻更貴些的泰迪,她也就沒深究。
我跟初戀一起生活了三年,三年裡,我倍受失眠的困擾折磨,整個人瘦得皮包骨頭,頭髮乾枯,稀稀拉拉,眼袋黑厚腫大,面板蠟黃,臉頰長滿了密密麻麻的粉刺,往日一對神采奕奕的眸子變成了死魚眼。
而初戀呢,事業上的成就讓他卻變得越來越出色,金錢帶來的外在修飾讓他越來越有魅力。我知道,自己已經配不上他了。
那一天,終於到來――他向我提出分手。
我默認了這結局,關上門,許久的委屈與患得患失再也不想壓抑。哭泣是撕心裂肺的。背後有涼意貼近,我知道是霸王。它在安慰我。
初戀忙於事業的這幾年,霸王一直都是我在照顧,它現在已經認我作主,常和我有一些親密的互動。
宣佈結束的那天,我下廚做了晚飯,初戀也體貼的早點下班回來,我們心平氣和的敘了話別,又感謝了對方几年的陪伴,然後互敬紅酒,一飲而盡。
初戀的眼睛漸漸變得溼潤,他說,你走以後,就沒人照顧霸王了。
我笑笑,怎麼會沒人照顧,會有新的姑娘替你照顧嘛。
他也笑笑,她怕蛇。
第二天一早,我去洗掉了紋身,回到家,躺在地板上曬著落地窗太陽,摸著肚皮快要脹開的霸王,心滿意足。
這樣,誰也不離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