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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566022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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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532147702961
1.記錄內容及要求 根據醫囑及病情需要,一般記錄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症狀、 病情變化、出入量、臥位、所用藥物、治療、療效及其反應、 主要搶救措施及特殊護理等。記錄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善。 內容簡明扼要,醫學術語應用確切。字跡清楚端正,不得塗改。 眉欄擴頁數必須填寫完整。 2.記錄方法 (1)用藍黑墨水筆填寫眉欄各項:姓名、病室、床號、診斷、 住院號等。晨7時至晚6時用藍黑墨水筆記錄。 晚6時至次時晨7時用紅墨水筆記錄。 (2)白班於下午6時做出入量小計(畫一藍橫線, 小結日間出入量),夜班 護士 於晨7時總結24小時出入量( 畫一紅橫線,總結後,再畫一紅橫線)。 並用紅筆填入體溫單相應格內。 (3)每班護士應於交班前在“病情變化”欄內簽名,以示負責。 (4)病人出院後應將臨床護理記錄單歸病案內。 (5)出入液量記錄: 某些特殊病人須記錄24小時攝入和排出液量,這對了解病情、 協助診斷、決定治療起很重要的作用。 每日攝入量:包括每日飯水量、食物中的含水量,輸入液量、 輸血量等。為準確記錄口服入液量,可用量杯或已測過容量的容器。 固體食物記錄其單位數目,如饅頭兩個、餅乾兩塊、米飯1碗, 並折算記錄其含水量(見附錄3)。 每日排出量:包括糞便量和尿量。對尿失禁的病人應設法保留尿液, 以求尿量準確;自行排尿者, 應記錄每次尿量或將每次尿量集中在一個容器內,定時測量記錄。 對其他排出液,如胃腸減壓抽出液、嘔吐物、湧出物,穿刺液( 如腦、腹腔穿刺抽出液)、引流液(如膽汁引流)等, 也應作為排出量加以測量和記錄。 床頭應掛上記出入量的標誌,便於工作人員瞭解和及時記錄。
護理記錄基本原則是:
1、符合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的要求。
2、符合《護理工作管理規範》、《臨床護理技術規範》。
3、有利於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減少醫療糾紛。
4、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簡明扼要、清晰動態,不重複記錄。
5、重點記錄患者病情發展變化和醫療護理全過程。
6、體現護理行為的科學性、規範性,體現護理專業自身的特點、專業內涵和發展水平。
7、調整護理文書書寫的時間。護理記錄不是交接班記錄,不應在交接班時間書寫。護理文書應當體現“實時性”,即在完成護理觀察、評估或措施後立即書寫。
8、調整護理文書書寫的場所和方式。各類護理文書書寫場所應當隨著“流動護理工作站(車)”前移到病房或任何護理工作的場所。護士在哪裡工作就在哪裡記錄,隨時做(觀察、評估)隨時記。
9、護理文書的書寫方式要體現和適應臨床護士分層級管理、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連續性排班和責任制的全人護理工作模式。
10、明確許可權和職責、誰執行、誰簽字、誰負責。
11、健全臨床護理文書書寫和管理制度。
12、在建立前瞻性護理文書質量管理的同時,充分發揮護理文書質量評價的作用,促進護理文書質量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