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七星小子
-
2 # 我就喜歡你6523
最好是確立關係,見過(知會)父母后,認為已經到了結婚的程度才可以同居。同居是最後檢驗雙方是否真的適合的最後一關。
如果沒有知會父母,最好抓緊補救。只有父母是真心為孩子好的,夫妻都不行。
-
3 # 天長地久xjwysj
你這個爛貨,沒有結婚你就住到一起了嗎?你就控制不住自己,你就那麼難受,中國女性的傳統美德就是你這類女性搞臭的
-
4 # 經久合拾
父母是過來人,還真別說,不管你說不說,只要你表現得反常,父母都能猜中一二。
一般情況下女孩子都是比較羞澀的,但臉皮厚的女孩就不會,她們會大膽將自己的經歷告訴她母親,然後她母親也會告訴她,保護自己,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就行。
對於那些比較羞澀的女孩子,經此一事之後,女孩一夜之間長大成人,女孩變女人,心態上有所變化。等過幾天平靜下來了,再和父母好好溝通。當然,這種女孩子之間的事情通常也只能和母親溝通,要是跟父親說這個事,那事情就鬧大了,在父親眼裡,女兒是自己的掌上明珠,女兒跟其男友同居,一聽到這訊息,內心的感受一定是自己辛辛苦苦種的白菜讓豬給拱了。一定會非常生氣,嚴厲指責其不自愛。
在這裡,我不禁想到,人與人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有些男性,就是有魄力,一窮二白,也有女性主動投懷送抱;而有些人,拼盡所有追求一女的,到頭來,也不過換來一句“我們不合適”。
-
5 # 老吳談觀點
談一下我的觀點:現在是什麼年代,是各方面“改革開放”的年代。時代變了,人也隨著也變了。在舊中國是“男女授受不親”,誰家姑娘如果出了軌,這對父母是極大的汚媷,女孩是父母的身體,女孩一旦做出了羞事,不當是父母的事,整個家族都受辱,“家門不幸,敗壞門風”當受家教的懲罰,真是丟人之及。
現在是新社會,女性開放,只要不是“強姦”犯罪,民不告,官不究。特別是在熱戀當,同居是正常現象,也算不上什麼醜事。即是不說,以後父母知道了,也無大礙,僅僅訓訴一頓,不致受於懲罰。父母也理解現在的社會現象。
其實人那也就是怎麼回事?幾年來,中國受傳統文化的約束,“男尊女卑”婦女沒有地位,只許男人亂性,不許女人出軌。現在男女都一樣,寡婦,離異都公開地在網上找物件,沒有什麼丟人不丟人事。人生什麼叫“幸福不幸福”只要個人過的愉快,開心就是幸福。
一個人年輕感到自由自在是幸福,一旦有個“病災”年老不能動的時侯,就知道孤獨的難處了。幸福不只是性福,而是終生的陪伴,朝夕相處,相依為命,互相有個照應而矣。人是高階動物,醜是對人的約束,在動物界裡,根本沒有“羞恥”二學。
-
6 # 靈活的橙子
直接給家人送喜糖,告訴家人:爸媽,我有物件了,人很好,對我也很照顧!我們在一起了。希望爸媽可以一起分享我的幸福甜蜜!
-
7 # 千年百姓一頭牛
其實這個有很多種,只要你把意思表達清楚就可以了,或者你直接說。如果你父母不能接受你這樣,那就怎麼委婉的說都沒意義。
你可以說,換地方住了,問你換什麼地方,就把你男朋友的地址說出來
你可以說,你這一兩年準備結婚,就和你男朋友結,你父母肯定會細問,找個話題把意思說了
-
8 # 求人不如求己46310701
這個怎麼能跟父母說呢?難道你想捱罵嗎?這說出去多麼丟人吶,哪怕是你跟男友同居幾年了,這種事情也不能在結婚之前公開的說出去。
在沒有結婚之前是不可以非法同居的,不管你們之間的感情多麼好沒有領結婚證之前都是非法的。你可以想一想,如果你跟父母說你跟男友同居了,萬一你的父母不同意你這個男友怎麼辦?除非是你的男友已經被你爸媽見過了已經認可了並且你們已經準備結婚了。
你在沒有結婚之前就跟男友同居了,最後倒黴的肯定是你自己,如果你們之間沒有最後領結婚證,而你的人生中又有這種非法同居的經歷,對你的下一任男朋友,或者是你的老公非常的不公平。婚前同居簡直就是對婚姻的一種猥褻,希望女孩子們都能夠潔身自好不要非法同居,將自己最美好的東西留在新婚之夜。
-
9 # 灼見2020
不贊成未婚同居,這是對自己不負責的表現,也是很危險的舉動,很可能帶來一系列難於解決的問題。
一旦發生,應當馬上明白地告訴父母,而不是“委婉”,以求幫助。畢竟父母是自己的至親,不論何時,都在牽掛著孩子。
-
10 # 嫵媚青山4
首先說你和男友同居的事,為什麼要告訴她父母,因為他們不同意嗎?告訴他們為了讓他們同意?晚上天天不回家住,你父母不過問嗎?你可以和父母聊天時說同事和男友同居了,看是什麼反應?然後決定告不告訴父母。未婚同居我個人不贊同。
回覆列表
如果在不確定那個人是否是陪伴你一生的人之前,請不要隨便同居,潔身自好,何必自掉身價,生活會告訴你會為自己的隨意任性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