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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說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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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冤案,袁崇煥之死
明崇禎三年八月的一天,有人被處以極刑——凌遲。
要知道只有被判了重罪的人才會被凌遲處死,比如弒君,比如通敵賣國。當有人被處以極刑的時候,在那個叫做“菜市口”的地方,圍觀的人是裡三層外三層的,就像是看熱鬧一般。
我想古代給人處以極刑目的之一是懲罰當事人,讓他感受生不如死的那種感覺。目的之二是警示後人,那意思是說這人犯了罪大惡極的滔天之罪,看看他受到的懲罰了吧,可千萬不要學,不要去做。
而今天所說的這個被處以極刑的人,就是因為犯了這樣罪大惡極的事情才被懲罰的。他被通報的罪名是通敵賣國。
通敵賣國可是最大的罪名,國亡了,家還在嗎?所以老百姓對這樣的人也是非常痛恨的,恨不能吃其肉喝其血。而且他們在聽到了此人的罪名之後,果真這樣去做了:
老百姓爭相喝酒慶祝,以吃他的肉為榮。
此人就是薊遼督師袁崇煥,真正的民族大英雄。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雖然當時人們覺得他通敵賣國,但其實他是被冤枉的,是敵人使用了離間計。
還原一下當時的歷史:
皇太極與袁崇煥在北京城下兩軍對峙。皇太極一看久攻不下,於是想到了離間計。
皇太極讓俘虜曾經的皇上的養馬的官高鴻中、鮑承半夜回營,坐在兩個太監臥室的隔壁,故意秘密談話,說皇太極與袁崇煥在城下之盟,很快可成功破城。太監楊春、王成德傾耳竊聽,他們又將聽到的話奏報了崇禎皇帝。此時,袁崇煥人困馬乏,甚至連吃的東西都沒有了,正在想著如何解決軍餉的問題。這時,崇禎帝竟然相信了敵人的離間計,秘密讓袁崇煥回到城裡,說是商量戰事。袁崇煥喜滋滋的,本以為這次軍餉的問題可以解決了。
哪成想,袁崇煥一到城裡,立即被逮捕了。
《明季北略》記述如下:
“著錦衣衛拏(ná)擲殿下。校尉十人,褫(chǐ)其朝服,杻(chǒu)押西長安門外錦衣衛大堂,發南鎮撫司監候。”袁崇煥就這樣被脫去了官服,被押送到錦衣衛大獄,坐了監獄。不久,就以通敵賣國的罪名,凌遲處死了袁崇煥。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在袁崇煥看來,自己肯定是小人誣陷自己了。當他相信自己是清白的,所以他內心也是無懼的。那麼就用自己的鮮血來說明這一切吧,他相信終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面對極刑,袁崇煥神態自若,面無懼色,從容赴死。
後來,清朝乾隆皇帝正式公開為他平反,《清高宗實錄》記載:
“昨披閱《明史》,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昏政暗,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袁崇煥系廣東東莞人,現在有無子孫?曾否出仕?著傳諭尚安,詳悉查明,遇便覆奏。”在袁崇煥死後一百又五十二年後,他終於被正名, 抹去了賣國賊的罪名,還原了一個真實的他,一個民族英雄的本色。
歷史上,這樣的被凌遲處死的還有方孝孺、石達開,他們之所以能從容面對極刑,是因為心中有信念,是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的大義凜然。他們相信正義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歷史會給他們一個公正的判斷。 -
3 # 聰明的小龍女
古代歷史上被凌遲處死之時還能神態自若的人是:明末悲將袁崇煥、清初悲情叛將馬寶、清末巾幗英雄王囊仙、清末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忠王李秀成、太平軍悲將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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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劉瑾莫屬,(1451――1510)陝西興平人,明朝正德年間宦官。他貪婪專權,但有政治才能。
張永利向武宗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親自出抄劉瑾的家。從家中查出很多財寶還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武宗大怒,下詔凌遲處死劉瑾。被割了三千三百多刀,割了3天。第一天割完後,被押回牢裡,他居然胃口大開,連喝2大碗粥,這是有多麼淡定,可見求生慾望不是一般的強。
中國史上最後一個被執行凌遲的人是清末惡匪康小八,行刑時都會在犯人額頭上下一刀,用皮遮住眼睛,防止犯人恐懼的目光影響到劊子手,但康小八對劊子手說:“別遮我眼睛,康八太爺要看著你怎麼把我弄死!”行刑的時候,他一聲不吭,監斬的官員都覺的他夠硬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