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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兒會飛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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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味聊教育
對於“有人去山上挖樹樁賣”是否觸犯法律,我認為,應分二種情況:
一是,有些地方肯定是不允許亂挖的,否則就違法。比如:地方景點、自然保護區、森林禁伐區等。另外,對於一些名貴、稀有且受國家保護的植物,在任何地方是不允許破壞的。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種情況是,在普通的未禁伐山上,挖一些一般性植物的樹樁,且量小、未造成植被破壞的,我認為應該是可行的。理由如下:
1、所謂靠山吃山,老百姓(特別是農民)挖點樹樁買,也是發揮山的經濟價值,提高農民收入的一個途徑。
2、挖樹樁,目的是做盆景,可以美化人們的生活,陶冶人們的情趣。因此,也是屬於提高人們生活質量的一種方式。
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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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找吃的螞蟻
我以平民百姓的視角來回答這個問題。
觸犯法律那是很有可能的,中國的法律法規那麼多,你一不小心就會犯法。犯法不一定就是犯罪,這個得區分。
如果挖了國家保護植物,那是肯定是犯法了,還有可能坐牢呢。
有節制地挖點樁,應該不至於犯法吧,但無節制地挖,破壞了環境,就算不犯法那也不對,有違道德,有違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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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雨吾組
對於這種現象,早就有看在眼裡痛在心的感覺,觸不觸犯法律,先不管。但是對於保護植被,森林,肯定是有害無益。
很多人到山上去挖樹樁賣,但是買樁回家種的,能種得活嗎?可能連做柴火的機會都沒有,由其風乾由其皺,堆在角落裡,任其沾塵生蟲,最後的結局是成為惱人的垃圾,慘不忍睹吧。如果下山樁真的那麼好栽種,那些園藝老闆為何苦苦培植好幾年的植物才成盆景?山上的下山樁的確漂亮,但是要種在花盆裡,並且能夠成活,又是另一回事。什麼生根水、什麼纏保鮮膜、什麼移到陰暗處、什麼常噴霧水保溼、什麼不淋水讓植株半乾、什麼植土要消毒殺菌、等等。到自己真正種植盆栽時,到頭來不是乾枯就是回芽,反正沒有那麼好種活。樹木越堅硬的植物越難種活,越名貴越好看的植物越難培植,水生植物落地生根,榕科桑科無花果,這些好種。樹樁越大越老葉子越小樹心越硬,越難種活,滿山去找樹樁賣,你們能否在家裡種活了才拿出來賣?至少要半成品才能擺賣呀。
不知上山找樹樁賣,會不會觸犯法律,但是隨便挖隨便賣,一定會破壞青山綠水,金山銀山沒有了,你們還能指望什麼呢?醫得眼前瘡,挖脫心頭肉,眼前的蠅頭小利,而且還帶著欺騙消費者的可能,為什麼要幹呢?城管為什麼不嚴罰呢?如此好的美麗就隨便糟蹋了,可惜呀,心痛呀。
要賣也要在花盆裡種活了才能賣,這是最基本的市場底線。不然都要抵制,都要禁止,下山樁沒有那麼容易種活的,不要去忽悠人了。良心真的很值錢的!
堅決取消隨便挖下山樁的行為,堅決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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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歐美漆
有些樹挖回養殖反而是對他的一種保護!別不信,告訴你,比如杜娟樹,現松樹杉樹長太快,又密密麻麻的擋了Sunny!我發現山上一大片杜娟全枯死了,成了幹樁!沒松樹的地方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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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醉美皖西大別山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而且每個地方的地方性法律法規都不一樣,上山挖樹樁違不違法,要根據當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作為參考依據。
比如說我們是皖西打別山區霍山的,早些年我們山區農村有些人喜歡挖野生的映山紅和蘭花進城出售,那個時候縣城經常能看到賣野生蘭花的人,但是最近幾年我們地方出臺了地方性的法律法規,將野生的蘭花和杜鵑花列為保護植物,嚴禁私自採挖販賣,因此現如今在我們皖西大別山區如果私自採挖映山紅樹樁的話那麼就屬於違法行為了。
但是對於一些其它植物的樹樁,比如說金彈子、金銀花一類非保護性野生植物,只要不是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都不算做是違法行為。
在這裡也想強調一點,很多時候就像成龍所說的那句公益廣告詞一樣“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一些山區老百姓之所以進山挖各種樹樁、野生植物實際上還是因為有人願意花錢購買,所以一些人鋌而走險,即便是觸犯法律,也要偷挖珍貴的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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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幾個樁就大題小作?
你沒見,挖山的,採石的,開礦的,整座山都挖平了,植被都沒了。。也不見你放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