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首先要明白學科設定的基本知識。 中國高等教育專業設定按有三個層次,分別是“學科門類”、“學科大類(一級學科)”、“專業”(二級學科)。 按照國家1997年頒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的學科、專業目錄》,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和管理學12大門類,每大門類下設若干一級學科,如法學類下設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理論5個一級學科,共有32個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再下設若干二級學科,如法學下設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等10個二級學科。而我們的博士、碩士學位就按照一級學科來授予的,而專業則是按照二級學科設定。 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是指在法學這個學科門類下的“法學”下的所有二級學科(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國際法學、軍事法學)都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一般來說,“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能反映出一個大學或科研院所在這個學科的實力和水平。截至2011年4月,目前中國38所法學院校擁有法學一級博士點,具體情況如下: 一、華東地區11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 江蘇:南京師範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 安徽:安徽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 二、華北地區9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華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對外經貿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人民公安大學 天津:南開大學 三、華中地區7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湖北: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湘潭大學 河南:鄭州大學 四、西南地區4所(包括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 重慶: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五、東北地區4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吉林:吉林大學 遼寧: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黑龍江:黑龍江大學 六、華南地區3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海南:海南大學 七、西北地區暫無資料(包括寧夏、新疆、青海、陝西、甘肅)
搞清楚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首先要明白學科設定的基本知識。 中國高等教育專業設定按有三個層次,分別是“學科門類”、“學科大類(一級學科)”、“專業”(二級學科)。 按照國家1997年頒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的學科、專業目錄》,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和管理學12大門類,每大門類下設若干一級學科,如法學類下設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理論5個一級學科,共有32個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再下設若干二級學科,如法學下設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等10個二級學科。而我們的博士、碩士學位就按照一級學科來授予的,而專業則是按照二級學科設定。 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是指在法學這個學科門類下的“法學”下的所有二級學科(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國際法學、軍事法學)都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一般來說,“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能反映出一個大學或科研院所在這個學科的實力和水平。截至2011年4月,目前中國38所法學院校擁有法學一級博士點,具體情況如下: 一、華東地區11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 江蘇:南京師範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 安徽:安徽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 二、華北地區9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華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對外經貿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人民公安大學 天津:南開大學 三、華中地區7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湖北: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湘潭大學 河南:鄭州大學 四、西南地區4所(包括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 重慶: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五、東北地區4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吉林:吉林大學 遼寧: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黑龍江:黑龍江大學 六、華南地區3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海南:海南大學 七、西北地區暫無資料(包括寧夏、新疆、青海、陝西、甘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