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是以促進國際間合作、維護國際秩序的一個政府間組織,是國際聯盟的繼承者。
聯合國是在1945年10月24日成立,當時成員國有51個,現在已經有193個成員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加入了聯合國。聯合國的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同時聯合國在日內瓦、內羅畢和維也納也有分支機構。
聯合國的經費主要來自於成員國的會費和自願捐款,其主要目標包括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人權、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保護環境、在發生大規模人道主義危機(饑荒、自然災害以及武裝衝突)時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聯合國是當今世界上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強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目前聯合國主要有六個主要機構,即大會、安理會、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國際法院、秘書處以及託管理事會(1994年以後不再有活動)。我們熟悉的世界銀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都屬於聯合國系統。而非政府組織可以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以及其他機構中獲得諮詢地位,從而參與聯合國的工作。
而具體到聯合國的作用,這與聯合國的宗旨又是密切相關的。具體來說,聯合國的作用包括:
(1)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聯合國憲章》將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規定為聯合國的首要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憲章》規定了兩種方法,即:
(2)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係。
(3) 促進國際間有關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的合作。
(4)構成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也就是說聯合國
強調聯合國應當成為協調一切國家的行動並使之進行協作的重要場所,其主要活動方式在於透過協商,取得一致,以實現上述各項規定和目標。
因此,總結《聯合國憲章》所設定的聯合國的宗旨,我們不難發現,聯合國主要的作用包括:(1)國際社會議事和談判的重要場所。也就是說作為一種法定形式的國際論壇,常設的、固定的國際會議制度,是各成員國互相連線、溝通的場所;同時作為一種多邊外交、多邊談判的機制,為成員國之間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提供便利。(2)國際立法的組織者和推動者。(3)國際關係民主化的渠道。(4)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機構。(5)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維護者。(6)國際事務的管理者和組織協調者。(7)國際資源的分配者。
當然,聯合國以上的作用,能夠發揮多少,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首先,由於聯合國的權力來源於其成員國的授予與支援,因此聯合國的作用要受到《聯合國憲章》制約;其次,不同時代和國際格局會導致聯合國發揮的作用不同,發揮的作用領域也不同;其三,聯合國內部各成員國之間的關係也會影響到聯合國的作用的發揮。也就是說,能夠處理好成員關係,聯合國就會發揮正常作用,反之則會出現各種矛盾和危機,削弱和妨礙聯合國的作用,甚至使組織趨於瓦解。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是以促進國際間合作、維護國際秩序的一個政府間組織,是國際聯盟的繼承者。
聯合國是在1945年10月24日成立,當時成員國有51個,現在已經有193個成員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加入了聯合國。聯合國的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同時聯合國在日內瓦、內羅畢和維也納也有分支機構。
聯合國紐約總部聯合國的經費主要來自於成員國的會費和自願捐款,其主要目標包括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人權、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保護環境、在發生大規模人道主義危機(饑荒、自然災害以及武裝衝突)時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聯合國是當今世界上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強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聯合國大會內景目前聯合國主要有六個主要機構,即大會、安理會、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國際法院、秘書處以及託管理事會(1994年以後不再有活動)。我們熟悉的世界銀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都屬於聯合國系統。而非政府組織可以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以及其他機構中獲得諮詢地位,從而參與聯合國的工作。
聯合國安理會內景而具體到聯合國的作用,這與聯合國的宗旨又是密切相關的。具體來說,聯合國的作用包括:
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內景(1)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聯合國憲章》將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規定為聯合國的首要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憲章》規定了兩種方法,即:
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國際刑事法院(海牙)(2)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係。
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內景(3) 促進國際間有關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的合作。
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聯合國徽章(4)構成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也就是說聯合國
構成一協調各國的行動的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強調聯合國應當成為協調一切國家的行動並使之進行協作的重要場所,其主要活動方式在於透過協商,取得一致,以實現上述各項規定和目標。
羅斯福1943年設計的聯合國架構的手稿因此,總結《聯合國憲章》所設定的聯合國的宗旨,我們不難發現,聯合國主要的作用包括:(1)國際社會議事和談判的重要場所。也就是說作為一種法定形式的國際論壇,常設的、固定的國際會議制度,是各成員國互相連線、溝通的場所;同時作為一種多邊外交、多邊談判的機制,為成員國之間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提供便利。(2)國際立法的組織者和推動者。(3)國際關係民主化的渠道。(4)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機構。(5)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維護者。(6)國際事務的管理者和組織協調者。(7)國際資源的分配者。
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聯合國以上的作用,能夠發揮多少,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首先,由於聯合國的權力來源於其成員國的授予與支援,因此聯合國的作用要受到《聯合國憲章》制約;其次,不同時代和國際格局會導致聯合國發揮的作用不同,發揮的作用領域也不同;其三,聯合國內部各成員國之間的關係也會影響到聯合國的作用的發揮。也就是說,能夠處理好成員關係,聯合國就會發揮正常作用,反之則會出現各種矛盾和危機,削弱和妨礙聯合國的作用,甚至使組織趨於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