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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問之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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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藥雙博頻道
如題。如果一個化合物成為了藥,我個人的意見是:其作用大於副作用的。如果一個化合物尚未討論起使用時的作用,其副作用大於了作用,應該是不會將其作為一種藥物來使用的。但是如果說一個化合物已經成為了一種藥了,討論起作用和副作用,就有很多的意義了,所以有這麼一種說法“利大於弊”時用,“弊大於利”時不用,“利弊相當”就得好好掂量一下了。
題主能有這種考慮,說明有一定的化學的基礎,考慮問題還算深入,但是不夠全面。藥物的副作用,如果是由同分異構體導致的,那藥廠的人員會想方設法的分離它們,提純它們,只有這樣才能安全正常的使用;當然也有藥物確實是同分異構體的混合物,但是前提為提純難度太大,而副作用方面沒有差別。
下面是重點,請拿出本子來記下來:藥物的副作用,簡單說來就是:非治療作用的藥物作用都屬於副作用。那請回答副作用都是不好的嗎?當然不是啦,作用都是多方面的,甚至都不是“黑白灰”三色的劃分,而是五光十色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由人體內的受體決定的:人體那麼負責,受體那麼多,一種藥物進入體內,與治療相關的受體結合就發揮了治療作用,剩下的就是副作用了。例如,很常見的一個藥物-二甲雙胍,是一種降糖藥物,二型糖尿病的患者基本都要使用一段時間,它的作用就是降糖,藥理作用有很多種,包括:延緩葡萄糖由胃腸道的攝取,透過提高胰島素的敏感性而增加外周葡萄糖的利用,以及抑制肝、腎過度的糖原異生,不降低非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而它有一個副作用是能導致乳酸酸中毒(尤其腎功能不全時),但是它還有副作用是降低體重(一段時間內),所以還可以當減肥藥呢。
“是藥三分毒”這種說法是沒問題的,任何事情都要辯證的看,也是沒問題的。任何事情都要講求一個“度”,俗話說“萬惡淫為首”,這裡的“淫”就是過度的意思。藥物的使用是一門科學,需要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合理的使用,可以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利”的部分,規避“弊”的部分。相信科學,相信藝術(我始終認為藥物的使用是一種藝術),祝大家身體健康,遠離疾病。
生病了,吃完藥,藥的作用大還是副作用大呢?俗話說的好,是藥三分毒。這樣理解是正確的麼?:“能治病的物質就是藥的主要成份,可以寫成一個化學結構式。但是化學式有很多同分異構體,其它異構體大部分不能治病的,而且有毒副作用。
回覆列表
這是兩個問題,我分開來回答!
1.藥物的作用肯定是大於副作用的!!!這點毋容置疑,藥之所以能成為藥,就是因為其治病或者能預防、診斷疾病,這些就是藥的作用。治療作用以外的其他作用都成為副作用,所以有“是藥三分毒”的論斷,關於這一問題,我曾做過解釋!
如果一個藥物的副作用大於治療作用,那為什麼還要選擇這個藥物呢?如果是自己選的,那就是沒事找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如果是醫生選的,我懷疑這是個庸醫!!!藥物千千萬,治病為何非要這個藥不可?
2.第二個問題,如果是學過藥學的人都知道,R/S構型。我簡單地解釋一下,藥物的化學式是確定的,一個化學式可以有成千上百種結構式,但是要記住,一個藥物只對應一種絕對構型,即一種藥物只有一個確定的空間結構!!!對於有手性的藥物,大多還必須區分手性,否則就會出現“反應停”事件,這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不用擔心藥物的化學結構帶來的毒性,因為藥物的結構是確定的,一種藥物只有一種化學空間結構(包括手性),除非是臨床試驗證明手性對藥理、毒理沒有影響,才不需要區分手性化合物,這是都是藥物上市前臨床試驗需要做的一部分!!!
以一種藥為例說明:
抗生素——阿莫西林
結構如下:
結構中的虛實線就代表化學鍵的方向,空間中的結構,這些都是固定不能變的,在藥品說明書中也會有!
再看看命名,就更清楚了!
(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羥基苯基)乙醯氨基】-7-氧代-4-硫雜-1-氮雜-1-氮雜雙環【3.2.0】庚烷-2-甲酸
其中,2s、5r、6r就是對阿莫西林空間結構的化學鍵朝向的描述,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手性問題!
所以,一個藥物是不會因為其化學結構問題而出現毒性的!!!這是藥物上市前必須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