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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酬兔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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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個案件的起因並沒有說明是如何發生的,只是說明了雙方發生了集體群架鬥毆事件,而死者被砍死街頭,這種性質已經屬於嚴重的社會治安案件導致的刑事案件,而死者為23歲的青年,殺人者是未成年的14歲少年,在中國法律裡面刑事案件的責任年齡最低為14歲,而兇手剛好夠十四歲,在逃跑途中找人頂包,至於頂包之人是否年滿14歲在裡面沒有說明。
但是14歲的殺人者選擇找人頂包,十有八九是應該知道自己的年齡和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他年齡沒有十四歲按照去年的幾件十二三歲殺人後還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案例來說他也根本沒有必要找人頂包,所以說殺人者很清楚自己的行為需要承擔什麼,需要面對什麼,而且殺人者對法律並不是無知,而是比較瞭解的。
而這些年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年齡段越來越小,最主要的是這些孩子在犯罪過後的那種冷靜讓人髮指,那種冷靜是絕大多數成年人都做不到的,是什麼原因讓一些小小年紀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心態,而面對法律他們竟然能這樣的從容不迫,難道只是教育問題的原因嗎,社會資訊簡單化的今天小孩子的心理成熟程度遠不是年齡段範圍之內的。
打架鬥毆這是屬於社會環境和家庭教育有直接的關係造成的,而殺人逃跑找人頂包這就跟教育沒有關係了而是跟心智和法律意識以及僥倖心態有直接的關係,可以說這個殺人犯心智狡猾,所以說這次的他做出逃跑後找人頂包的舉動其實是他自己心裡有數,知道自己的行為要面對什麼也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後果,但是他還是做了,這已經不是心智不成熟和不懂事可以解釋的了。
而主動願意頂包的人年齡大小我們不知道,反正不知道他有沒有滿14歲,但是願意去頂包這種心態應該是受到蠱惑或者威脅,或者有可能是所謂的江湖義氣,網上接收的太多關於犯案的一些電影片段導致的,至於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其實不用考慮,說不知道那絕對是騙人的,傷人殺人要負法律責任大家都知道的,不然對方也不可能害怕而叫人頂包,所以說這兩個人其實就是有計劃有預謀的,只是頂包的這個人應該被什麼東西迷惑了,沒有殺人犯聰明。
對於這種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給了社會太多的啟示,為何現在的孩子小小年紀就如此的無法無天,到底是哪方面出問題導致了這種現象越來越嚴重,法律意識淡薄嗎?肯定不是而是非常懂,敢於做這樣的事情就是因為懂得太多了膽子才那麼大,而如何去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才是現在考慮的,畢竟一些人只是口頭教育是沒有用的,不能讓這種人痛到害怕是沒辦法讓他改變的,所以在如何處理這種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上其實不應該放鬆而應該更嚴厲才對,過度的縱容是對受害者和其他人的不公平。
據四川雅安@雨城警方,通報,3月20日下午,雅安市雨城區一碼頭髮生一起十餘人參與的聚眾鬥毆案,鬥毆中餘某某(男,23歲)被楊某某(男,14歲)持刀殺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在逃離中,嫌犯楊某某喊胡某為其頂包,胡某出於義氣,答應了楊某某的請求。到案後,嫌疑人胡某供述是自己持刀傷人。在民警法制宣傳教育下,嫌疑人楊某某已如實供述參與鬥毆並持刀傷人的作案經過,嫌疑人胡某也如實供述了參與鬥毆及幫頂包的經過。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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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花一樣的年紀,14歲青春叛逆期的開始,14歲本應該在校園快樂學習,14歲的未成年因為鬥毆致使他人死亡,發生在14歲少年楊某身上。
事件發生時間:2019年03月20日17時左右
聚眾鬥毆事件人:
嫌疑人 楊某某 胡某某 14歲 未成年
死者 餘某某 23歲
事發原因:
雨城區草壩鎮簡壩碼頭髮生一起十餘人參與的聚眾鬥毆案,鬥毆中餘某(男,23歲,雨城區草壩鎮人)被人殺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楊某聚眾鬥毆中持刀致使餘某受傷,在在餘某受傷以後並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而是和一起參加鬥毆的胡某逃跑,在逃跑的過程中請求胡某為其頂包,胡某處於義氣而頂包,後經警方調查,胡某供述了頂包的事實,而楊某也承認了自己持刀傷害餘某的事實。
14歲的年齡,也是最容易衝動的年紀,在這個年齡做事總是不考慮後果,考慮事情沒有大人那麼成熟,在遇到事情時,總會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來,導致無法挽回的地步,對於14歲楊某而言,這個年紀傷害了人,卻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保護法在。
胡某也是不懂事的年紀,少年都出於義氣,最終傷害了自己傷害了家人,在這個年齡犯了錯,孩子的父母是最痛的,而對於死者餘某的父母來說,卻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這個疼痛是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