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楓丹柏露319

    作用太大了。從生活消費丶勞動用工、旅遊、醫療丶駕車等各方面都息息相關,遵守法律,才能守住底線。人生在世,還有什麼比平安丶健康、自由更重要的呢?

  • 2 # 羅曼蒲公英

    人民國民公民居民具有天然的權利,但權利不是漫無邊際的,責任和義務就是邊際,也是對別人有邊際的權利的尊重。比如你有跳舞唱歌的權利,但他人有休息權有安靜權有不受環境汙染傷害權;你有健身走的權利,他人也有通行的權利,即使你們人再多他們人再少也得相互尊重;你有站在車上的權利,他人也有腳不被踩身體不被傷害的權利…………。任何自然人任何法人,權利都是有明確的疆界的。這種疆界或邊際是由人民的共同權利即最高權力決定的,最高權力透過法律形式來規定權利的界限合理區域,規範人們的行為,讓大家都獲得最廣泛的平等的自由,讓社會趨於和諧和睦和平,讓人與人在各自的軌道上友好相處。這就是法律在生活中的體現(作用)。時間關係不多說了,供你參考。謝謝你的邀請。

  • 3 # 19480407

    公平公正並得到正確理解、執行的法律,有保護公民合法權力丶權利、權益,促進社會進步、民族復興的作用。惡法會破壞社會生產發展,減緩社會前進步伐,降低國家的凝聚力。

  • 4 # 稻草人221980524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由於改革開放沒多久,法律法規不是很規範,公檢法在辦事時還殘留文革時期的影子,我有個哥哥被人冤枉參與一場打架鬥毆事件,事發是在夜晚,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直接聽信原告一面之詞,哥哥就被關進派出所,直接打,就是要你承認參與打架了,不承認就一直打到吐血,你想出示任何不在場的證明都不行!只要承認就行,不罰款,不拘留。最後,我哥哥屈打成招,被迫承認。回來之後,這件事給哥哥及全家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陰影,這個社會沒有公平!哥哥也因為這件事,精神出了問題,最後,鬱鬱而終。那時的我們真得很無力。

    2010年,世博會期間 ,我在世博園打工,因工資問題和老闆鬧翻,老闆直接趕我走人,一分錢不給,態度囂張,就是不給你!我也直接把公司和中介公司告到了勞動仲裁所,當你拿起法律武器來治老闆的時候,他就立即焉了,我也不想再找他,可是法律盯上了他。最後,老闆不得不把工資以及打官司的費用給了我。包括路費和誤工費。這件事情給了我很大的生活信心,這個世界還有公平!

    多年過去了,生活中也沒遇到多大的事,唯獨這兩件事印象很深,要說法律在生活中起到了什麼作用,我不敢打保證法律會十全十美的保護我們自身利益,任何時代都不是完美的,但,社會在進步,法律起碼最大限度的起到了公平正義的作用,或許,正如老一輩人說的話,不忘初心,我們還在改革的路上。

  • 5 # 千金策

    法律,對於我們這些受法律制約下的人來說,第一,它是規律。第二,它是資源。從規律的角度,我們要順應它,不能與之相背。從資源來說,我們要善於利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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