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權,包括人身自由權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最重要的權力,任何人、機關未經法定程式都不得限制和剝奪,否則輕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者觸犯刑法。
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憲法賦予我們只要不違反法律有幹什麼或不幹什麼的權利,他人無權干涉,比如你想睡覺,別人強行將你拉到街道閒轉,就是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權,構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達24小時或者限制人身自由過程中有毆打,捆綁情節的,就達到了刑法的立案追訴標準,構成非法拘禁罪,輕節輕微構不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一般為10至15日行政拘留。
二、不要用非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日常生活中,用非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的現象比較常見,比如,行為人為討債非法拘禁他人的,不但自己錢要不到,反而將自己親自送進了監獄。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理智行駛自己的權利。
就提問者的問題來說,男子索要女方20萬分手費,這比較少見,據我分析,肯定是男女在雙方交往過程中男方花銷巨大,女方為了奢侈生活,索取無度,而男方為了所謂的愛情,對心上人百般討好,導致男方的花費超過了自己的承受底線。而男方所有的一切都是以結婚為目的,女方一句分手,想匆匆結束雙方的關係,令男人陷入深淵,作出了非理智的舉動。說一句不客氣的話,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花費對方錢財的就是耍流氓。當然,在男女談戀愛過程中,一方為結婚贈予對方的物品屬於附條件贈予,一方不同意結婚的,另一方可撤銷贈予,要回贈品。
三、生活中常見的用非法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的現象
比如為討回借款,欠款,工資等,非法拘禁他人的,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的,毆打他人的,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攔截、辱罵、威脅他人的,貼大字報,髮網帖侮辱的,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非法聚集打橫幅、靜坐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等。
人身權,包括人身自由權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最重要的權力,任何人、機關未經法定程式都不得限制和剝奪,否則輕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者觸犯刑法。
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憲法賦予我們只要不違反法律有幹什麼或不幹什麼的權利,他人無權干涉,比如你想睡覺,別人強行將你拉到街道閒轉,就是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權,構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達24小時或者限制人身自由過程中有毆打,捆綁情節的,就達到了刑法的立案追訴標準,構成非法拘禁罪,輕節輕微構不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一般為10至15日行政拘留。
二、不要用非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日常生活中,用非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的現象比較常見,比如,行為人為討債非法拘禁他人的,不但自己錢要不到,反而將自己親自送進了監獄。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理智行駛自己的權利。
就提問者的問題來說,男子索要女方20萬分手費,這比較少見,據我分析,肯定是男女在雙方交往過程中男方花銷巨大,女方為了奢侈生活,索取無度,而男方為了所謂的愛情,對心上人百般討好,導致男方的花費超過了自己的承受底線。而男方所有的一切都是以結婚為目的,女方一句分手,想匆匆結束雙方的關係,令男人陷入深淵,作出了非理智的舉動。說一句不客氣的話,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花費對方錢財的就是耍流氓。當然,在男女談戀愛過程中,一方為結婚贈予對方的物品屬於附條件贈予,一方不同意結婚的,另一方可撤銷贈予,要回贈品。
三、生活中常見的用非法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的現象
比如為討回借款,欠款,工資等,非法拘禁他人的,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的,毆打他人的,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攔截、辱罵、威脅他人的,貼大字報,髮網帖侮辱的,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非法聚集打橫幅、靜坐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