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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魚知吾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戰爭中,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推翻大總統曹錕的統治。張作霖、馮玉祥及直系軍人齊燮元等人聯名,推戴段祺瑞出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段遂於10月24日通電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是日,公佈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6條,任命各部總長,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簡稱臨時執政府)。

    臨時執政總攬全國軍民政務,統率陸海軍,對外為代表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不設國務院,下設國務員,由臨時執政任命,分掌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商、交通9部,贊襄臨時執政處理國務。凡臨時執政府的命令及關於國務的文書,須由國務員副署,方生效力。但由於國務員是由臨時執政任命並對其負責,故副署只不過是例行公事。臨時執政府設國務會議,以各部總長組成,由臨時執政召集,一切政令均由國務會議議決進行。

    段祺瑞取消議會後,為使其政權披上一件“民主”外衣,欺騙民意,遂設立御用的立法機關,先是善後會議,後為臨時參政院。臨時參政院成立於1925年7月30日。臨時參政院參政均為政客、官僚、軍閥、御用文人,其職權僅為議決權、建議權。

    臨時政府直屬機構設有臨時法制院、銓敘局、統計局、印鑄局、國政商榷會、國憲起草委員會、國立編譯館、軍事善後委員會、財政善後委員會等機構。

    臨時執政的特點,是集總統、總理於一身,權力很大,實行獨裁統治。但這個政權是各派軍閥妥協下的產物,其命運完全操縱在軍人實力派的手裡,段祺瑞雖然獨攬大權,卻始終無法運用自己的權力,只是各派軍閥的傀儡。

    1925年11月間,發生了馮玉祥支援的奉軍郭松齡倒戈反奉事件。郭失敗被殺,張、馮矛盾尖銳,使段祺瑞失去一方面的支援。加之,各方要求改組政府,臨時政府於1925年12月26日又頒佈《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改組臨時執政府,恢復國務院,設立國務總理。總理與各部總長同為國務員,國務會議以國務總理為主席。臨時政府的命令及凡關係國務的文書,由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全體或分別副署。1926年1月6日,臨時執政指令政府直屬官制適用民國五年公佈的《政府直屬官制》,原直隸執政的臨時法制局、印鑄局、銓敘局、統計局改隸國務院。實際上,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均由執政直接任命,直屬執政。

    臨時執政府內部辦事機構,據檔案材料記載,設有2廳、7處、2司。即:秘書廳、軍務廳、侍從武官處、收支處、禮官處、翊衛處、指揮處、醫務處、電務處、文承宣司、武承宣司。其編制如下:

    秘書廳:設秘書長1人,內建總務科、編譯處、典印處等。

    軍務廳:設軍務長1人,內建秘書處、第1-4處、總務科、執政府軍務廳還派員駐北京電報局檢查處等。

    收支處:依據《臨時執政府收支處編制職掌大綱》,該處掌管全府出納、會計、統計各項事宜。設處長1人,處內建文牘、會計、出納3科。文牘科辦理本處往來文電、典守印信、收發檔案、傳宣處令、保管案卷等。會計科辦理全府預算、決算、統計表冊、稽核單據等。出納科管理全府經費出納、人員薪俸、衛隊伕役餉項糧服等。各科設科長1人及科員、辦事員、司事若干人。

    收支處還置庶務司,由收支處長兼司長,設幫辦1人,內建4科、電器所及庶務稽核主任、交際主任各1人。第一科辦理檔案及記錄人員進退。第二科辦理購置物品、府內茶水、伙食,支配進退伕役及其他不屬於各科事宜。第三科辦理本司出納款項。第四科辦理、保管府內各項物品。電器所辦理本府電務事項,設主任1人。庶務稽核主任稽核本司購置物品出納數目。交際主任辦理交際事項。各科設科長1人及科員若干人。

    侍衛武官處:設侍衛武官長1人及侍衛武官若干人。

    指揮處:原為總統府內辦事機構,執政府延用。設指揮使1人,處內建稽查處、校尉處、司御處、軍樂隊、消防隊、司潔隊等。

    翊衛處:原為總統府內的辦事機構,執政府延用,設都翊衛使1人,翊衛使若干人。

    禮官處:原為總統府內的辦事機構,執政府延用,設大禮官、副大禮官各1人,禮官若干人。

    醫務處:設處長1人及醫官若干人。

    電務處:設處長1人及辦事人員若干人。

    文承宣司:設司長1人及辦事員若干人。

    武承宣司:設司長1人及辦事員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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