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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02652349876

    電動車的鋰電池電量還剩百分之20左右充電最佳,千萬不要完全用完再衝,是還剩20左右就可以充電了,也不要充滿,80以上就差不多了。

    鋰電池的壽命是有限的,也就是它的可充電次數有限,鋰電池一般能夠充放電大約500次,充電切忌完全沒電才開始充,也不要完全充滿達到百分之百才停止。所說的鋰電池壽命大概是500次充放,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充電和放電的週期數。

    簡單來說,你第一次用到還剩下50%就開始充電,充電之後還是剩下50%開始充電,這種只能算一個充放週期(這個解釋當然不代表每一次都不用完就充電可以無限使用!只能說你週期延長,可使用時間變長了點)。

    擴充套件資料:

    電池壽命

    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為了能夠延長電池的壽命,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這樣對電池的壽命真的有延長作用嗎?答案是否定的。 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一個充放電的週期。

    一個充電週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這並不等同於充一次電。比如說,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後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隻能算作一個充電週期,而不是兩個。

    因此,通常可能要經過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週期。每完成一個充電週期,電池容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這個電量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週期後,仍然會保留原始容量的 80%,很多鋰電供電產品在經過兩三年後仍然照常使用。當然,鋰電壽命到了最終後仍是需要更換的。

    而所謂500次,是指廠商在恆定的放電深度(如80%)實現了625次左右的可充次數,達到了500個充電週期。

    (80%*625=500)(忽略鋰電池容量減少等因素)

    而由於實際生活的各種影響,特別是充電時的放電深度不是恆定的, 所以"500個充電週期"只能作為參考電池壽命。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吳京的《狼牙》,如何評價?為何當年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