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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史風塵

    繼承法是分封制的一小部分。

    透過這張圖片可以看出,分封制的紐帶是嫡長子繼承製,也就是宗法制,而繼承法恰恰就是宗法制的一個內容

    而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為表裡的,也就是本質還是一樣的。

    所以就不難理解,繼承法是分封制的一部分了。

  • 2 # 一葉碧雲

    如何理解周朝繼承法與分封制的關係?

    周朝的繼承法就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的宗法制,其與分封制是互補的關係。打個比方,是一棵大樹樹幹與枝葉的關係。

    1、 周朝的繼承法

    周朝的繼承法是在夏、商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到了周朝趨於完善。

    夏朝廢除了以前的禪讓制,首開家天下。天子之位的傳承,基本上是父子相傳,偶爾也會兄終弟及。

    商朝繼承了夏朝的做法,父子相傳的同時,“兄終弟及”比夏朝更多了

    《史記.殷本紀》載: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為帝外壬。仲丁書闕不具。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為帝河亶甲。河亶甲時,殷復衰。《史記.殷本紀》載:帝陽甲崩,弟盤庚立,是為帝盤庚……帝盤庚崩,弟小辛立,是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復衰。百姓思盤庚,乃作盤庚三篇。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為帝小乙。

    商朝的“兄終弟及”,帶來的是一些諸侯或臣服於商的一些部落、部邦不服氣,給商朝的統治帶來了一些麻煩和難度。

    周武王滅商以後,吸取商朝的教訓,逐步建立起嫡長子繼承製的繼承法。在此基礎上,完善了宗法制。

    宗法制首先要區分“嫡與庶”,古人實行一夫多妻制,周朝時天子可以娶12-120個妻子,諸侯可以娶9個妻子,卿大夫可以娶3個妻子,士可以娶2個,平民只能娶1個。

    對可以多妻的男人來說,正妻又叫“嫡妻、嫡室”,正妻所生的孩子叫“嫡出”、“嫡子”,側室所生的孩子叫“庶出”、“庶子”,所有的孩子管老爸的正妻叫“嫡母”。管老爸的其它老婆叫“庶母”,哪怕是親媽也叫“庶母”。

    正妻長子又叫“嫡長子”這一宗叫“大宗”,正妻次子以下及所有的庶子都叫“小宗”。嫡長子繼承老爸的遺產,包括財產、權力、爵位等。這就是周朝的繼承法,也叫宗法制。

    2、 為什麼要分封

    周朝的分封和夏商不同。

    夏、商是由遠近不同、大小不等的部落組成的聯盟國家,夏帝、商帝用自己征服的土地分封的諸侯很少。所以夏、商的分封影響不大。

    周朝是征伐商朝、推翻商朝建立的國家,周本身在發祥地周原、歧山一帶有有一部分自有領土,滅商後又得到了一部分商的領土,消滅其它諸侯又得到一部分領土。所以等周朝建立的時候,周武王手裡可供支配的土地比商朝要大得多。

    周朝實行宗法制的時候,首先劃定一大塊土地歸周王室支配,周王駕崩後,這些“自留地”就由嫡長子繼承。

    手心手背都是肉,次子及庶子也是周王的骨血啊,於是周王就拿出除“自留地”以外的土地對次子及庶子、還有兄弟、有功之臣、三皇五帝的後裔、夏商的後裔進行分封。

    分就是分地,封就是封爵。正規的叫法,叫封邦建國。爵位分為五等:公、侯、伯、子、男。統稱諸侯。

    每個諸侯國內部,諸侯的嫡長子為大宗,次子以下及庶子為小宗。按宗法制,嫡長子繼承諸侯國財產、權力和爵位。小宗封為卿大夫,分封一定土地作為食邑。

    卿大夫對自己的食邑進行再分封。嫡長子繼承權力和遺產,小宗的封為“士”,分一些土地作為“祿田”。

    這就是分封制的做法及原因。

    從這裡,也可以更清晰看出來,周朝的繼承法是樹幹,分封制就是枝葉。分封制是嫡長子繼承製派生出來的。

    3、 周朝的繼承法和分封制對後世的影響

    周朝的嫡長子繼承製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周朝國滅了,繼承製卻留傳下來。經過後來各朝皇帝的改進,逐漸形成了融繼承權、統治權、神權、族權、夫權為一體的封建宗法系統,使封建社會在中國存續了2000多年。

    嫡長子繼承製在清朝才解體。但宗法制並沒有解體。一直到新中國建立才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分封制的最大弊端就是諸侯失去制約後容易坐大,進而出現諸侯割據。整個東周,基本是諸侯割據現象,周天子只是象徵而已。

    分封制最終被郡縣制取代,首倡郡縣制的秦始皇也被稱“千古一帝”,他推行的郡縣制使中華民族免於被分裂的局面,這是秦始皇這位暴君留下的正面遺產之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是年味兒越來越淡了,還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感情變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