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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3538459998

    注意到了,您有4個問題。如果合同到期後您繼續工作,那麼您與公司之間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1.勞動仲裁時效1年,一般從離職後計算;

    2.之前的勞動合同已期滿終止,目前雙方處於無書面合同狀態;

    3.不知您在哪個地區,北京地區的規定是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公司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是否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自合同到期後次日起(也就是11月2日起)需要向您支付雙倍工資;

    4.因合同已期滿終止,現在已不存在到期補償的問題,如果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列情形,您可以主動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附:

    《勞動合同法》第38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希望對您有幫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體最聰明的器官是大腦,但這個資訊是大腦告訴我們的,所以該不該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