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技術性的問題,中華民族的傳統知識,就需要我們這些“滿遺”來解答,蝗漢們不懂這個。
最早以前,裡,是個面積單位,而不是長度單位。
周朝時候實行井田制,一里就是長寬各三百步,面積就是九百畝。意思就是,在周朝時候,把一塊邊長為三百步的地三三劃方,成為九塊,其中一塊是公家的,其餘部分是私人的。
這裡要說兩個問題。
第一,大家在讀到先秦古籍時候,讀到了“田”,通常指的是公家的那一塊,叫“田”。而“畝”,通常說的是私人的田地。
第二,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以前這個土地就是按“百畝”來計量的。“百畝”就是個基礎單位,而不是“畝”,後來“百”和“畝”分開了。上面說的那個“九百畝”,其實就是九個“百畝”。
現在大家知道了,最早,“裡”是個面積單位,那麼,“步”又是個什麼東西呢?古時候的一步,相當於現在的兩步,就是左右腳各向前一步。大約相當於一米半多的樣子。
但是,有的人腿長,有的人腿短,邁步小了太娘,邁步大了又扯蛋。所以,必須規定一個標準。
秦人崇六。秦朝時候以六尺為步,規定一步就是六尺長。
那“尺”又是多長呢?
“尺”這個事情就比較複雜了,講清楚要費點勁。
那個時代,人民耕田為生,有一種農作物叫做“黍”,品種就類同於現在的“糜子”,能做著吃黃米糕。這個糜子成熟以後的籽粒,一百顆排起來,長度就是“尺”。
拿農作物籽粒做計量單位,世界各族人民都這樣幹過,就像“克拉”,也是籽粒。
但是,還有情況,當時這個“黍”有好幾種,有紅黍和黑黍,它們的籽粒大小還不一樣。商朝以前有個夏朝(中國歷史上肯定有夏朝,不要聽有些專家胡扯淡),他們留下那些後代居住的區域喜歡種植“黑黍”,而周朝以後比較流行“紅黍”,黑黍的籽粒比紅黍要大。
什麼概念呢?一百顆黑黍籽粒排起來長度是24.6釐米,而一百顆紅黍籽粒排起來是23.1釐米。
所以在周朝春秋時候,尺的長度是不固定的,各地有差別。
而秦國是以紅黍為尺,一尺是按照23.1釐米為標準的。
民國時期,河南洛陽金村東周墓曾經出土一把錯金銅尺,長度就是23.1釐米。
按這樣計算,一步六尺,1.386米,三百步一里,是415.8米,取方,面積是172889.64平米。而這是九百畝。每畝地的面積是192平方米。
這一畝地好像太有些少了。
那麼,按照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張儀忽悠楚王的六百里土地,就是個面積單位。換算成畝,五十四萬畝。
但是,另外大家要注意,秦朝時候的“尺”是有大小之分的。小尺是23.1釐米,而大尺的一尺相當於小尺的一尺二寸。就是27.7釐米。
陝西西安秦始皇陵出土了銅車,衡長79釐米。是按照真車的一半比例製作的,按照《史記·秦本記》所記“輿六尺”,如果按照23.1釐米為一尺計算的話,那這個“輿”長就超過六尺八了。而要按秦朝大尺計算,每尺27.65釐米,輿長5尺7寸,就很接近標準了。
出土的陶俑法上有法冠,長度是在0.16至0.8米之間。《秦本紀》記載“法冠六寸”,按照秦大尺長27.65釐米計算,與記載相符。而按小尺23.1釐米計算,六寸不到0.14米,就和文物不相符。
《雲夢秦律·工律三》有規定,乘騎馬匹高度要達到六尺;而兵馬俑的人和馬都是實物製作,馬高1.72米。按照秦朝大尺計算,很符合標準,而按小尺話,這些馬匹就是七尺四寸多。
還有些祭祀慶典用的禮器,也是按照大尺來計算的。
我們知道了,秦朝的大尺27.7釐米主要應用於國家的法器,乘輿,禮冠,軍馬和兵器,也就是政府標準。而秦小尺則用於老百姓土地丈量,貿易等民間標準。
在秦孝公時代,商鞅變法,“廢井田,開阡陌”,秦國首先廢除了井田制,規定二百四十步為畝。“畝”的面積就有所擴大,田地的計量就按畝為計算單位了。
而“裡”則逐漸成為了一個長度單位。秦朝時候的一里就是三百步,相當於現在的415.8米。而各個歷史時期,“裡”的長度也是不同的。
這是個技術性的問題,中華民族的傳統知識,就需要我們這些“滿遺”來解答,蝗漢們不懂這個。
最早以前,裡,是個面積單位,而不是長度單位。
周朝時候實行井田制,一里就是長寬各三百步,面積就是九百畝。意思就是,在周朝時候,把一塊邊長為三百步的地三三劃方,成為九塊,其中一塊是公家的,其餘部分是私人的。
這裡要說兩個問題。
第一,大家在讀到先秦古籍時候,讀到了“田”,通常指的是公家的那一塊,叫“田”。而“畝”,通常說的是私人的田地。
第二,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以前這個土地就是按“百畝”來計量的。“百畝”就是個基礎單位,而不是“畝”,後來“百”和“畝”分開了。上面說的那個“九百畝”,其實就是九個“百畝”。
現在大家知道了,最早,“裡”是個面積單位,那麼,“步”又是個什麼東西呢?古時候的一步,相當於現在的兩步,就是左右腳各向前一步。大約相當於一米半多的樣子。
但是,有的人腿長,有的人腿短,邁步小了太娘,邁步大了又扯蛋。所以,必須規定一個標準。
秦人崇六。秦朝時候以六尺為步,規定一步就是六尺長。
那“尺”又是多長呢?
“尺”這個事情就比較複雜了,講清楚要費點勁。
那個時代,人民耕田為生,有一種農作物叫做“黍”,品種就類同於現在的“糜子”,能做著吃黃米糕。這個糜子成熟以後的籽粒,一百顆排起來,長度就是“尺”。
拿農作物籽粒做計量單位,世界各族人民都這樣幹過,就像“克拉”,也是籽粒。
但是,還有情況,當時這個“黍”有好幾種,有紅黍和黑黍,它們的籽粒大小還不一樣。商朝以前有個夏朝(中國歷史上肯定有夏朝,不要聽有些專家胡扯淡),他們留下那些後代居住的區域喜歡種植“黑黍”,而周朝以後比較流行“紅黍”,黑黍的籽粒比紅黍要大。
什麼概念呢?一百顆黑黍籽粒排起來長度是24.6釐米,而一百顆紅黍籽粒排起來是23.1釐米。
所以在周朝春秋時候,尺的長度是不固定的,各地有差別。
而秦國是以紅黍為尺,一尺是按照23.1釐米為標準的。
民國時期,河南洛陽金村東周墓曾經出土一把錯金銅尺,長度就是23.1釐米。
按這樣計算,一步六尺,1.386米,三百步一里,是415.8米,取方,面積是172889.64平米。而這是九百畝。每畝地的面積是192平方米。
這一畝地好像太有些少了。
那麼,按照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張儀忽悠楚王的六百里土地,就是個面積單位。換算成畝,五十四萬畝。
但是,另外大家要注意,秦朝時候的“尺”是有大小之分的。小尺是23.1釐米,而大尺的一尺相當於小尺的一尺二寸。就是27.7釐米。
陝西西安秦始皇陵出土了銅車,衡長79釐米。是按照真車的一半比例製作的,按照《史記·秦本記》所記“輿六尺”,如果按照23.1釐米為一尺計算的話,那這個“輿”長就超過六尺八了。而要按秦朝大尺計算,每尺27.65釐米,輿長5尺7寸,就很接近標準了。
出土的陶俑法上有法冠,長度是在0.16至0.8米之間。《秦本紀》記載“法冠六寸”,按照秦大尺長27.65釐米計算,與記載相符。而按小尺23.1釐米計算,六寸不到0.14米,就和文物不相符。
《雲夢秦律·工律三》有規定,乘騎馬匹高度要達到六尺;而兵馬俑的人和馬都是實物製作,馬高1.72米。按照秦朝大尺計算,很符合標準,而按小尺話,這些馬匹就是七尺四寸多。
還有些祭祀慶典用的禮器,也是按照大尺來計算的。
我們知道了,秦朝的大尺27.7釐米主要應用於國家的法器,乘輿,禮冠,軍馬和兵器,也就是政府標準。而秦小尺則用於老百姓土地丈量,貿易等民間標準。
在秦孝公時代,商鞅變法,“廢井田,開阡陌”,秦國首先廢除了井田制,規定二百四十步為畝。“畝”的面積就有所擴大,田地的計量就按畝為計算單位了。
而“裡”則逐漸成為了一個長度單位。秦朝時候的一里就是三百步,相當於現在的415.8米。而各個歷史時期,“裡”的長度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