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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謙(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號節庵,漢族,浙江錢塘(今浙江杭州,一說桐鄉)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與岳飛、張蒼水並稱“西湖三傑”。與他最有名的事是“土木堡之變”。七歲的時候,有個和尚驚奇於他的相貌,說:“這是將來救世的宰相呀。”永樂19年(1421年),于謙考中了進士。   宣德初年(1426),任命于謙為御史。宣德五年升兵部右侍郎,巡撫山西、河南,整頓軍備。正統十三年(1448),升兵部左侍郎。次年秋,明京軍主力在土木堡之戰中潰敗,明英宗被俘,蒙古瓦剌軍乘勝進攻京師(今北京)。在此關頭,于謙反對遷都,力主抗戰,升任兵部尚書,率軍擊敗瓦剌軍,取得北京保衛戰的勝利。戰後,他首創團營軍制,加強邊戍,委任名將鎮守。主張以戰求和,多次擊敗瓦剌軍的進攻,迫使其首領也先釋放英宗回朝。景泰八年(1457)正月中旬 ,英宗借奪門之變重登帝位。二十二日,于謙遭誣陷被害。後沉冤昭雪,贈太傅,諡肅愍,又改諡忠肅。遺有《於忠肅集》。  于謙外出巡按江西,昭雪了被冤枉的幾百個囚犯。他上疏奏報陝西各處官校騷擾百姓,詔令派御史逮捕他們。皇帝知道于謙可以承擔重任,當時剛要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接派駐省的巡撫,於是親手寫了于謙的名字交給吏部,越級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于謙到任後,輕裝騎馬走遍了所管轄的地區,訪問父老,考察當時各項應該興辦或者革新的事,並立即上疏提出。一年上疏幾次,稍有水旱災害,馬上上報。   正統年間,宦官王振專權,作威作福,肆無忌憚地招權納賄。百官大臣爭相獻金求媚。每逢朝會期間,進見王振者,必須獻納白銀百兩;若能獻白銀千兩,始得款待酒食,醉飽而歸。而於謙每次進京奏事,從不帶任何禮品。有人勸他說:"您不肯送金銀財寶,難道不能帶點土產去?"于謙瀟灑一笑,甩了甩他的兩隻袖子,說:"只有清風。"還特意寫詩《入京》以明志:  手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兩袖清風"的成語就是這樣來的。閭閻就是里巷的意思,此句的意思是免得被人說長道短。此詩寫成後遠近傳誦,為一時佳話。于謙如此不阿,自然引起了宦官王振的極度不滿。  正統六年,于謙上書說:“現在河南、山西各自儲存了數百萬穀物。請於每年三月,令各府州縣上報缺糧的貧困戶,把穀物分發給他們。先給菽秫,再給黍麥,再次給稻。等秋收後還給官府,而年老有病和貧窮無力的,則免予償還。州縣吏員任滿應該提升時,儲存預備糧達不到指標的,不準離任。並命令監察官員經常稽查視察。”下詔令照此執行。河南靠近黃河的地方,常因水漲衝缺堤岸。于謙令加厚防護堤,計裡數設定亭,亭有亭長,負責督促修繕堤岸。又下令種樹、打井,於是榆樹夾道,路上沒有乾渴的行人。大同單獨遠在邊塞之外,巡按山西的人難於前往,奏請另設御史管理。把鎮守將領私自開墾的田全部收為官屯,用以資助邊防經費。他的威望恩德遍佈於各地,在太行山的盜賊都逃跑或隱藏起來。在職九年,升任左侍郎,領二品官的俸祿。   當初,楊士奇、楊榮、楊溥主持朝政,都很重視於謙。于謙所奏請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楊”主辦的。但于謙每次進說商議國事時,都是空著口袋進去,那些有權勢的人不能不感到失望。到了這時,“三楊”已經去世,太監王振掌權,正好有個姓名和于謙相似的御史,曾經頂撞過王振。于謙入朝,推薦參政王來、孫原貞代替自己。通政使李錫逢迎王振的指使,彈劾于謙因為長期未得晉升而不滿,擅自推舉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門判處死刑,關在獄中三個月。後來王振知道搞錯了,把他放出來,降職為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宮門前上書,請求于謙留任的人數以千計,周王、晉王等藩王也這樣上言,於是再命于謙為巡撫。當時的山東、陝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餘萬人,于謙請求發放河南、懷慶兩府積儲的粟米救濟。又奏請令布政使年富安撫召集這些人,給他們田、牛和種子,由里老監督管理。前後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時,都讓他回去辦理喪事,不久便起用原職。   正統十三年,于謙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第二年秋天,也先大舉進犯,王振挾持皇帝親征。于謙和兵部尚書鄺埜極力勸諫,不聽。鄺埜跟隨皇帝管理軍隊,留于謙主持兵部的工作。待到明英宗在土木堡被俘,京師大為震驚,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郕王監國,命令群臣討論作戰和防守的方略。侍講徐珵說星象有變化,應當遷都南京。于謙厲聲說:“主張南遷的,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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