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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方蘭野攜手凌雲志

    按傳統習俗是不可以的,有的一年後返紅,有的三年後才返紅,旅遊是樂事,丁憂期最好勿參與。

    當然,現在是新社會了,有的已經進行改革,具體做法因人而異,因需要而定。

    我們這裡現在也改革了許多,不過大多選擇守孝而不旅遊。

  • 2 # 莊宇長春子

    ,我們家鄉的風俗認為,該女兒不可出遊,其父離世雖有一年,早已除服,只剩孝,在小祥期限之內,尚有遺哀,必需守孝,而孝是什麼,就是恪守哀思,在更遠的古代,象廿四孝提到守孝十年,兒子在其父的墓邊築棚橑居住。後來,守孝只需起止虛算三年,期限之內不得飲酒看戲和娛樂之事,更不得旅遊遠出,如犯禁離規,這就是不孝,就是沒有良心,失去道德,受世人指責。

  • 3 # 運河之楊

    父親去世一年,子女過年是否可以出去旅遊,在我們老家是不行的。我們老家一般的是兩年以後才能脫孝,父親去世第一年,家裡門上的春聯是白紙,第二年過年門上的春聯是綠紙,第三年過年門上的春聯是黃紙,第四年過年恢復紅紙。父親去世第一年的春節,初一早上家裡不放鞭炮,子女關門在家守孝,須等鄰居或親朋來上門為去世的老人磕年頭,方才開門。當然,現在的年輕人懂的少,守老規矩的少,也不足為怪。

  • 4 # 白鉛華

    首先,對題主所說的父親去世表示哀悼。

    父親去世了,出去旅遊,在鉛華看來,無傷大雅,只要兩者時間別離得很近。畢竟離世,是一件悲痛的事情,一家人都處在悲痛之中,而作為子女在父親去世後外出遊玩,不符合我們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孝”。

    在中國古代,根據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若父母去世,則無論此人為何官何職,得從知曉喪事的當天起,必須辭官回到去世者的身邊,將其靈柩運回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若是迴避喪事不上報的,被朝廷發現是要革職的。在丁憂期間,夫妻還要分開,吃、住、睡都在父母的墳墓旁邊,停止一切的娛樂和應酬,守孝三年期間不得進行婚嫁慶典等喜事。但也有例外,這常常發生在戰場將士身上,丁憂制度不應用在戰場上面,即家中有喪事,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成為“奪情”。

    綜上,鉛華建議:若是家中還有別的老人,要麼帶著老人一起去旅遊,要麼就別去。畢竟過年是團圓的節日,身邊少一個人,再加上家裡冷冷清清,還是會觸景傷情的。若是家中無老人了,那也就無所謂了,但時間上還是別離得太近。人情至上嘛。

  • 5 # 十五把勾刀

    父母去世,天道倫常而已,守孝守節之說實迂腐也。

    我這裡有個真實案例,權當我講故事,但確實真正發生。

    話說我市五年前一建築商,身家過千萬,年逾五旬,風華正茂,那年春節前其子定於正月初三舉辦婚禮,大宴賓朋。大年三十那晚,拍板完年內最後一筆業務,結清一大筆工程款,帶著喜悅之情剛踏出酒店,跌倒突發中風不治。

    此時,他家裡那就好比塌了天,全家上下慌了神,亂了套。主婚人突然沒了,停兩日發喪葬禮,與其子婚禮日恰巧,那可如何是好?!

    突遭雷庭變故,私下人群議論紛紛,有人說,人死為大,婚禮理當讓道,也有人私語竊竊~奉子成婚那也是迫在眉睫……大部分人閉口不言,深覺茲事體大,不好插言。

    當家女主,那更是萬般無奈,悲痛已然在眼前,日子還得往前奔,真應了心慌不定,抽籤算命,只見女主直奔玄妙觀,摁住法師,涕淚相加,泣告遭遇,苦苦哀求,以渡此劫難。

    法師聞之,也為之動容。只見法師以24字相告:“死爹死娘,晦氣三年,大悲大喜,各盡事宜,心無掛礙,各得其所。”於是,紅白之事於同日進行。

    我想,法師哪裡會不知守孝守節之事。他作出如此評斷是有所擔當的!試想,老人意外作古,在天之靈哪有不盼兒孫有福祿壽喜?作古的老人哪有盼著自家兒孫憂戚成傷的道理?

    得了法師的“解惑狀”,行事就有了通達之處,少了誹謗,解除了危機,安撫了人心,世道人心走向了好的一面。

    為此,題主之問竊以為,守孝守節之事全憑內心,更本不必為此設防,假如您認為至親離世紮紮實實悲傷一天就夠,沒有人,也沒有任何條款可以讓你悲傷一月,任何行為舉止都不受妨礙,因為至親不會怪罪,只會庇佑你!

    新年快樂!

    2019-02-11匆匆於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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