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傑克遜遺囑全文(中文翻譯)
我,邁克爾·傑克遜,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居民,宣告此遺囑將是我最終的遺囑,在此之前我所立下的遺囑以及附錄全部作廢。
1.我宣告我現在是單身。我與黛博拉·簡·羅·傑克遜的婚姻已經解除。我有三個孩子尚在人世,王子·邁克爾·傑克遜,JR·帕麗斯·邁克爾·傑克遜,以及王子·邁克爾·傑克遜·IT。我沒有其他的子女,不管是在世的,還是已故的。
2.遺囑中有關我全部財產的分配完全出於我的自願,並將按照遺囑中的安排進行分配。我明確表示,直至我去世之時,我財產的分配將按照指定的分配。
3.我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劃歸給邁克爾·傑克遜的家庭信託基金。此委託將按照該信託基金特定的“補償和重申宣告”執行,並於2002年3月22日生效。在我死之前,我可以對此做出任何修改。將作為信託基金的一個部分而非獨立的遺囑信託,我所有的資產將被妥善保管 管理和分配。
該信託基金用於支付邁克爾的孩子們和其母親的贍養費用,以及負責為多個慈善基金劃撥款項。
倘若由於某種原因,此委託無法執行或不能生效,或者上述信託基金關門或者出現問題,按照2002年3月22日立下的“補償和重申宣告”,我剩餘的財產將交給邁克爾·傑克遜的家庭信託基金的一個委託人或多個委託人。
4.我宣告,因我的死亡(在這裡稱為“死亡稅金”)而產生的所有可付的聯邦資產稅款和國家遺產或繼承稅款,均歸於邁克爾·傑克遜家庭信託基金信託資產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按照條款應有委託人支付的交給委託基金的資產。死亡稅可歸於遺囑之外的資產,而非上述提及的信託資產的一部分。這部分資產應該有資產接受者掌管。
5.我指定約翰·布蘭卡 麥克·萊恩以及巴里·斯利吉爾為此遺囑共同執行人。如果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死亡、放棄、無能力、失職、拒絕此指定或者拒絕積蓄擔任遺囑執行人,其他人應該承擔這一指責,沒有可以候補人選。如果三位執行人中沒有一個願意或者能夠履行這個職責,那麼我死後,共同執行人可以指定一個或者多個執行人來執行該遺囑。
此遺囑中所說的“我的執行人”應該包括任何一個適時起代理作用的我的資產的私人代表或代表們。“我的執行人”是一個共同體,而非個人。
我特此授權遺囑執行人擁有出售,租賃,抵押,擔保,交換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我財產的全部權力。所有處理辦法的最終目標如下:繼續我的公司經營業務,購買資產,支付保險費(其中包括人壽保險),以及處理我的合同,抵押貸款和銷售憑據。此外,我給予遺囑執行人投資和再投資房地產基金以及其它資產的權力。
6.,除了我在遺囑第三部分提到的財產,我有意忽略了留給我繼承人的財產。我也有意遺漏給我前妻黛博拉·簡·羅·傑克遜留下財產。
7.如果在我去世之時,我在加利福尼亞之外的財產產生利息需要有人擔任輔助管理人,我指派我的家庭遺囑執行人作為輔助管理人管理這樣的財產。我給予輔助管理人下述額外權利和特權處理我的財產:出售財產,從加利福尼亞財產中獲取資金支付與財產有關的稅金,索賠金,律師費和管理人員工資。
8.如果在我去世時我的任何一個孩子還未成年,我將指定我的母親凱瑟·傑克遜為孩子以及他們所分財產的監護人。如果凱瑟琳-·傑克遜在我之前去世,或者不願承擔監護人的責任,那麼戴安娜·羅斯將作為我孩子以及他們所分財產的新監護人。
我於2002年7月7日在這份遺囑上籤上我的名字
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
我們兩人作為此份遺囑的見證人證明這份遺囑共有5頁,包括我們簽字的最後一頁。我們證明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在我們的面前簽署了此份遺囑。在他的要求下,我們兩人均當著他的面,在遺囑上籤上了我們兩個的名字。
我們兩個人均超過18歲,符合法律規定,可以成為遺囑見證人。
我們都與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很熟悉。此時,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在簽署這項遺囑時也超過18歲。按照我們的觀察,他在簽署遺囑時意識正常,沒有遭到他人的脅迫,恐嚇,威脅,誤導或其它影響。
我們鄭重宣誓上訴內容真實準確。
本協議在2002年7月7日下午5點正式生效。簽署地點是洛杉磯。
邁克爾·傑克遜遺囑全文(中文翻譯)
我,邁克爾·傑克遜,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居民,宣告此遺囑將是我最終的遺囑,在此之前我所立下的遺囑以及附錄全部作廢。
1.我宣告我現在是單身。我與黛博拉·簡·羅·傑克遜的婚姻已經解除。我有三個孩子尚在人世,王子·邁克爾·傑克遜,JR·帕麗斯·邁克爾·傑克遜,以及王子·邁克爾·傑克遜·IT。我沒有其他的子女,不管是在世的,還是已故的。
2.遺囑中有關我全部財產的分配完全出於我的自願,並將按照遺囑中的安排進行分配。我明確表示,直至我去世之時,我財產的分配將按照指定的分配。
3.我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劃歸給邁克爾·傑克遜的家庭信託基金。此委託將按照該信託基金特定的“補償和重申宣告”執行,並於2002年3月22日生效。在我死之前,我可以對此做出任何修改。將作為信託基金的一個部分而非獨立的遺囑信託,我所有的資產將被妥善保管 管理和分配。
該信託基金用於支付邁克爾的孩子們和其母親的贍養費用,以及負責為多個慈善基金劃撥款項。
倘若由於某種原因,此委託無法執行或不能生效,或者上述信託基金關門或者出現問題,按照2002年3月22日立下的“補償和重申宣告”,我剩餘的財產將交給邁克爾·傑克遜的家庭信託基金的一個委託人或多個委託人。
4.我宣告,因我的死亡(在這裡稱為“死亡稅金”)而產生的所有可付的聯邦資產稅款和國家遺產或繼承稅款,均歸於邁克爾·傑克遜家庭信託基金信託資產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按照條款應有委託人支付的交給委託基金的資產。死亡稅可歸於遺囑之外的資產,而非上述提及的信託資產的一部分。這部分資產應該有資產接受者掌管。
5.我指定約翰·布蘭卡 麥克·萊恩以及巴里·斯利吉爾為此遺囑共同執行人。如果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死亡、放棄、無能力、失職、拒絕此指定或者拒絕積蓄擔任遺囑執行人,其他人應該承擔這一指責,沒有可以候補人選。如果三位執行人中沒有一個願意或者能夠履行這個職責,那麼我死後,共同執行人可以指定一個或者多個執行人來執行該遺囑。
此遺囑中所說的“我的執行人”應該包括任何一個適時起代理作用的我的資產的私人代表或代表們。“我的執行人”是一個共同體,而非個人。
我特此授權遺囑執行人擁有出售,租賃,抵押,擔保,交換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我財產的全部權力。所有處理辦法的最終目標如下:繼續我的公司經營業務,購買資產,支付保險費(其中包括人壽保險),以及處理我的合同,抵押貸款和銷售憑據。此外,我給予遺囑執行人投資和再投資房地產基金以及其它資產的權力。
6.,除了我在遺囑第三部分提到的財產,我有意忽略了留給我繼承人的財產。我也有意遺漏給我前妻黛博拉·簡·羅·傑克遜留下財產。
7.如果在我去世之時,我在加利福尼亞之外的財產產生利息需要有人擔任輔助管理人,我指派我的家庭遺囑執行人作為輔助管理人管理這樣的財產。我給予輔助管理人下述額外權利和特權處理我的財產:出售財產,從加利福尼亞財產中獲取資金支付與財產有關的稅金,索賠金,律師費和管理人員工資。
8.如果在我去世時我的任何一個孩子還未成年,我將指定我的母親凱瑟·傑克遜為孩子以及他們所分財產的監護人。如果凱瑟琳-·傑克遜在我之前去世,或者不願承擔監護人的責任,那麼戴安娜·羅斯將作為我孩子以及他們所分財產的新監護人。
我於2002年7月7日在這份遺囑上籤上我的名字
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
我們兩人作為此份遺囑的見證人證明這份遺囑共有5頁,包括我們簽字的最後一頁。我們證明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在我們的面前簽署了此份遺囑。在他的要求下,我們兩人均當著他的面,在遺囑上籤上了我們兩個的名字。
我們兩個人均超過18歲,符合法律規定,可以成為遺囑見證人。
我們都與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很熟悉。此時,邁克爾·約瑟夫·傑克遜在簽署這項遺囑時也超過18歲。按照我們的觀察,他在簽署遺囑時意識正常,沒有遭到他人的脅迫,恐嚇,威脅,誤導或其它影響。
我們鄭重宣誓上訴內容真實準確。
本協議在2002年7月7日下午5點正式生效。簽署地點是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