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何以笙丶丶

    稗史最初是個史學概念,指不同於正史、記錄閭巷舊聞的史籍型別,其內容、體例與地位等與早期的“小說”類似,人們以“稗史”指稱“小說”,遂成文學概念。從史學概念到文學概念的轉變反映了一種“以小說為正史之餘”的小說觀念。

    “稗史”一詞本身即由“稗官”解釋為小官生髮而來。自《漢志》斷言“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以來,“稗官”遂成了“小說”的代名詞。

    可知“小說”與“書”、“詩”、“箴”、“諫”等文體一樣,肩負著使王者“過則正之,失則改之”的使命。

    關於“稗官”的解釋,或以為乃天子之士,或以為即周官中的土訓、誦訓、訓方氏與漢代的待詔臣、方士侍郎之類,其職能是專為王者誦說遠古傳聞之事和九州風俗地理、地慝方慝以及修仙養生之術。無論取何種意義,“稗官”只是一個概稱,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官職名,從其職責來看,“稗官”其實相當於“史”,只不過與左史、右史等專記王者言行者不同,他們記錄的是閭巷舊聞與民俗風情等“街談巷語、道聽途說”。

    稗史,中國古代史書分類名目之一,指記錄民間風俗及瑣細事蹟的史書,其中常夾雜一些傳聞之辭。

    早期的“小說”與“稗史”在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上有太多重合之處,使得後人在很長時問裡小說與稗史不分,並形成了“小說為正史之餘(亦即稗史) ”的小說觀念,不少作者更是直接以“ 稗史”、“野史”“逸史”、“外史”等語詞標題,標榜小說的史餘身份,如《呼春稗史》、《繡榻野史》、《禪真逸史》、《儒林外史》等等,不勝列舉。明熊大木《大宋武穆王演義序》認為“稗官野史實記正史之未備”,笑花主人《今古奇觀序》則說得更為具體:

    小說者,正史之餘也。《莊》、《列》所載化人、佝僂丈人,昔事不列於史;《穆天子》、《四公傳》、《吳越春秋》,皆小說之類也。《開元遺事》、《紅線》、《無雙》、《香丸》、《隱娘》諸傳,《睽車》、《夷堅》各志,名為小說,而其文雅順,閭閻罕能道之。

    到了清代,將小說與稗史等同並列,視其為正史之餘的小說觀念已經相當普及,幾乎成為共識。

    《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引如淳語說:“細米為稗。街談巷說,其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稗官所記之遺聞瑣事或當代見聞便是“稗史”。

    延至後世,隨著稗官之職的撤銷,出現了私人所撰寫的記載瑣聞逸事、里巷風俗之作,也被視為“稗史”。元代仇遠有《稗史》一卷;明代陳第所編《世善堂書目》中有“稗史雜記”類,商溶編刻的《稗海》一書,收錄了74部稗史;清代章學誠《史籍考》中列有“稗史”類,潘永因編有《宋稗類鈔》;近人徐珂續作有《清稗類鈔》。

    稗史與野史相近,有人以稗史統野史,也有人以野史包稗史,還有人認為二者無實質區別。

    “稗史”作為“小說”的代名詞,“稗史”一詞頻頻出現於早期小說史與文學史等著述中,如魯迅《中國小說史略》雲“寓譏彈於稗史者,晉唐已有,而明為盛,尤在人情小說中”,錢基博《中國文學史》認為“(《搜神記》)坦迤,似準陳壽,而事則怪;稗史之開山也”, 遊國恩《中國文學史》說“ 中國古代的稗史、志怪小說如《吳越春秋》、《搜神記》、《補江總白猿傳》等,都寫過白猿成精作怪的故事”。在近、現代時期的文學史料與著述中,以“稗史”指稱“小說” 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然而“稗史”的本義如何?“稗史”為何能指稱“小說”?以“稗史”指代“小說”反映了人們怎樣的小說觀念?這一系列的疑惑並沒有得到相應的解答。本文試圖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些粗淺的看法。

    “稗史”最初是作為史學概念出現的。以“稗”名史者,較早見於宋耐庵《靖康稗史》,嗣後有元徐顯《稗史集傳》、仇遠《稗史》、明王垠《稗史彙編》、孫繼芳《磯園稗史》、黃昌齡《稗乘》、商濬《稗海》、清留雲居士《明季稗史彙編》、宋起鳳《稗史》、湯用中《翼期稗編》、佚名《明末稗史鈔》、佚名《甲乙稗史》、潘永因《宋稗類鈔》、民國徐珂《清稗類鈔》、陸保培《滿清稗史》等。

    “稗史”最初是一個史學概念,指的是一種記載間巷舊聞與民俗風情的史籍型別。它的史料來源、敘述體制與作者身份均不同於官修正史,故地位低下,但有一定的文獻價值,可以“為正史之助”。“稗史”的這些特徵與早期的“小說”(“稗官”)在具體內容、價值功能與身份地位等方面非常類似,故人們常稱小說為稗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當代企業管理者面臨的挑戰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