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遊戲要求:
四副撲克牌,六個人。六個人分兩隊,交替坐,圍成一圈。保證你的兩側都是對方隊伍。你的左手邊稱為上家,右手邊稱為下家,對面的對方勢力稱為對門。四副撲克均勻洗好,輪流摸牌。直至四副牌被摸完。
手牌規則:手牌的大小隻與數字有關,與手牌顏色無關。
手牌的大小最大的是大王,其次是小王,其次是2,其次是A。之後從大到小按照K~3的順序排列。
出牌規則:
(1)每輪第一個出牌的人可以從手牌中打出任意多張相同數字的手牌。然後他的下家可以打出數量相等且比當前牌面大小更大的牌來蓋過他,或者選擇不出牌,稱為過牌,講出牌權讓給下家。然後他的下家以此類推。直至所有人沒有打出更大的牌,當前場上牌大小最大的牌的擁有者獲得下一輪的出牌權。此輪結束。
(2)當出牌時,出牌者可以將任意數量的2,大王,小王一同打出,稱為“掛牌”。掛牌的數量記入你打牌的總數。若掛牌中有小王,則除非接下來的出牌中有大王作為掛牌,否則不能出牌。若掛牌中有大王,則其餘玩家都不可以出牌。掛牌的數字以被掛牌的數字為準。出牌時依然要符合出牌基本規則。即掛牌與被掛牌的數量之和等於已出牌數量且被掛牌大小大於已出牌。
(3)當出牌者一次性打出五張10,或4張J,或3張Q,或2張K,或2張A或多於此數量,且沒有掛牌,則稱為打出“夠級牌”。此時只有出牌者和對門可以輪流出牌,直至一方不出。該輪結束且出牌者獲得下輪首先出牌權。稱為“開點”。
(4)若此時出牌方對門以外的人打出手牌。則此人進入燒牌模式,他需要按照規定打出手牌,並在每次出牌時用至少一張大王或小王作為掛牌。直至全部手牌出完。否則便視為燒牌失敗。自動算作最後一名。若此人對門已經獲勝或退出,或者已經有兩人及以上獲勝,則此人不必須燒牌。
獲勝規則:
第一個出完自己所有手牌的人稱為頭科,其後為二三四科,二落和大落。頭科記+2分,二科記+1分,三四科記0分,二落記-1分,大落記-2分。隊伍合計總分。
進貢規則:若遊戲引入此規則,則摸牌完成後,進貢方要向受貢方進貢一張手牌中大小最大的牌。二落向二科進貢一張,大落向頭科進貢兩張。若燒牌成功,被燒牌者向燒牌者進貢一張。
若兩個對門只有一個開點,未開點方向開點方進貢一張。
變體規則:
(1)2也可以作為開點牌,具體有一張和兩張不同的要求。
(2)自己主動打出夠級牌並且對門不能壓制的,才能成功開點,否則均視為不開點。
(3)3要留到最後出牌。出3前的最後一次出牌稱為“衝牌”。若衝牌被壓制,則稱為被悶,若要進貢,進貢一張給打出壓制你衝牌的人。
(4)大落和二落進貢時需要受貢方歸還相同數量的手牌。
(5)只在牌堆中洗入6張3,摸牌結束後若手中無3,需要向3多的人用牌換一張3。
(6)若開點成功,需要打出自己手牌中所有的4。沒有4方法同上。
(7)若引入進貢規則,則進貢後,若一人手牌中沒有大小王和2,可以選擇革命,即本輪自動退出。只需與對門互打三次夠級牌。若每次都被壓制,對門算開點成功。反之也實為開點失敗。
(8)若一個隊伍裡的所有成員為本局遊戲前三名,則稱為抓三魁。三人均視為二科。後三名一方均視為二落。
(9)若引入規則(8),則可以在進貢完成後,後三名隊伍可以將手中的4或5全扔掉(根據其他引入變體規則定)。
(10)若引入進貢規則,A不進貢。
擴充套件資料:
夠級是起源於日本的撲克遊戲 ,是一種由六個人用四副撲克進行的一種高智慧、強競爭性、特別強調數學計算的一種非常有趣、百玩不厭的撲克娛樂活動。
夠級活動六十年代後期傳入中國的青島 ,七、八十年代在膠東半島蔓延,爾後自東向西、由沿海向內陸逐步擴充套件。對於夠級愛好者來說,夠級的魅力不僅在於“起花”時的愉悅,“爭科”時的愜意,滅殺對門夠級牌時的興奮,“燒牌”時的痛快淋漓,更在於夠級嚴格縝密而有趣的規則,在於一波三折的較量中的鬥勇、鬥智、鬥法。
參考資料:
首先是遊戲要求:
四副撲克牌,六個人。六個人分兩隊,交替坐,圍成一圈。保證你的兩側都是對方隊伍。你的左手邊稱為上家,右手邊稱為下家,對面的對方勢力稱為對門。四副撲克均勻洗好,輪流摸牌。直至四副牌被摸完。
手牌規則:手牌的大小隻與數字有關,與手牌顏色無關。
手牌的大小最大的是大王,其次是小王,其次是2,其次是A。之後從大到小按照K~3的順序排列。
出牌規則:
(1)每輪第一個出牌的人可以從手牌中打出任意多張相同數字的手牌。然後他的下家可以打出數量相等且比當前牌面大小更大的牌來蓋過他,或者選擇不出牌,稱為過牌,講出牌權讓給下家。然後他的下家以此類推。直至所有人沒有打出更大的牌,當前場上牌大小最大的牌的擁有者獲得下一輪的出牌權。此輪結束。
(2)當出牌時,出牌者可以將任意數量的2,大王,小王一同打出,稱為“掛牌”。掛牌的數量記入你打牌的總數。若掛牌中有小王,則除非接下來的出牌中有大王作為掛牌,否則不能出牌。若掛牌中有大王,則其餘玩家都不可以出牌。掛牌的數字以被掛牌的數字為準。出牌時依然要符合出牌基本規則。即掛牌與被掛牌的數量之和等於已出牌數量且被掛牌大小大於已出牌。
(3)當出牌者一次性打出五張10,或4張J,或3張Q,或2張K,或2張A或多於此數量,且沒有掛牌,則稱為打出“夠級牌”。此時只有出牌者和對門可以輪流出牌,直至一方不出。該輪結束且出牌者獲得下輪首先出牌權。稱為“開點”。
(4)若此時出牌方對門以外的人打出手牌。則此人進入燒牌模式,他需要按照規定打出手牌,並在每次出牌時用至少一張大王或小王作為掛牌。直至全部手牌出完。否則便視為燒牌失敗。自動算作最後一名。若此人對門已經獲勝或退出,或者已經有兩人及以上獲勝,則此人不必須燒牌。
獲勝規則:
第一個出完自己所有手牌的人稱為頭科,其後為二三四科,二落和大落。頭科記+2分,二科記+1分,三四科記0分,二落記-1分,大落記-2分。隊伍合計總分。
進貢規則:若遊戲引入此規則,則摸牌完成後,進貢方要向受貢方進貢一張手牌中大小最大的牌。二落向二科進貢一張,大落向頭科進貢兩張。若燒牌成功,被燒牌者向燒牌者進貢一張。
若兩個對門只有一個開點,未開點方向開點方進貢一張。
變體規則:
(1)2也可以作為開點牌,具體有一張和兩張不同的要求。
(2)自己主動打出夠級牌並且對門不能壓制的,才能成功開點,否則均視為不開點。
(3)3要留到最後出牌。出3前的最後一次出牌稱為“衝牌”。若衝牌被壓制,則稱為被悶,若要進貢,進貢一張給打出壓制你衝牌的人。
(4)大落和二落進貢時需要受貢方歸還相同數量的手牌。
(5)只在牌堆中洗入6張3,摸牌結束後若手中無3,需要向3多的人用牌換一張3。
(6)若開點成功,需要打出自己手牌中所有的4。沒有4方法同上。
(7)若引入進貢規則,則進貢後,若一人手牌中沒有大小王和2,可以選擇革命,即本輪自動退出。只需與對門互打三次夠級牌。若每次都被壓制,對門算開點成功。反之也實為開點失敗。
(8)若一個隊伍裡的所有成員為本局遊戲前三名,則稱為抓三魁。三人均視為二科。後三名一方均視為二落。
(9)若引入規則(8),則可以在進貢完成後,後三名隊伍可以將手中的4或5全扔掉(根據其他引入變體規則定)。
(10)若引入進貢規則,A不進貢。
擴充套件資料:
夠級是起源於日本的撲克遊戲 ,是一種由六個人用四副撲克進行的一種高智慧、強競爭性、特別強調數學計算的一種非常有趣、百玩不厭的撲克娛樂活動。
夠級活動六十年代後期傳入中國的青島 ,七、八十年代在膠東半島蔓延,爾後自東向西、由沿海向內陸逐步擴充套件。對於夠級愛好者來說,夠級的魅力不僅在於“起花”時的愉悅,“爭科”時的愜意,滅殺對門夠級牌時的興奮,“燒牌”時的痛快淋漓,更在於夠級嚴格縝密而有趣的規則,在於一波三折的較量中的鬥勇、鬥智、鬥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