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過程是指結婚時的具體實施階段。中國古代把婚禮過程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納采,即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若女家同意議婚,則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時須攜活雁為禮,使人納其採擇之意。《儀禮?士昏禮》中說:“昏禮下達,納采用雁。” 問名是男家託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和八字,以準備合婚。《儀禮?士昏禮》中記載:“賓執雁,請問名。”問名的文辭大多是:“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若女方同意,則授禮;男家即透過占卜測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則進行下一步。 納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好訊息告知女方,也是以雁為禮――後世則多以金銀首飾等物為禮。相當於現在的定婚,俗稱送定、過定、定聘。 納徵,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古代納徵多以鳥獸為禮,上古時聘禮須用全鹿,後世簡代以鹿皮。崔??的《婚禮文》中記載:“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詩經?召南?野有死麋》中說:“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寫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因為古代納聘多執雁為禮,故送聘禮又叫“委禽”。當然,古代納徵也並非全用鳥獸為禮,象《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例子。後來,納徵的禮儀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過程之一。 請期,即男家擇定結婚日期後,備禮去女家,請求同意結婚的日期。現在民間俗稱“提日子”、“送日頭”。 親迎,即迎娶新娘。其方式、禮節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男子親往女家迎親。回到男家後,新郎、新娘共鼎而食,再將一瓠瓜剖為兩半,夫婦各執其一,斟酒而飲,謂之“合巹”――此即後世交杯酒的源起。這一過程,是婚俗文化中最富民俗色彩的事象之一。 古代富家子女結婚,一般都嚴格遵循六禮的步驟,而普通人家結婚則大多從簡。齊魯之地是古代的文明禮儀之邦,但也並不拘泥於六禮。齊俗不親迎――現在山東臨朐一帶還是如此,早已被風詩所譏。《詩經?齊風?著》篇謂: 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瓊華乎而。 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乎而。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乎而。 詩中所謂的“著”,指大門與屏之間的空地;庭,則指門內、堂前之地;堂,則為室前之廳。結婚時,男子只等在這三個地方,正說明了齊俗不親迎的婚俗。 後世的婚禮大致沿襲了古代六禮的過程,只是有繁有簡,略有差異而已。然不管風俗如何不同,大致都有一個比較統一的步驟:一說親,二定親,三迎親,四成親 迎娶隊伍回到男家以後,鼓樂大作,鞭炮連聲,男方親友、鄰里一擁而出,迎接新娘。晉東南沁縣一帶,新娘花轎講究落在一床紅被上,新娘索取“下轎錢”後,由一“全福人”相攙,踩著紅氈進門。婆婆隨後用笤帚在轎內象徵性地掃三下,並取土一把,拿回家放在新房炕角席子下。這叫“掃轎土”,大約是和“不帶孃家土”的習俗針鋒相對,你怕帶來孃家的土,影響孃家種莊稼;我偏要想方設法掃一些,以有利於自家的農事。 山西有些地方在新娘出轎後,要把穀草稈、麩皮、瓜子、花生、核桃、栗子等物大把大把地往新娘身上撒,同時唸誦讚辭。這一習俗叫“撒草”或“撒喜果”,起源甚為古老,相傳早在漢代即已流行。早先叫做“撒谷豆”,意在壓避青羊、烏雞、青牛三煞神。後來逐漸演化,從趕煞神轉為求吉利,晉南一帶尚保留古意,翼城叫做“打五鬼”,浮山則叫做“摔新人”。 新娘未出轎之前,雁北平魯一帶要由婆婆為她搽點粉,名為“添胭粉”.隨後新郎手捧古書——《春秋》或《禮記》,和引親先生到轎前迎接新娘。新娘頭蒙紅蓋頭、又叫“遮頭紅”,手捧內盛米、谷等物的“寶壺”,由引親先生拋撒五穀開路,與新郎腳踩紅氈,步入院中。晉南聞喜等地則由新郎手端搽油盤進轎,掀起新娘蓋頭,給額上點一點胭脂,名為“搽油”。然後由女方的“送姑”、即女送客和男方的“捏姑”、即女伴客,左右掖扶新娘下轎,腳踩紅布或花布進院,名為“鋪踩布”。翼城、曲沃一帶負責“添胭粉”的是女方的伴娘,搽好脂粉後,新娘懷抱柳鬥、桃技、曆書、秤或輻條、銅鏡、銅鎖、箭等鎮物,由“扶女嫂”左右攙出。隨即以紅綾一條,讓新郎、新娘各執一端,男先女後踩著紅氈相隨人院,名為“牽紅”。有的地方由司儀迎轎唱喜歌,祝願夫妻美滿幸福。
婚姻過程是指結婚時的具體實施階段。中國古代把婚禮過程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納采,即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若女家同意議婚,則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時須攜活雁為禮,使人納其採擇之意。《儀禮?士昏禮》中說:“昏禮下達,納采用雁。” 問名是男家託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和八字,以準備合婚。《儀禮?士昏禮》中記載:“賓執雁,請問名。”問名的文辭大多是:“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若女方同意,則授禮;男家即透過占卜測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則進行下一步。 納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好訊息告知女方,也是以雁為禮――後世則多以金銀首飾等物為禮。相當於現在的定婚,俗稱送定、過定、定聘。 納徵,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古代納徵多以鳥獸為禮,上古時聘禮須用全鹿,後世簡代以鹿皮。崔??的《婚禮文》中記載:“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詩經?召南?野有死麋》中說:“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寫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因為古代納聘多執雁為禮,故送聘禮又叫“委禽”。當然,古代納徵也並非全用鳥獸為禮,象《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例子。後來,納徵的禮儀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過程之一。 請期,即男家擇定結婚日期後,備禮去女家,請求同意結婚的日期。現在民間俗稱“提日子”、“送日頭”。 親迎,即迎娶新娘。其方式、禮節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男子親往女家迎親。回到男家後,新郎、新娘共鼎而食,再將一瓠瓜剖為兩半,夫婦各執其一,斟酒而飲,謂之“合巹”――此即後世交杯酒的源起。這一過程,是婚俗文化中最富民俗色彩的事象之一。 古代富家子女結婚,一般都嚴格遵循六禮的步驟,而普通人家結婚則大多從簡。齊魯之地是古代的文明禮儀之邦,但也並不拘泥於六禮。齊俗不親迎――現在山東臨朐一帶還是如此,早已被風詩所譏。《詩經?齊風?著》篇謂: 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瓊華乎而。 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乎而。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乎而。 詩中所謂的“著”,指大門與屏之間的空地;庭,則指門內、堂前之地;堂,則為室前之廳。結婚時,男子只等在這三個地方,正說明了齊俗不親迎的婚俗。 後世的婚禮大致沿襲了古代六禮的過程,只是有繁有簡,略有差異而已。然不管風俗如何不同,大致都有一個比較統一的步驟:一說親,二定親,三迎親,四成親 迎娶隊伍回到男家以後,鼓樂大作,鞭炮連聲,男方親友、鄰里一擁而出,迎接新娘。晉東南沁縣一帶,新娘花轎講究落在一床紅被上,新娘索取“下轎錢”後,由一“全福人”相攙,踩著紅氈進門。婆婆隨後用笤帚在轎內象徵性地掃三下,並取土一把,拿回家放在新房炕角席子下。這叫“掃轎土”,大約是和“不帶孃家土”的習俗針鋒相對,你怕帶來孃家的土,影響孃家種莊稼;我偏要想方設法掃一些,以有利於自家的農事。 山西有些地方在新娘出轎後,要把穀草稈、麩皮、瓜子、花生、核桃、栗子等物大把大把地往新娘身上撒,同時唸誦讚辭。這一習俗叫“撒草”或“撒喜果”,起源甚為古老,相傳早在漢代即已流行。早先叫做“撒谷豆”,意在壓避青羊、烏雞、青牛三煞神。後來逐漸演化,從趕煞神轉為求吉利,晉南一帶尚保留古意,翼城叫做“打五鬼”,浮山則叫做“摔新人”。 新娘未出轎之前,雁北平魯一帶要由婆婆為她搽點粉,名為“添胭粉”.隨後新郎手捧古書——《春秋》或《禮記》,和引親先生到轎前迎接新娘。新娘頭蒙紅蓋頭、又叫“遮頭紅”,手捧內盛米、谷等物的“寶壺”,由引親先生拋撒五穀開路,與新郎腳踩紅氈,步入院中。晉南聞喜等地則由新郎手端搽油盤進轎,掀起新娘蓋頭,給額上點一點胭脂,名為“搽油”。然後由女方的“送姑”、即女送客和男方的“捏姑”、即女伴客,左右掖扶新娘下轎,腳踩紅布或花布進院,名為“鋪踩布”。翼城、曲沃一帶負責“添胭粉”的是女方的伴娘,搽好脂粉後,新娘懷抱柳鬥、桃技、曆書、秤或輻條、銅鏡、銅鎖、箭等鎮物,由“扶女嫂”左右攙出。隨即以紅綾一條,讓新郎、新娘各執一端,男先女後踩著紅氈相隨人院,名為“牽紅”。有的地方由司儀迎轎唱喜歌,祝願夫妻美滿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