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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給兒子的人民幣在法律上需要手續才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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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色歸讀

    中國的傳統文化是個親情社會,家族成員間的金錢關係往往不好意思交接得過於明晰,其實這是不對的,反而容易導致糾紛。父親和兒子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自然人,在民事關係中是不同的主體。如果父親給兒子的錢不準備以後向兒子索回、主張權利或供可能的第三方質證的話,可以不辦理相關付款手續。如果涉及家庭稅收如彙總所得稅等建議保留相關支付憑據。

    如果父親將來可能或確定要發生以上列舉的事項的話,就一定要辦理相關手續:如借款、無償或有償贈款等都有必要依照相關的法定形式辦理完備的手續,這種手續與沒有任何關係的兩個人之間的款項交接手續沒什麼區別;特別地,當兒子是非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父親還可以公證等形式進一步完善和明晰相關手續。

  • 2 # 哈嘍我是小六

    正常情況下,父親給孩子的錢都是直接給就行了,在婚前一切都好說,題主這麼問應該是婚後吧,如果一定要證明也是可以的。要證明這筆錢是父親單獨贈與你一人的,你可以讓你父親親筆寫一份贈與協議,上面標明時間、金額,贈與物件,然後共同落款簽字蓋手印。然後這錢最好走銀行轉賬,這樣就有銀行流水了,不要走現金。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和你父親一起去公證處辦理一下公證就可以了。比如你結婚之前,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如果已經結婚,可以寫一份贈予協議,可以寫明將出資贈予具體物件,而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也需要公證。還可以簡單的寫一份借款合同,寫明如果出現某種情況,作為歸還該款項的條件。如果你用這筆錢買了車或者房子等物品如果要離婚,或者要進行財產分割,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或車子等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財產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本文圖片來源網路!

  • 3 # 來自雅座

    有些房產什麼的在封建社會是不需要稅的,在當今社會就得意思意思,你可不要誤會啊,看重的不是你的錢,而是讓你知道你爹是誰。

  • 4 # 春哥diao

    父親給兒子錢,法律上是沒強制要不要手續的,數額特別巨大,兒子又是國家公務人員,做兒子就需要提供鉅額資產來源證明,只要能證明這筆資產來源處,就沒什麼問題了,當然也可以去資產公證,要交公證費,沒辦法證明這筆錢用途,就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比方王健林給他兒子5個億,明確贈予用途是創業資金,這5億屬於資金來路清楚,用途明確,不需要去公證,也不需要繳稅,當然如果王健林兒子拿這筆錢去做收入公證,王健林就要繳納贈予稅,他兒子也就要交個人所得稅了。去這樣做的人,一般都是有洗黑錢目的性質的。

  • 5 # 搞機科訊

    個人認為父親給兒子的錢在法律上需不需要手續,要視情況而定!普遍意義上說,華人的傳統觀念中,父親給兒子錢是很正常的,並沒有特意的去在意錢的數目,更沒有所謂的手續問題,進而上升至法律層面,但我個人覺得還是分情況來討論,重要的分析點就在於兒子的婚前與婚後!且在這個點上,父親給出的錢也更多,為了避免財產的糾紛,理應將財產權分清,就似婚前財產證明一般,進行財產公證就可以將父親給予兒子錢進行證明。總的來說應該是看父子之間相處的方式以及相互的情感!正常而言是無需財產公證,因為父親賺的錢給兒子,在兒子長大之後也終有一天要給予父親錢!所以錢只不過是一種工具,最重要的還是父子間的親情

  • 6 # 才知軟體

    題主都說了,在法律上。

    我的答案,從法律上來說:需要!

    從感情上說:不需要!

  • 7 # 若愚RY

    首先!感謝邀請!其實吧!子承父業是咱們中國的傳統,所以,兒子用老子的錢,也就變的理所當然了,兒子為此所要承擔的就是傳宗接代,光宗耀祖,講究的是孝道,現如今,重男輕女已經漸行漸遠,但這個傳統並沒有改變,中國五千年的文明也因著對祖宗的信仰而延綿不斷,不是嗎?光宗耀祖,葉落歸根一直都是炎黃子孫的執著,已經深入到骨子裡,沒有人可以改變,所以兒子要用老子的錢,只要是正當的或者只要是老子認為是正當的,就算沒有,老子也會想盡一切辦法滿足兒子的,根本就不需要什麼手續,所以,我想題主所說的,應該是指兒子婚後用錢吧,如果老子不看好兒子的婚姻,想留一手,我覺得也未嘗不可,但即便如此,那也不過是給兒媳婦看的,意義不大!說不定還會弄巧成拙,當然不肖子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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