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3個規格7.07×7.07×7.07cm
1、觸探試驗:成樁後 3 天內,根據現有的輕便觸探擊數(N10)或小應變法檢查樁長和每米樁身的均勻性,檢查數量為施工總樁數的 1%,且不小於 3根。
2、開挖檢查:成樁 7 天后,採用淺部開挖樁頭(深度宜超過停漿面以下 0.5米) ,目測檢查攪拌的均勻性,量測成樁直徑,檢查量為總樁數的2%。
3、 水泥攪拌樁複合地基承載力檢查應採用複合地基載荷實驗或單樁複合地基載荷實驗,每段檢查為該樁數量的 0.2%,且沒項單體工程不應少於 3 點。 (具體檢測方法見路基軟基處理設計說明書) 。
4、經載荷實驗後對樁身質量有懷疑時,應在成樁28天后,用雙管單動取樣器鑽孔取芯做抗壓強度實驗,檢查其完整性、樁土攪拌均勻程度及樁的施工長度。
每根樁取出的芯樣由監理工程師現場指定相對均勻部位,送實驗室做(3個一組)28 天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留一組試件做三個月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實驗,以測定樁身強度。鑽孔取芯檢驗數量為該段施工樁數的 0.2%,且不少於 2 根。對攪拌樁取芯後留下的空間應採用同等強度的水泥砂漿回灌密實。其他未盡事項按《建築地基處理規範》 (JGJ79-2002)等相關規範、規定及圖紙要求(含專用圖)辦理。
一組3個規格7.07×7.07×7.07cm
1、觸探試驗:成樁後 3 天內,根據現有的輕便觸探擊數(N10)或小應變法檢查樁長和每米樁身的均勻性,檢查數量為施工總樁數的 1%,且不小於 3根。
2、開挖檢查:成樁 7 天后,採用淺部開挖樁頭(深度宜超過停漿面以下 0.5米) ,目測檢查攪拌的均勻性,量測成樁直徑,檢查量為總樁數的2%。
3、 水泥攪拌樁複合地基承載力檢查應採用複合地基載荷實驗或單樁複合地基載荷實驗,每段檢查為該樁數量的 0.2%,且沒項單體工程不應少於 3 點。 (具體檢測方法見路基軟基處理設計說明書) 。
4、經載荷實驗後對樁身質量有懷疑時,應在成樁28天后,用雙管單動取樣器鑽孔取芯做抗壓強度實驗,檢查其完整性、樁土攪拌均勻程度及樁的施工長度。
每根樁取出的芯樣由監理工程師現場指定相對均勻部位,送實驗室做(3個一組)28 天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留一組試件做三個月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實驗,以測定樁身強度。鑽孔取芯檢驗數量為該段施工樁數的 0.2%,且不少於 2 根。對攪拌樁取芯後留下的空間應採用同等強度的水泥砂漿回灌密實。其他未盡事項按《建築地基處理規範》 (JGJ79-2002)等相關規範、規定及圖紙要求(含專用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