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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心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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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李論
首先,正科實職改非,按照2019年6月1日之前的規範表述,題主已改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也就是主任科員。根據新推行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正科級領導職務是不參與套轉的,需要套轉的是非領導職務幹部,如主任科員,則直接套轉為二級主任科員。
其次,正科實職改非又套轉為二級主任科員後,其任職年限的計算,由三個職務職級的任職時間合併計算,即任正科實職的時間、任主任科員的時間、任二級主任科員的時間相加。這也意味著,如果題主的現職級任職年限如超過了2年,則已符合晉升四級調研員的資格條件;如超過了3年,則還符合提任副處實職的任職年限要求。只要有職數空缺,單位領導又願意用,題主還完全可在套轉後提拔或晉升一級。甚至,如果題主現職級任職年限超過了4年,而單位三、四級調研員職數又相對寬裕,題主還可以先晉升四級調研員,接著再晉升三級調研員。連續2次晉升後,題主的任職年限就要從新起算了,不管任正科級時間多長都要清零。
再次,如題主這類由領導職務改非套轉相應職級的幹部,在今後的職級晉升中能否優先呢?按照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精神,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題主曾擔任正科實職,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都具有優勢,相比沒有擔任過正科實職的幹部,必然應該在晉升四級調研員時給予優先考慮,這樣才稱得上公平。
最後,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職級職數少與符合晉升資格條件人數多的矛盾依然存在,無論是中央機關、省級機關還是地市機關、縣鄉鎮機關都不可避免。因此,題主雖具有多方面優勢,但仍然無法確保一定能晉升到四級調研員。這其中,既要看題主所處的機關層級和職數多寡,也要看參與競爭人員的實力和資歷。當然,俗話講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主動找領導彙報思想、表達訴求也十分必要,爭取到領導的同情和支援,成功的機率也能大大增加。
回覆列表
原來擔任正科級實職職位,後來因各種原因,改任非領導職務,如果套改“職級並行”?是按照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套改嗎,原來的正科級實職起作用嗎,會不會不公平?
新《公務員法》職級並行制度,所有未擔任實職的公務員,都需要先進行套改,比如副科級非領導職務,或者副主任科員,一律按四級主任科員套改;主任科員、正科級非領導職務、正科級非實職職務,都是按二級主任科員套改;副調研員、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副處級非實職職務,都是按四級調研員套改,以此類推。
副科級、正科級等實職職務,則不參與第一輪套改,直接按相應級別晉升。例如縣區副局長、副主任為副科級,只要任副科級累計超過兩年,就可以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擔任副局長、副主任前擔任的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年限合併計算。也就是說,哪怕是擔任副局長只有一個月時間,如果之前擔任副主任科員有一年十一個月時間,也算是任職滿兩年。
對於因個人原因,或者組織原因,退居二線,由原來的正科級實職,改任正科級非領導職務的人員,也同樣是按現職,參與第一階段套改工作,是按二級主任科員套改後,參與晉升。新《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都明確要求公務員執行職級並行政策,是按“任現職”進行套改和晉升,任職時間也是按“任現職年限”進行計算的。曾經擔任實職,對於現階段套改和晉升並沒有任何直接、客觀上的幫助,只是在爭取晉升名額論資排輩時,有主觀上的幫助。
有同樣困惑的,還有軍轉幹部。已經在軍隊上取得了營級或者團級等職級,轉業後按正科級或者副科級,甚至是科員安置,其現任級別遠遠低於曾經取得過的最高級別。某縣專門空缺出來10個副科級實職職位,用於安置團級以上轉業幹部,曾經在全國內黨報黨刊上報道過,由此可見,轉業安置的困難。對於轉業安置人員,是按現職而非曾經取得的最高級別執行“職級並行”政策,這項措施對於軍轉幹部來講,非常難以接受。例如原來是團級幹部轉業,相對於地方的縣處級,按政策低一級安置也是副處級。實際安置的是副科級職務,在執行職級並行時,就是按副科級進行套改和晉升的。這種情況,類似於以前擔任實職後改任非領導職務,但又有很大的不同。目前,職級並行政策執行時,還是嚴格按“現職”套改和晉升,還未有其他特殊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