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納負責登記的賬簿主要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除此之外,還包括辦理與貨幣資金收付有關的業務。二、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三個方面的內容。1、貨幣資金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辦理現金收付,稽核審批有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專案,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稽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籤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3)認真登日記帳,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餘額。現金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現金總賬餘額核對,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帳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末達帳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4)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5)保管有關印章,登記登出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6)複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貸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2、往來結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辦理其他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單位不能辦理轉帳手續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於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以用於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帳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餘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2)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帳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定明細帳,根據稽核後的記帳憑證逐筆登記,並經常核對餘額。年終要抄列清單,並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3、工資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批准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2)稽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稽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按照車間和部門歸類,編制工資、獎金彙總表,填制記帳憑證,經稽核後,會同有關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發放的工資和獎金,必須由領款人簽名或蓋章。發放完畢後,要及時特工資和獎金計算表附在記帳憑證後或單獨裝訂成冊,並註明記帳憑證編號,妥善保管。(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資料。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支付工資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
一、出納負責登記的賬簿主要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除此之外,還包括辦理與貨幣資金收付有關的業務。二、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三個方面的內容。1、貨幣資金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辦理現金收付,稽核審批有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專案,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稽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籤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3)認真登日記帳,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餘額。現金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現金總賬餘額核對,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帳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末達帳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4)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5)保管有關印章,登記登出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6)複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貸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2、往來結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辦理其他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單位不能辦理轉帳手續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於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以用於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帳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餘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2)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帳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定明細帳,根據稽核後的記帳憑證逐筆登記,並經常核對餘額。年終要抄列清單,並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3、工資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批准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2)稽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稽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按照車間和部門歸類,編制工資、獎金彙總表,填制記帳憑證,經稽核後,會同有關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發放的工資和獎金,必須由領款人簽名或蓋章。發放完畢後,要及時特工資和獎金計算表附在記帳憑證後或單獨裝訂成冊,並註明記帳憑證編號,妥善保管。(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資料。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支付工資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