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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吉果

    分開就分開,一刀兩斷,分的清爽,斷的乾淨,不要再做朋友,糾纏不清,進一步是愛情,退一步是友情,總之就是情,容易讓人誤會,也讓自己分不清

  • 2 # 海棉豬豬

    大部分人還是覺分手以後不能夠做朋友,畢竟兩個人的過去也佔據了記憶的一部分,分手以後大家都會開始新的生活,其實與前任做朋友並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有感情必然不會分手。而能夠繼續做朋友才說明兩人的感情真正放下了,如果直接不聯絡只是在害怕自己還會想起。這樣的方式不是比成為朋友更加顯得不好嗎?光明磊落的成為朋友比不再聯絡的思念要好上太多吧。

  • 3 # 揚阿佩

    絕對不聯絡,能夠分道揚鑣說明感情出問題了,不能互相理解只有分手,做什麼朋友,累不累?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藕斷絲連,不清不楚的,噁心。

  • 4 # 一隻想做剪輯的橙子吖

    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吧!每個人的看法都是有不同之處的!以我個人的觀點來分析這個問題,會有幾個方面。

    一、對方或者我已有物件的話,我是堅決不會同意做朋友的,前任就是過去,沒法再去做朋友。如果對方有物件還想和我做朋友是有什麼意圖嗎?還是說還念著那份舊情呢?如果我有物件,我更不會去理會他,我會珍惜眼前人。二、對方或者我都沒有物件的情況下,這得看感情程度的狀況下。如果兩人之前感情特別好後面出現了矛盾以至於分手了,應該會很難想著去做對方的朋友。曾經的戀人雖已過去回憶還是存在的,兩人做了朋友後還能接受看著曾經的戀人牽著別人的手嗎?有些情侶分了還沒斷乾淨也不會想著做對方的朋友而會選擇複合。但是如果是兩人戀愛的時候感情隨意的話,在一起時就想著下一個的話就跟朋友相處一般的話,這個隨意!這種情況我還沒遇見過!做朋友應該對雙方沒多大影響!

    現在網上出現很多種說法,什麼分手後真正忘記一個人是不會在乎他存在你的聯絡人裡的,前任加你了你也會毫不猶豫同意然後安安靜靜的放在列表裡。如果前任加你還猶豫要不要同意的就是還沒忘乾淨。感情這種事情不是真的那麼容易忘記,除非感情不真摯。什麼深愛過的人分開後是不會做朋友的,這確實挺同意的,就像前面說的不會願意看到曾經相處的人牽著別人的手,對著別人好。就算是看到對方朋友圈的情侶合照,也會特別不願意!

  • 5 # 情蜜有品

    1.你還喜歡他,但他不喜歡你:此種情況,請果斷分開,朋友也不用做了,否則你就是個炮筒。

    2.你還喜歡他,但他也還喜歡你:好好聊聊,把矛盾解決以後你們還是可以在一起的。

    3.你不喜歡他,但他還喜歡你:如果你真的不喜歡人家了,就放過他,出於對他人的尊重,不要與他做朋友了,不然他會一起去挽留你,覺得與你還有可能,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到對方從這段感情走出來。

    如果你想有個喜歡自己的人存在,我想你大可不必那麼自私,請尊重那個喜歡你的男孩。

    4.你不喜歡他,他也不喜歡你:一拍兩散,如果沒有利益的關係,沒有任何聯絡的必要。

    再見,曾經我喜歡的那個TA

  • 6 # 蘇綠綠

    深愛過的人分開後不會再做朋友,這話沒毛病啊,很對。無論兩人以何種的理由分手,都說明不夠愛對方。合格的前任就是當他死了一樣。

    男女間,本就沒有純正的友誼,不要拿做朋友來掩飾搞曖昧的無恥行徑!

    你以為男友回來跟你做朋友是好事嗎?其實不是,他只是以做朋友為藉口,把你作為備胎,當做炮友,說不定你哪天心一軟又重新接受他了呢。但是以做朋友為前提的複合,感情也不會維持太久,畢竟你們以前有過分手的前例,矛盾或者性格不合,兩個問題是一直存在的,等他有真正的女朋友了,你就會被棄之如履,那時你的心情會比現在更難受。

    分手後回頭做朋友或者是複合,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複合說明對你還有感情,如果你們當時還沒有男女朋友的話,可以考慮。但是如果有一方有物件了,這個念頭連考慮都不用考慮。因為前任的存在,在你和現任男友關係當中無疑就是一顆定時炸彈。沒有任何一個人,希望物件的前任回來做朋友的,前任插在你們兩人中間,就像是一根刺,不要有這根刺的存在,因為你現任會很不高興的,嚴重的會影響到你們的感情發展,不要因為一棵樹而失去整片森林。也不要讓你的聖母心或者是同情心氾濫,當斷不斷,必懷其亂,這個道理你應該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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