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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極限節能

    國家層面關注股權眾籌主要基於防範非法集資風險的發生。

    但目前股權眾籌也存在很多問題,如果能分辨清楚股權眾籌合法性和具體價值,確實是一種資產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徑。

    一、股權眾籌屬於資本市場的一級交易市場,增值空間大。

    二、股權眾籌專案需要專業判斷。

    三、目前很多股權眾籌專案存在欺騙性,主要目的就是騙錢,錢一到手,專案和營業情況基本就與投資者沒有關係了,更別提收益。此類投資一旦發現上當受騙,打官司都追不回投資,因為他們在設局之初,透過律師把所有的退路都設計好了,普通投資者只能無可奈何。

    所以,關注股權眾籌沒錯,真金白銀拿出錢投資需要理性判斷。

  • 2 # 眾籌架構師

    【個人觀點】眾籌的核心:協作!之前所謂融資其實應該是眾籌裡面一個小點而已。更多的是打通投資-生產-消費,網際網路如淘寶,京東打通的僅僅是生產-消費。所以打通投資一端所帶來的變化非常值得期待,目前市場的眾籌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版本,個人覺得發展前景巨大。僅供參考

  • 3 # 每日經濟新聞

    先談談什麼是股權眾籌,當公司有融資需求要麼透過債權形式借款與出資人形成債權債務關係;要麼就通過出讓部分股權與出資人形成分享企業權益,而股權眾籌本質上屬於後者,也就是公司出讓部分股權讓大家來買。

    而跟傳統的私募股權融資和公開出讓股權相比(交易所上市或掛牌),股權眾籌的眾籌就體現在透過網際網路渠道想特定的普通投資者出讓公司的股份。所以可以理解成是私募股權網際網路化。

    而隨著2009年眾籌在海外興起,到2011年眾籌進入中國再到2013年的火爆,直至2015年5月證監會明確眾籌的監管,出臺了監管意見稿,隨後網際網路金融整體整治使得股權眾籌由盛轉衰。

    其興盛的理由主要是該類融資模式中間成本少,面對的投資者數量較多,從而專案與資金的匹配度相比傳統的私募融資相比效率更高。這也就大大的推動了創新型企業的發展。

    我們都知道銀行的信貸模式需要借款人拿出抵押物,而抵押物一般僅限於房地產、有價金融產品(證券、保單、存單、理財產品),且放款週期過長。而信用借貸的對借款人的要求過高,且大部分信用貸款的利息遠高於抵押貸款。所以從銀行融資的模式根本不適合創新型企業。

    再來看傳統私募股權融資,這類模式相比銀行的借貸模式對於創新型企業而言,對於質押物和企業現階段的盈利水平的要求更少,更多的是看好企業之後的發展。以股權形式進入公司,也不會要求利息,不過由於入股的份額較大,可能會對公司的戰略規劃施加影響,現在強勢的私募機構甚至會要求籤訂對賭協議。所以私募股權融資作為公司的融資方式也非完美,也有很多弊端。

    而股權眾籌,由於投資人更多且投資人多為普通投資者,在市場有效的情況下,其實這類投資人就是財務投資人而非戰略投資人,對於公司發展和管理的干涉會更少,且資金對接時間會比傳統的私募股權融資更快。

    在2016年10月,證監會等15部門聯合公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將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活動納入整治範圍,重點整治網際網路股權融資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平臺上的融資者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等八類問題,並明示了六類禁止行為。

    一是平臺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二是平臺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三是平臺上的融資者未經批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四是平臺透過虛構或誇大平臺實力、融資專案資訊和回報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五是平臺上的融資者欺詐發行股票等金融產品;六是平臺及其工作人員挪用或佔用投資者資金;七是平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八是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貨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合作,違法違規開展業務。

    所以股權眾籌從市場角度本身是很新也很有優勢的一種融資方式,需要解決的更多是法律風險。包括觸及公開發行證券或“非法集資”的風險,還有投資合同欺詐與股權眾籌平臺權利義務的模糊。在解決這些法律風險的基礎上,股權眾籌就可以作為中小創新型企業的融資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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