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的觀點,使詞在音樂方面得到了提高,使詞更趨於完善,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流播,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新興格律詩體。它有著既屬於音樂,又屬於詩歌的雙重屬性。 詩與樂的結合,在其初期音樂明顯地佔著支配地位。從五代至柳永,詞為豔科,填詞以協律為要,表意以婉約為宗,詞附庸於音樂。作者要制詞,必須先依曲子的節拍長短,倚聲入調。到蘇軾時代,詞逐漸脫離音樂而變為“不歌而誦”。特別是蘇軾的“以詩為詞”,從詞與詩的淵源這一角度,力求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使詞風突變,解放了詞體,開拓詞境,提高了詞的品格,使詞擺脫了附庸的地位而蔚為大國,成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 : 如果說,蘇軾是以文學為本位來認識詞的體性,強調了詞與詩的歷史淵源和共同之處;那麼,李清照則以詞應合律為基本立場,強調了詞與音樂的血脈聯絡和詞與詩的不同之處,以此來認識、維護詞的獨特性,嚴分詩詞界限。 首先是詞必合音律,其次要詞應有自己的審美特點。 一、詞要高雅,二、詞要渾成,講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體美。李清照認為,張先,宋祁等人工與練句,“時時有妙語”,但刻求語句之心太重,而經營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詞往往有句無篇,未達渾成之境。 三、詞要講究情致。李清照此處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離懷之類。這從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觀詞“閒雅有情思,酒邊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四、詞要典重,崇尚故實。秦觀詞雖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氣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實”。賀鑄詞之缺憾也在於此。然而,詞中用故實也要妥溜圓通,如此方見典雅之致.五、詞要用鋪敘手法,這裡指慢詞而言詞家鋪敘之法始於柳永李清照說晏幾道“苦無鋪敘”,尚無具備當行家裡手的全部功夫。六、不能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才學為詞.因為不符合詞的審美特點。 李清照的這些關於詞體創作的見解,是在透過對諸多名詞家的評論中顯現的。在她的筆下,他們總是存在不盡如人意之處,從而抓住這點進行評述,絲毫沒有意識到認識問題應全面公正的對待。重要的是,她想透過批評名家詞的長短得失,使人們認識詞的審美特點,以明確詞為何“別是一家”?因此我們應當看到,她對北宋詞壇的鳥瞰式批評,是為了藉此說明詞別是一家的具體內涵,而不是在於評述各家詞的優劣得失。她所提出的這些審美標準,對後人認識、掌握傳統詞風的藝術特徵,進行填詞的藝術創作實踐,都有指導意義。然而,李清照對詞所標舉的典重、故實、高雅、渾成等要求,同樣也是詩歌的傳統審美規範。從中我們反而可以看出詞與詩的密切聯絡。 再次,詞和詩各自適宜表現的題材和要求。 這是李清照“別是一家”的內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處的時代,詩言志詞緣情已成為當時人們的共識。我們只要比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詩詞作品,便不能發現其間的明顯差異在她的詩作中,我們會發現她對偏安於一隅的南宋統治者的鞭韃,對侵略者的仇恨,對家鄉父老的深切懷念。如《烏江》詩云:“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然而在她的詞作中,卻看不到這樣慷慨悲壯的語句。前期詞多寫少婦閨怨,詞風比較清新如《如夢令》等;後期詞則轉向悲哀深沉,如《聲聲慢》、《永遇樂》等。題材、內容與其詩截然不同,就連風格也迥異,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詞別是一家”的觀念。 總之,詩與樂的結合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詞正是在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 李青照的“詞別是一家”的理論,首先從詞與音樂的角度,提出詞應合律。並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詞要分五音、五聲、五律等等,以此來區分詞與詩,從而使詞的音樂屬性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與完善。其次從文學角度區分詩與詞。然而我們不難看出: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維護詞的傳統風格,旨在說明詩詞界限。詞作為一種文藝形式,有著特殊效能和獨特風格。它極富變化的句式、句法、聲律、叶韻等特點,密切配合樂曲之優長,又確非詩之所有,較詩更適宜表達宛轉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不應將詞與詩等同視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從詞的起源,我們不難發現:詞與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她一意嚴分詩與詞的疆界,反而顯得有些過猶不及。我們應該承認詞與詩有不完全相同的體性和風格,也應該承認詞與詩並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實。詞作為合樂之詩,兼具它的詩歌母體和音樂母體所遺傳及賦予它的雙重職能,既應抒寫情志,以充實的思想內容感動人心,亦應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藝術形式悅人耳目。珠聯壁合,方是歌詞創作的理想境地。
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的觀點,使詞在音樂方面得到了提高,使詞更趨於完善,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流播,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新興格律詩體。它有著既屬於音樂,又屬於詩歌的雙重屬性。 詩與樂的結合,在其初期音樂明顯地佔著支配地位。從五代至柳永,詞為豔科,填詞以協律為要,表意以婉約為宗,詞附庸於音樂。作者要制詞,必須先依曲子的節拍長短,倚聲入調。到蘇軾時代,詞逐漸脫離音樂而變為“不歌而誦”。特別是蘇軾的“以詩為詞”,從詞與詩的淵源這一角度,力求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使詞風突變,解放了詞體,開拓詞境,提高了詞的品格,使詞擺脫了附庸的地位而蔚為大國,成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 : 如果說,蘇軾是以文學為本位來認識詞的體性,強調了詞與詩的歷史淵源和共同之處;那麼,李清照則以詞應合律為基本立場,強調了詞與音樂的血脈聯絡和詞與詩的不同之處,以此來認識、維護詞的獨特性,嚴分詩詞界限。 首先是詞必合音律,其次要詞應有自己的審美特點。 一、詞要高雅,二、詞要渾成,講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體美。李清照認為,張先,宋祁等人工與練句,“時時有妙語”,但刻求語句之心太重,而經營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詞往往有句無篇,未達渾成之境。 三、詞要講究情致。李清照此處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離懷之類。這從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觀詞“閒雅有情思,酒邊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四、詞要典重,崇尚故實。秦觀詞雖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氣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實”。賀鑄詞之缺憾也在於此。然而,詞中用故實也要妥溜圓通,如此方見典雅之致.五、詞要用鋪敘手法,這裡指慢詞而言詞家鋪敘之法始於柳永李清照說晏幾道“苦無鋪敘”,尚無具備當行家裡手的全部功夫。六、不能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才學為詞.因為不符合詞的審美特點。 李清照的這些關於詞體創作的見解,是在透過對諸多名詞家的評論中顯現的。在她的筆下,他們總是存在不盡如人意之處,從而抓住這點進行評述,絲毫沒有意識到認識問題應全面公正的對待。重要的是,她想透過批評名家詞的長短得失,使人們認識詞的審美特點,以明確詞為何“別是一家”?因此我們應當看到,她對北宋詞壇的鳥瞰式批評,是為了藉此說明詞別是一家的具體內涵,而不是在於評述各家詞的優劣得失。她所提出的這些審美標準,對後人認識、掌握傳統詞風的藝術特徵,進行填詞的藝術創作實踐,都有指導意義。然而,李清照對詞所標舉的典重、故實、高雅、渾成等要求,同樣也是詩歌的傳統審美規範。從中我們反而可以看出詞與詩的密切聯絡。 再次,詞和詩各自適宜表現的題材和要求。 這是李清照“別是一家”的內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處的時代,詩言志詞緣情已成為當時人們的共識。我們只要比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詩詞作品,便不能發現其間的明顯差異在她的詩作中,我們會發現她對偏安於一隅的南宋統治者的鞭韃,對侵略者的仇恨,對家鄉父老的深切懷念。如《烏江》詩云:“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然而在她的詞作中,卻看不到這樣慷慨悲壯的語句。前期詞多寫少婦閨怨,詞風比較清新如《如夢令》等;後期詞則轉向悲哀深沉,如《聲聲慢》、《永遇樂》等。題材、內容與其詩截然不同,就連風格也迥異,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詞別是一家”的觀念。 總之,詩與樂的結合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詞正是在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 李青照的“詞別是一家”的理論,首先從詞與音樂的角度,提出詞應合律。並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詞要分五音、五聲、五律等等,以此來區分詞與詩,從而使詞的音樂屬性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與完善。其次從文學角度區分詩與詞。然而我們不難看出: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維護詞的傳統風格,旨在說明詩詞界限。詞作為一種文藝形式,有著特殊效能和獨特風格。它極富變化的句式、句法、聲律、叶韻等特點,密切配合樂曲之優長,又確非詩之所有,較詩更適宜表達宛轉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不應將詞與詩等同視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從詞的起源,我們不難發現:詞與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她一意嚴分詩與詞的疆界,反而顯得有些過猶不及。我們應該承認詞與詩有不完全相同的體性和風格,也應該承認詞與詩並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實。詞作為合樂之詩,兼具它的詩歌母體和音樂母體所遺傳及賦予它的雙重職能,既應抒寫情志,以充實的思想內容感動人心,亦應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藝術形式悅人耳目。珠聯壁合,方是歌詞創作的理想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