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好得靈工說能把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均轉變為合作關係,最佳化成本,想諮詢下這兩個關係有區別嗎?
3
回覆列表
  • 1 # 卓憂英才

    勞務關係:由勞務公司派遣到我公司工作,你在我公司工作期間,我隨時可以開除你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勞動關係:你在我公司工作期間,我公司需要給你買社保,五險一金;我不能隨時開除你。

  • 2 # 慧能的大維

    這個兩個不是一樣的關係

    勞動關係,是公司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享受國家賦予的對員工的權力。

    勞務關係,不是公司的員工,簽訂勞務協議,按勞動付報酬,不享受員工的權力。

    這兩種關係在公司經營中根據不同情況都有應用。

    公司的核心人員,一般都是勞動關係。

    非核心人員或者一般性的工作,可以外包勞務公司,支付勞務報酬就可以了,這樣可以減輕公司的負擔,降低用工成本,不用承擔用工風險。

  • 3 # 談笑閣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是完全兩個概念。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透過簽訂協議達成勞動用工的關係,實際上是一種僱傭關係。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擁有勞動法規定的所有權利,比如擁有休息的權利,休假的權利,生孩子休產假的權利,企業或單位也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醫保和公積金。

    勞務關係:勞務關係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勞務雙方可以是單位對單位,也可以是單位對個人,也可以是個人對個人。打個簡單的比方,你家裡裝修選擇工人師傅上門給你服務,你給他們支付勞動報酬,這就是一種勞務關係。如果是一家公司需要裝修,請了個師傅上門提供勞務和服務,這就是個人與單位的勞務關係。如果是一家公司需要裝修,請了一家裝修公司來提供裝修服務,雙方之間就是勞務關係。

    這裡可以看出勞務關係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一方出售勞務,另一方購買勞務服務,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

    勞務關係之間並不是勞動關係,甲方不用給乙方購買社保等等,也沒有要求一定要給予休息時間和假期。

  • 4 # 伊左離

    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最本質的區別就是:① 勞動關係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的勞動關係,是需要為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險和各種福利等;② 勞務關係則不屬於隸屬關係,勞動者只需提供勞動,而用人單位只需支付薪酬,不需要提供社會保險和福利等。

    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有哪些區別1.主體不同

    勞務關係不屬於隸屬關係,所以可以是用人單位與個人、組織,即我們常說的派遣。勞務關係一般都是臨時工、短期工;

    勞動關係屬於隸屬關係,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自然人),只有雙方同意,可以長期在該單位工作(當然是在一定條件下);

    2.時效不同

    勞務關係因為都是臨時工、短期工較多,所以簽訂的勞務合同的時間也是比較短,當然在一定條件下雙方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務合同,如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滿十年的;

    勞動關係是用人單位直接聘請的,一般簽訂的合同時間有1年、2年、3年,時間較長;

    3.有無試用期

    勞務合同因為不受勞動法調整,所以沒有試用期,簽了勞務合同就直接上崗;

    勞動合同是有試用期的,根據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年限來約到,1年的合同試用期是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固定合同和無固定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而且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

    4.是否需要繳納社保

    勞務關係因為是臨時性居多,在法律上不屬於隸屬關係,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為其交納社保、公積金,只需要支付工作期間的薪酬即可;

    勞動關係則不同,只要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在30日內為勞動者交納社保,否則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社保,當然也可以去有關部門投訴,這是沒辦法逃脫的事兒;

    5.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務關係只是民事責任,沒有行政責任,所以一旦雙方發生點什麼糾紛,只需支付點違約金,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關係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約定的,如若用人單位沒有履行自己該履行的職責,如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勞動合同不但要負民事責任,還有負行政責任,適用法律不同,所要承擔的責任自然不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嶽躍利老婆是圈外人嗎,與劉芳當初為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