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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濟與管理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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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場欺凌立法?我們卻已見怪不怪
大家或許都看到了,在南韓的職場欺凌法當中,將下班後給下屬發工作指示納入了其中。也就是說,如果大家都下班了,還遠端遙控員工做事情,便算是欺凌。
看上去的確是有道理的,畢竟從某些角度來看,我們雖然與公司簽訂了合同,但合同內的時間一般寫的都是五天八小時,也就是說8小時之外的勞動,是不付予報酬的。
另外,很多領導喜歡和下屬聚餐,但是在席間會有很多的喝酒行為,由此便誕生了為領導陪酒、擋酒,甚至是領導勸酒等等行為。而某些領導甚至揚言,這一杯你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
這種酒桌文化,相信大家都見過不少。有時候員工們也很鬱悶,我只是來公司打工的,給不給你面子和喝不喝酒完全是兩碼事,又何必混為一談呢?但是,這就是職場,我們似乎沒有辦法改變什麼。二、若真的立法,在中國可行嗎?
此次南韓將職場欺凌立法,說實話算是走在了時代的前沿,而真正的職場,的確應該是其中所描述的那樣,不應該下班後被指示做事,也不應該是上班時為領導跑腿泡咖啡,更不是吃飯間勸酒或為領導擋酒。
那麼,如果中國也實行所謂的職場欺凌立法,可行嗎?嚴格來講,其實是有些行不通的。不說其它的現象,光是需要實名舉報一項,便讓很多人有苦難言甚至是望而生畏。
要知道,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真的見過太多類似的情形,那就是實名舉報某些人,前腳剛舉報,沒過多久被舉報人就收到了舉報資訊,而且最終的結果,是舉報人受到了懲罰。
這種所謂的懲罰,在職場當中常見的便是被舉報人惡人先告狀,然後給舉報人穿小鞋,甚至是讓舉報人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
或許,我們不應該如此的悲觀,那我們換個角度來想問題。哪怕是舉報信或者資訊真的順利到達最老闆那裡,你覺得老闆會如何處理呢?大多數的公司都會選擇棄卒保車,沒錯吧?也就是說,他們會想辦法將這件事情壓下去,然後再將舉報人勸退或者說讓其忍一忍。
這種觀點很正常,公司培養一個領導也不容易,站在他們的立場來看,是個人都會有缺點,而這種缺點他們能夠忍受,那麼不能忍受的是什麼呢,便是你舉報了這種現象。而因為這種現象是普遍性的,每家公司都這麼做,你舉報了,反而成為了另類,不是嗎?三、職場上有諸多不公,為何我們會忍氣吞聲?
當在職場中工作久了,應該就會體會到職場上的諸多不公。例如,有些領導利用手上權利介紹親戚朋友進自己部門任職,沒有能力也就算了,工資還比其它人要高。
又比如,某些領導與自己的幾個心腹抱成一個小團隊,排斥新員工或者其它部門,有時候甚至會想辦法變相裁員、變相調薪等等。
而身為普通員工,最終就會成為這種不公平下面的犧牲品。也就是說,你只能忍氣吞聲,或者說要麼你就自己離職。
而我們選擇忍氣吞聲的原因是什麼呢?那就是為了賺錢。畢竟,大家都是出社會打工,所為的,也只不過是想要多賺點錢而已。於一部分人來講,如果透過這種幫領導泡咖啡、為領導擋酒等等行為獲得更高的職位及薪資的話,相信會有很多人願意幹,這,看上去有些無奈和辛酸,但我們又無法改變。其實當我們認真想一想便會發現,職場當中之所以會存在這種所謂的欺凌,一部分原因是各個公司的氛圍以及所謂的文化造成的,而還有一部分原因,便是人口紅利所造成的。
從大方向來看,人口紅利是有好處的,畢竟人多力量大,辦什麼事情都會有好的結果。但是,當人口眾多之後,便會發生一些讓我們無可奈何的事情。例如,我們確實不滿下班後被命令繼續工作,也不願意給領導泡咖啡,甚至不願意為領導擋酒。
但是,你不願意自然會有其它人願意,而且有很多人願意,而最終的一些升職機會、加薪機會便落到了那些人頭上,你什麼都得不到。當然了,一些正規的大公司也確實是看能力來加薪升職,但是那種公司太少太少了。
職場上的這些各種各樣的現象,其實也確實需要透過一些立法來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例如不過度加班、下班後不用操心工作等等。不過,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是嗎?
從7月16日起,韓國《禁止職場欺凌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下班後給下屬發工作指示、讓女職員跑腿泡咖啡、向員工勸酒等行為被列入職場欺凌。員工需實名舉報欺凌行為,若公司迫使舉報人辭職或變相懲罰,最高可判3年監禁並處罰金。
回覆列表
你的兩個問題分開作答。
1.下班後指示工作任務,你可以選擇不加班,上班後再做,但這不屬於欺凌;
2.領導勸酒。我們有古老的酒文化,領導勸酒很正常,如果你已經明確表示不能喝了還壓著你喝酒,那才有可能屬於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