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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njoy學習

    和他調解還有錢,不然就沒錢,僧多粥少

    名下銀行沒有錢,沒有車沒有房,法院還能咋辦,他的財產都藏起來了。

    法院沒有主動調查他的其他財產的權力,其他國家機關也沒有權力調查他藏起來的,以其他名義存在的財產的權力。國家是可以找的到人,而且力量也大,但是一個民事案件也不會幫你多盡心地找,就演算法院真的去拘留臨控了,找到也很難,而且關幾天也出來了,他說沒錢也沒辦法就放出來了。國家也不會幫你查他的財產到底去哪裡了,因為這太難了,而且這種調查隱藏財產的行為法律是不會允許在你這種民事案件中用的,畢竟涉及到別人的隱私和權利。

    所以你只能讓他怕了,自己把錢拿出來,否則他不拿的話,法院是沒辦法的。或者找私家偵探或者律師查他財產,查到轉移財產的證據,然後再找法院。

    老賴這種現象的出現確實讓我們這煩心,我們的想法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給的話有國家給我們做主,然後目前的法律思想是國家不會過渡干預私人貿易往來的,其實也很好理解,貿易本來就是有風險的,你交易就要承擔責任,生意有賺有虧嘛,對方把自己的錢都還了,沒錢了也沒辦法嘛。當然一般情況下現在的老賴的行為特別過分,故意地借很多錢故意不還,故意地轉移財產等,藏了很多錢,有錢也不還。這就是法律還不能解決的問題了,準確地說是法律不能主動解決的問題,需要我們私人去運用私人手段,利用法律規則去解決問題了。

    政府不是執掌一切的天,而是人制造的船,在人類社會歷史中航行。雖說要信政府,靠政府,但政府畢竟不是萬能的,也不能是萬能的,因為政府是所有人的政府,而不是一個人的政府,。而社會是萬能的,人是萬能的,政府不能解決的,就從社會中去尋找答案,從人身上尋找方法

  • 2 # 淇哥專業解決經濟糾紛

    作為一名專做執行的法律人,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對方既然是老賴,那就要看對方是否專業了,如果專業老賴的話,調解他是一定會參與的,但是絕對不會還錢的,所謂的萬金油做法就是職業老賴的通常方式了。

    他會告訴你他會還錢,態度非常良好。讓你撤掉起訴。之後給你寫一個調解的文書。上面洋洋灑灑告訴你自己在什麼時間節點,會還你多少錢。

    但如果你真的相信並把起訴撤掉了,你就上當了。

    因為他不會還。這就是我們每年接手同類型案件200多起看到的最直接的經驗!!!

    無論調解也好判決也好,最終的結果就是為了還錢。拿到一紙判決,但是錢回不來就等於沒有判決,原告的正義沒有得到伸張,錢沒有回來起訴也就變得沒有任何意義。沒有達到原告的目的。

    華人是善良的,華人往往只是想把債權收回來。怪自己貪心,怪自己太善良。怪自己為了一點利息把本金都拿出去了。

    只要被告願意還錢,可以不要利息,甚至本金打折,做到過往不糾。

    但就是這樣,還是隻有很少數的被告願意還錢,這就是目前為止國內經濟糾紛案件執行的最大困難。

    這裡給大家科普一下,很多時候原告願意把所有的希望寄託給法院,希望法官能夠幫他向私家偵探一樣查出被告所有隱匿資產轉移資產的蛛絲馬跡。之後自己的欠款要回來。

    通常一個法院一年需要結案1500起以上。執行法官的配額比例大概在3~4人,也就是說每個法律法官每年結案四百起以上。

    當我們真的靜下心來想一想,如果我們是法官,我們真的能夠幫到這麼多的原告嗎?

    每天結案一起,這麼高的比例。

    執行是一個非常繁瑣的工作。需要經驗,需要耐心,需要時間,也需要大量的人手。他需要對執行相關的所有法條非常熟悉,還要了解在執法這個環節中每一個角色的心理狀態。絕不是隻是像律師一樣在庭上說幾句話,就可以拿到十幾萬幾十萬收入的。

    有需求就有供給,通常這種事情是由專業的執行團隊也就是第三方機構來完成的,

    最後再次重申一遍,訴訟的工作由律師來完成。

    執行的工作由專業的執行團隊來完成。目前為止沒有發現律師用一己之力就能完成執行這樣一個必須團隊作戰,同步推進才可能有結果的。

    這個事情必須有非常嚴密的團隊規劃。多角度多線路的同步推進。給被告施加足夠大的壓力。甚至執行團隊化身私家偵探去排查出被告所有的隱匿資產和轉移資產線索,並將相應證據歸納到拒執罪的相應法條,將所有證據整理到確實充分完整,並將證據鏈提交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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