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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714470155983

    親愛的姐妹,你要明白幾件事:

    第一,既然知道婚前同居是犯罪行為,就要馬上停止同居,不管以後會不會在一起。停止犯罪才是真正的悔改。如果他不肯停止同居,就分手吧!因為跟他只會痛苦一輩子。

    第二,在這件事情上你自己也有責任,因為你沒有堅決地阻止他,反而一再地遷就他。所以你當饒恕他,也只有饒恕,才能釋放自己。饒恕他不代表要和他維持關係;你可以選擇離開他,或者回到聖潔的戀愛關係中,等候上帝的時間。

    第三,已經有同居,不代表非要嫁給他。你可以重新做慎重的選擇。你要綜合考慮他的家庭信仰和他個人的信仰,還有他的人品。不要自以為可以改變他和他的家庭。你什麼人也改變不了,抱著改變他的心態嫁過去,只會讓你更加失望。

    第四,他是否在神的揀選之列,不是你要考慮的決定因素。或者你會說:“如果他在神揀選之列,我就跟他;如果不是,我就離開他”,這是大錯特錯的。在神揀選之列的未必是個好丈夫,也許在他離世前一天才真正信主,那對你有什麼益處呢?就算現在信主,又能怎樣?雅各對利亞如何?大衛對米甲又如何?

    第五,雖然你跌倒了,但你可以重新爬起來!你仍然可以尋求上帝的祝福!前提是真正的悔改,和一個與你同心同行、值得你託付終身的人在一起!

    願上帝賜福給你!

    隨便講一句,二樓的回答者: txh444是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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