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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醫信守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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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原春秋
妻子去世了,丈夫忘不了過去的屈辱,這種情況下丈夫該不該贍養岳父母,或者是說他有沒有義務去贍養岳父母?
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教育和培養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也就是說當父母對自己的子女盡到了法定的這種教育和培養的責任的時候,那麼子女他就應該有這種義務。另外一個即使父母沒有盡到這樣的義務,那麼子女也應該有這樣的義務,因為從法律的規定是保護弱者,父母年齡大了沒有能力了,希望孩子能夠來贍養自己。所以說從法律的精神上來講沒有對孩子盡責培養或者是教育責任的家長在他老年的時候,孩子還是應該有這樣的義務去贍養他們的。
岳父母和女婿之間不存在著這種血緣關係上的養育責任,從法律的規定上來看,女婿是沒有義務來贍養岳父母的,但是女兒是有責任贍養父母的。現在女兒去世了,如果你是念及和女兒之間的夫妻之情,那麼他就應該去贍養妻子的父母,如果她和女兒之間沒有了感情,那麼他就可以不去贍養老人。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但是從情理上來講,夫妻一場,即使自己的妻子去世了,妻子的父母還是自己的岳父母,即使岳父母當時做的有些事情讓自己很不高興,不很滿意,作為晚輩也應念及情意,來孝敬自己的岳父母。我們經常會有這樣的一種感覺,在處理和別人的關係的時候可以很大度,因為我們沒有什麼利害衝突,而和自己的親人往往會因為一點矛盾,這個扣就是解不開。
因此提問者提出這樣一個話題,能夠讓很多人找到共同感受,但是我的感受是他們歲數大了能夠寬容他們,就寬容他們吧,另外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善良的人,對別人我們尚且能夠做得很好,為什麼對自己的妻子的父母不能夠原諒呢?
謝謝邀請。嚴格意義來說,法律上沒有要求女婿要贍養岳母岳父,女婿可以不贍養岳母岳父,那怕是夫妻沒有離婚。但,子女有義務與責任贍養父母親,也就是您老婆有贍養您岳母岳父,但,您作為女婿沒有這個責任與義務。對於離婚或者老婆不在了後,就更是不相干了,有良心的女婿就自願贍養或者經常看看岳母岳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