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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家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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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愉快就好5
不能再買了,我住的又不是危房或年代久遠的房子。一生沒有多少機會能夠抓住,不炒、不投機有住的就行了,能省就省些可以度假旅遊看看國內風貌,也為國土留下一塊純潔的土地,減少環境破壞挺好的,不慣的這些沒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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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來東莞人小劉
不能,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安置那些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因為這些低收入的人按照目前他們的全家收入根本買不起房,所以政府幫助解決住房問題,而你能買房,說明你的收入不錯,不需要政府幫助你解決住房問題了,所以如果你要買房就得撤銷你的經濟適用房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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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眼看築城
先回答問題,有了經適房可以再買房,前提是經適房已經轉為商品房。至於補充說明中的“賣了經適房,是否能享受首套房優惠”,則需要看地方規定。
經適房“限產權 重安居”,申購流程並不簡單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門聯合釋出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適房制度是為了解決沒有資格住上廉租房、家庭收入又很低的“夾心層”的住房問題而出臺的政策,也就是說,經適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按照上述規定,不僅經適房的銷售權歸政府所有,並且購房人只擁有“有限產權”,不再是此前的完全產權;此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申請經適房,其流程大致如下:
1、申請人需準備好戶口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具體清單諮詢相關部門),然後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進行經濟適用房預登記。
2、已預登記的可直接提出申購申請,並填寫相關表格,如《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表》等。
3、等待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稽核/複審。
4、透過稽核,可獲得核准後的《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表》;若未過審,可諮詢不合規之處。
5、申請人持申請表等相關資料,到指定單位進行選房,然後辦理經適房準購證。
經適房原則上不得上市交易,想轉讓需符合幾個條件題主提及“商品房、經適房選一出售”,需要注意一個問題,按照規定,購買經適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即使滿5年了,想轉讓也是需要按規定走流程。
當然,上述規定也明確了,未滿5年依舊想出讓的(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則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但這樣的話,申購經適房的意義何在?
在購買經適房滿5年之後,購房人想將住房上市轉讓,需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更重要的是,政府是擁有優先回購的權利的!也就是說,想將住房轉讓給“有緣人”,可能有點麻煩。
如果政府不回購,那麼,購房人在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各地標準不一,建議諮詢有關部門),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之後,就可以取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到了這一步,經適房就轉為了全產權的商品房,而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就不擔心違規處置經適房被處罰了。
賣了經適房,能否享受首套房優惠?各地標準不一關於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各地標準不一。通常情況下,只要市民以家庭為單位名下無住宅,則購房時可認定為首套房。並且,這裡所指的“住房套數”,特指住房屬性為“住宅”的房屋,不包括商業辦公等不限購房屋型別——換言之,公寓、酒店等不影響首套房資格認定。
至於“首套房優惠政策”,則需要看各地銀行規定。如果銀行標準寬鬆,那麼,哪怕是以前貸款買過房,只要再次貸款前已經還清貸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如果銀行標準嚴格,在稽核資料時,發現申請人名下有房,則不能享受首套房優惠。
簡言之,各地銀行執行的標準不一,有地方只認貸,那麼題主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認房的話,如果名下住房已出售,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不排除部分嚴格地區不給優惠;認房又認貸的地區,一般相關標準比較嚴格,具體優惠政策可以諮詢銀行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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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關政策來看,如果有了經適房,那麼是不能夠再購買其他住房了,因為經濟適用房算是政府提供的一項民生舉措,所以受到政策的制約,不過可以在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可以自行再購買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