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草莽,深知底層百姓的艱辛與不易,因而更加希望在律法刑罰層面加強工作。朱元璋曾說“仁義者,養民之膏粱也。刑罰者,懲惡之藥石也。”可以見得,作為明代典章制度奠基人的明太祖,明確了道德教育與刑律懲罰同樣重要的作用。作為國家統治者,只是一味地依靠教育無疑是得不到理想效果的,但濫用刑罰嚴刑峻法,往往也只會凸顯其負面作用。就如同救治病人需要的營養補充和治療用藥,不可能僅施營養,也不可能僅用猛藥。所謂教化百姓所用的“膏粱”與“藥石”,兩者不可偏廢。這也是與中國古代儒家刑法思想的內在理路暗合。因此,明朝的刑法思想與前代相比有所不同,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改進。
明代獄吏還原塑像
首先是繫囚制度與錄囚制度。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入獄拘押和官員巡查。關押囚犯,需要做到“內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內入”。明代還根據囚犯的身份進行區分拘禁,男女老幼元勳貴戚,均有其對應的拘禁場所,可見監獄相關制度十分嚴格而細緻。至於錄囚制度,就是司法官員可以在巡察過程中重審一部分大案要案,最大程度上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明代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凡遇到大案,還有會審制度。清代對於以上制度,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繼承與借鑑。
三法司之一的都察院
針對囚犯的生活待遇,明朝也有一定進步。朱元璋在位期間曾命令:“枷抽常須洗滌,席葦常須鋪置,冬設暖匣,夏備涼漿。無家屬者,日給倉米一升,冬給棉衣一件,夜給油燈,病給醫藥,並令於本處有司在官錢糧內支付。”直到明中期嘉靖年間還下令要求每年冬天發給囚犯棉衣褲一套,並由提牢主事驗發。另外,明代還有專門機構和藥局為囚犯中有病患者進行救治,以上做法,都是儒家恤刑思想的某種體現。當然了,封建統治者們制定政策和制度時常常看起來盡善盡美,但在實施過程中,則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大打折扣,明代獄囚遭受官府折磨虐待。屈打成招發生冤案,也是史不絕書。
洪洞古監獄
明代監獄遺留今天已經不多見,始建於洪武初年的洪洞監獄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名妓蘇三曾蒙難於此,這珍貴的遺留也是今人研究明代監獄的重要材料。
參考資料:
張廷玉等:《明史》
任超:《明代監獄制度初考》
林小雨:《明代監獄管理制度研究》
溫海慧:《蘇三與洪洞明代監獄》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草莽,深知底層百姓的艱辛與不易,因而更加希望在律法刑罰層面加強工作。朱元璋曾說“仁義者,養民之膏粱也。刑罰者,懲惡之藥石也。”可以見得,作為明代典章制度奠基人的明太祖,明確了道德教育與刑律懲罰同樣重要的作用。作為國家統治者,只是一味地依靠教育無疑是得不到理想效果的,但濫用刑罰嚴刑峻法,往往也只會凸顯其負面作用。就如同救治病人需要的營養補充和治療用藥,不可能僅施營養,也不可能僅用猛藥。所謂教化百姓所用的“膏粱”與“藥石”,兩者不可偏廢。這也是與中國古代儒家刑法思想的內在理路暗合。因此,明朝的刑法思想與前代相比有所不同,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改進。
明代獄吏還原塑像
首先是繫囚制度與錄囚制度。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入獄拘押和官員巡查。關押囚犯,需要做到“內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內入”。明代還根據囚犯的身份進行區分拘禁,男女老幼元勳貴戚,均有其對應的拘禁場所,可見監獄相關制度十分嚴格而細緻。至於錄囚制度,就是司法官員可以在巡察過程中重審一部分大案要案,最大程度上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明代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凡遇到大案,還有會審制度。清代對於以上制度,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繼承與借鑑。
三法司之一的都察院
針對囚犯的生活待遇,明朝也有一定進步。朱元璋在位期間曾命令:“枷抽常須洗滌,席葦常須鋪置,冬設暖匣,夏備涼漿。無家屬者,日給倉米一升,冬給棉衣一件,夜給油燈,病給醫藥,並令於本處有司在官錢糧內支付。”直到明中期嘉靖年間還下令要求每年冬天發給囚犯棉衣褲一套,並由提牢主事驗發。另外,明代還有專門機構和藥局為囚犯中有病患者進行救治,以上做法,都是儒家恤刑思想的某種體現。當然了,封建統治者們制定政策和制度時常常看起來盡善盡美,但在實施過程中,則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大打折扣,明代獄囚遭受官府折磨虐待。屈打成招發生冤案,也是史不絕書。
洪洞古監獄
明代監獄遺留今天已經不多見,始建於洪武初年的洪洞監獄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名妓蘇三曾蒙難於此,這珍貴的遺留也是今人研究明代監獄的重要材料。
參考資料:
張廷玉等:《明史》
任超:《明代監獄制度初考》
林小雨:《明代監獄管理制度研究》
溫海慧:《蘇三與洪洞明代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