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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沸騰體育吧

    雖然勇士和火箭的季後賽G6已經結束,但NBA官方對於比賽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又再一次引起了熱議!其中,關於最後1分29秒庫裡單挑塔克命中關鍵三分球的進攻回合,裁判報告認為塔克對庫裡的打手只相當於“Give Me Five”的程度,並不算是對庫裡的投籃犯規......這是怎麼一回事?如何理解裁判報告的此類說明呢?不妨先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

    當時勇士以104-102領先2分,庫裡也是主動承擔起了打關鍵球的重責,在隊友拉開之後,便強勢挑戰火箭的第一防守悍將塔克(下圖):透過不停地運球找節奏以及晃開一絲投籃空間之後,庫裡便迎著塔克的撲防迅速出手三分,塔克則有點猝不及防,同時也在起跳過程中打到了庫裡的手(下圖):通常來講,塔克的打手屬於對進攻方的投籃犯規,畢竟庫裡並未投籃落地......

    不過,裁判報告的見解則是:塔克雖然有打到庫裡,但這個“High-five(擊掌)”接觸並沒有影響庫裡的SQBR(Speed, Quickness, Balance and Rhythm,即速度、敏捷、平衡和節奏的意思),所以不是犯規!

    與此相反,比較有意思的是:裁判報告認為接下來1分16秒時,戈登對庫裡的衝撞並沒有影響庫裡的SQBR,但當時吹罰了戈登阻擋犯規,屬於一次誤判......

    不過,透過慢鏡頭可以明顯看到戈登對庫裡的手臂有拉扯動作以及腿部前移擋在了庫裡的運球線路上,甚至頂在了庫裡的腹部位置(下圖):所以,裁判報告的內容又一次“證明”了庫裡的圓柱體真的是徹徹底底未被予以重視!也難怪伊戈達拉的裁判朋友認為80%防守庫裡的動作都應該屬於犯規了!

    總的來看,裁判報告的解釋說明顯得有點牽強,還不能100%令人信服......當然,庫裡也並不會對這種“圓柱體待遇”感到過度沮喪或糾結,畢竟,即便沒有“圓柱體待遇” ,他也用精彩絕倫的個人表現而成功終結了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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