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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與我同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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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722112564565
國際法指適用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 國際法又稱國際公法,以區別於國際私法或法律衝突,後者處理的是不同國家的國內法之間的差異。國際法也與國內法截然不同,國內法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法律,它調整在其管轄範圍內的個人及其他法律實體的行為。 國際法是指若干國家參與制定或者國際公認的、調整國家之間關係的法律。 國際法的特徵:
1、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
2、國際法是國家以協議的方式來制定的。
3、國際法採取與國內法不同的強制方式。 國際法主要是依靠有組織的國際強制機關加以維護,保證實施,而國內法的強制方式主要依靠國家的本身的行動。 但國際法仍然是法律: 1、國際法為國家規定了一整套處理其對外關係的行為規則,為國家規定了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 2、國際法具有強制性,只不過與國內法的強制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特殊的強制方式仍然是強制方式。 3、一些重要的國際條約都明確規定了國際法的效力。
4、國際實踐證明,國際法作為國家之間的法律,不僅為世界各國所公認,而且各國也是遵守的。
國際法上的戰爭主要是國家間武裝爭鬥和由此而產生的法律狀態。戰爭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1)戰爭主要是國家之間的武裝爭鬥;
(2)主要是敵對國家之間武裝部隊的武力爭鬥;
(3)戰爭是一種法律狀態。
區別戰爭和和非戰爭的武裝衝突一般取決於以下三個因素:
1衝突的規模;
2衝突的意圖;
3非衝突方的態度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