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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R評說

    從題主問題描述,涉及到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職工可否以工傷為由辭職?二是工傷職工辭職能否拿到經濟補償金?三是工傷職工離職有哪些待遇?

    一、職工可否以工傷為由辭職?

    辭職是勞動者權利,任何情況下勞動者都可以辭職。因此勞動者因工傷辭職,從法律上允許的。工傷職工有很多特殊待遇,作為正常理性人,一般不建議因此辭職。

    二、工傷職工辭職能否拿到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自願辭職,是拿不到經濟補償金的,只有在用人單位有過錯情況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被迫辭職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特別注意,《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不包含工傷情形,因此題主以工傷為由提出辭職,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三、工傷職工離職有哪些待遇?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法不能解除工傷傷殘職工勞動合同。傷殘1-4級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崗位離崗休養,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津貼;傷殘5-6級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合的崗位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7-10級的,只有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作為正常理性人,工傷傷殘職工不會主動辭職,辭職拿不到經濟補償金,如果堅持辭職,可以一次性領取兩筆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7-10級傷殘職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除領取上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可以拿到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的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5-10級傷殘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下,除領取上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也可以拿到用人單位支付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重慶市標準,其他地方的,請以所在地標準為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按五級12個月、六級10個月、七級8個月、八級6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計發。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按五級60個月、六級48個月、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計發。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類推,每減少1年遞減1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職工,不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總結:題主以工傷為由辭職,是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但可以領取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2 # 雲飛揚193187428

    以沒有發放加班費為辭職的理由,除了工傷補償,還可以拿到工齡補償金。不過,19年辭職拿到的補償金比18年拿到的多。如果實在想辭職拿錢,最好在七八月份,那時候最新的平均工資數已經發布了。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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