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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下太急

    鴉片戰爭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極為屈辱的一段歷史。鴉片戰爭後,中國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 這場戰爭不僅僅是一次戰爭的失敗這麼簡單,也讓西方列強了解到,當時中國統治者的懦弱和國力的落後,從此開始了清朝被壓迫的時代。當時鴉片戰爭結束後英國向中國索賠白銀800多萬兩,可是英國僅僅戰爭的花費就超過1000萬兩,為何卻僅僅向中國索賠800萬兩?

    在鴉片戰爭之前,西方列強認為中國是一個強大的國家,所以當時英國女皇曾經派使者到中國訪問,希望道光皇帝能夠對於商業貿易稍微開放一些,而且還表示英國非常贊同中國的優秀文化,希望雙方可以多做交流,但是當時的清朝政府不僅無能,而且非常自大,清朝政府認為英國是蠻夷之地,而清朝地大物博,國富民強,根本不需要和英國通商,所以就拒絕了英國使者的要求。

    英國使者的這次訪問,讓英國女王非常的生氣,因為當時英國已經完成了工業革命,生產力非常先進,沒想到竟然被人嘲笑。英國使者回國之後也向英國女王彙報了這次在清朝的所見所聞,他所看見的清朝,愚昧自大,生產力落後,而且百姓生活困苦不堪,並不是想象中的強國。所以這才導致了英國把戰爭的矛頭對準了中國。

    在這場戰爭中,英國耗費白銀千萬兩以上,但卻為什麼在南京條約中只索賠800多萬兩,這是有很多方面原因的。

    首先英國對中國發動鴉片戰爭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白銀而是為了,能夠打通與中國貿易,向中國傾銷其過剩的生產力所生產的工業商品。這次戰爭的結果對英國是十分有利的,《南京條約》中明確的表示了中國要向英國開啟國門,而且關稅從以前的20%變為了5%,這導致了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英國的商品嚴重衝擊著中國自己國家的產品,英國也憑藉工業商品的經銷為其帶來了極大的利潤。

    另外一個原因是當時的道光皇帝非常的貪財,英國其實是害怕與中國再次開戰的,它的領土面積和國民數量,導致它並不能夠與中國展開持久戰,鴉片戰爭的勝利,其實只是清朝政府的單方面投降,如果真要和中國廣大人民開戰,,這是英國政府無法承受的,所以在賠償白銀方面,英國就做了適當的讓步。

    最重要的是《南京條約》中,英國政府在中國割走了香港割讓領土才是這個條約中最屈辱的事情,一個國家如果連領土都能相讓,那也就離滅亡不遠了,我們應該銘記這段屈辱的歷史,來作為我們前進路上的警鐘,中國的崛起已經不是誰就能阻擋的了,只有一個強大的國家,才能保證人民不受外界欺凌。

  • 2 # 喝下這口歷史的雞湯

    首先,更正一下。鴉片戰爭中的賠款,雖然最終大清是以白銀支付的,但計價單位是以墨西哥鷹洋計的。大清以白銀運至加爾各答或倫敦,英國自己鑄幣成本國貨幣。

    其次,在賠款問題上,雙方確實都沒有太糾結,但英國也沒“打折”少收錢。大英共收取了兩筆賠款,一筆是大事都知道的1842年的《南京條約》,大清需賠付2100萬銀元,其中,除了600萬燒掉的鴉片費用和300萬應償的商人債務,足足1200萬英軍軍費一分錢沒“打折"。

    除此之外,1841年的《穿鼻條約》中,大清已允後反悔的600萬銀元(燒掉鴉片的費用)賠款依然要賠!也就是說,大清共賠2100+600,合計2700萬銀元。

    所以說,不是精明的英華人少收了600萬,而是沒有涉外經驗的大清多賠了600萬,燒掉的鴉片的費用大清賠了兩次!

    當然,大英不遠萬里來打大清,也確實不是為了找大清賠點款。而是為了給英國資本家開啟貿易的大門。我甚至認為,教科書中常提到的,所有“喪權侮國”的條款都不是英國遠征的目的。

    英人最想要的要點是兩個。第一個要點,是確保英人在大清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這也是《南京條約》第一條。這條是貿易正常的基本保障。不然生意做得再好,哪天遇到幾個人當“紅夷”殺了,那真是白扯了。第二點,就是直接通商權。鴉片戰爭《南京條約》中,“今後勿論與何商通商,悉聽尊便",才是發動鴉片戰爭的真正目的。有了這條,英人可直接在中國尋找茶商、絲綢商合作,再不必受制於大清規定的行商了。理論上,大清也進入到英國所建立的世界貿易體系了。

    最後,再強調一遍,英華人作為十九世紀的霸主,眼光不會只盯著2100萬銀元。但是,另一方面,英華人在外交上可從不玩什麼紳士風度,該收的錢不會少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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