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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霧漫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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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庸客
我不知道你對銷售這個角色是怎麼理解的,我的看法是銷售在向客戶推銷產品的時候,其實首先是推銷的是自己,贏得客戶的信任,然後才是產品,才是公司。
很多人覺得銷售的收益就是拿銷售提成,獎金,往往忘了一個更有價值的收益———那就是人脈關係,這些人脈的價值有時遠比你拿到的提成,獎金要大的多,尤其面對的客戶很多是私營企業主的,因為他們的業務能做起來或者能夠生存下來,必然有很多過人之處(譬如很強的人脈資源,高深的見解,眼光等等)。這些可能是我們所欠缺的,我們可以從他們身上學習或者獲得他們的幫助,讓你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加左右逢源,遊刃有餘。
其實銷售的本質上就是推銷自己,如何和客戶相處,成為好朋友。客戶的管理就是經營自己的人脈。
從這一點上看,還是非常有必要同客戶說明一下的自己去處,做個交接,我想這留給客戶的印象不壞,為自己的人脈關係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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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找老王
這是個比較有爭議的話題,理論上講,當你離職後,原公司一切與你有關的業務都可以拒絕,這包括為之前的客戶答疑解惑。可以不告知,但最好告知客戶你已離職,因為你們一旦發生經濟糾紛,產生利益關係,就容易被定性為詐騙。
還是那句話,曾經的客戶依然是客戶,在職時回答客戶問題是本職工作,離職後回答客戶問題是情義,兩者沒有衝突。當你與客戶溝通的內容涉及原公司的業務或機密時,你們之間發生經濟往來時,我給你的建議是一定要告知客戶自己已離職,不然就容易被誤解。
畢竟客戶曾經為自己帶來過利益,自己離職了理應給客戶一個交待,這叫做事有始有終;不辭而別雖然可以,但最好不要那麼做,當原公司客戶再次諮詢問題時,最好的做法是先解答其問題(非敏感問題),然後告知其已離職,至於離職的原因那就看自己是否想說了。
我們不去道德綁架,我們談談職業操守的問題正常來講,身為職場人要離職時會提前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並註明辭職原因,雖然有些原因都是假的,但流程還是要履行的。而公司在接受你的離職申請之後,會要求你在特定的時間內與相對應的同事進行交接,交接的過程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以銷售為例:
1)與公司產生直接利害關係的客戶,因為這類客戶可以說是公司的命脈,正規的公司,銷售離職前肯定會將這些客戶資料叫出來;
2)正常維護的老客戶,作為一個銷售每積累一個客戶其實都要形成報表,這個報表包含了客戶的基本資訊,在離職前也是需要上交或者對接給交接人的;
3)潛在客戶,怎麼說呢,很多銷售手裡都掌握著一定量的潛在客戶,透過自己持之以恆、不懈努力、堅持拜訪才將其轉化成忠實客戶,這個過程中是非常艱難的,而大多數銷售都會保留這些資料,不會輕易交接或給別人。因為這類客戶看的是銷售人品,而非公司。
4)本職工作內容,這個基本可以忽略,都是一些公司雞毛蒜皮的小事情。
在我看來,我理解的銷售是這樣的:“與其說銷售是在推銷產品,不如說他們是在推銷自己”,只有客戶能完全信任你之後,他才會選擇你,也就是說客戶選擇與公司合作的原因雖然會因為品牌溢價,但更多的的是因為你這個人的人品好、服務好才會選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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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是一個職業道德問題,還是要跟客戶說清楚為何沒做了。如果客戶認可你的人以後還是有機會繼續合作,如果你走了以後沒人去服務客戶就會怪你的。到時候有什麼事情他都認為你的為人不怎樣。
這樣的事我也做過我之前那個公司!由於內部鬥爭出現了惡性競爭,本來都是一個一個公司的客戶。後來裡面的員工自己人搶我們的客戶,最後還跟內部領導吵了起來他們都是分公司的親信!根本沒有人說最後我選擇離職。
我走的時候都是親自帶個人一起交接,一些客戶一起合作幾年了都有感情了。這樣的事情我也沒辦法只能跟他說明原因,而且我覺得以後再去到另一個公司上班有些資源可以共享!到時候客戶都會認可你也會在需要幫助的時候助你一臂之力的!
沒必要跟別人計較,這也是為你個人信譽積分所以我建議還是要去跟合作的客戶打個招呼或者打個電話。